被拯救的世界和死去的男人(121)

作者:海派蜡烛 阅读记录

神器的威能放在身为魔神的路德维希身上自然就不够看了,以神明使用的器皿就是神器为定义的话,他早上洗漱用的牙刷、身上穿的衣服、喝水用的杯子甚至是枕头和床单都是地地道道的神器,在他面前,让人退避三舍的《旧神书》也不过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

话虽如此,也不代表他就可以大咧咧的随意翻阅了,这本笔记里记录了太多已经化为秘密的往

事,在它升华为神器时与法则相互辉映,只要有人敢翻开,保证瞬间被天地异象卖个干干净净。

魔族的计划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属于见不得人的勾当,路德维希自然要想办法避免这种强制曝光,在这种情况下,与其把它拿回去惹得大本营不得安宁,低魔的“镜像世界”显然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他之前纠正马蒙对于这本笔记的称呼也是为了避免触动到神器,毕竟被神化的是《旧神书》而不是《格格巫大陆游记》。

鉴于作者生活在诸神庇佑的上古时代,使用的也是当时通用的大陆语言,放到了如今自然就变成了看不懂的天书,只有大贤者在经历了漫长的研究后可以翻译一二,但只要是经过了翻译,必然会与原文的含义出现偏差,哪怕大贤者的翻译非常准确,也会在二次传阅中被误传篡改,等到了人手一本的通用版,就算内容面目全非也不足为奇。

魔族拥有漫长的寿命,这也导致了他们是个非常念旧的种族,或许是对被驱逐出故乡感到不甘,他们几乎是偏执的坚持着最初的语言、习俗。如今,这种做派的好处终于体现了出来——他们阅读起《格格巫大陆游记》来完全没有任何语言障碍。

被无数传说装点的《旧神书》并不像旁人想象的那样有个夺目的外表,它的外形甚至可以说是朴素无华,毕竟它的主人可能当时只是在路边的书店顺手买下了一本笔记,然后在上面写满了牢骚。

路德维希并没有忽悠马蒙,将这本真迹交给的他确实是他名义上的岳父——利卡罗斯特家族的现任家主。

具有浓厚讽刺意味的是,这对翁婿在薇薇安活着的时候从未碰过面,反而是在失去了中间人后才有了平生的第一段对话。

“众神陨落于大陆分裂后的第三个星期日。”

这句路德维希用来跟马蒙打招呼的话,同时也是利卡罗斯特家主对他说得第一句话,更是格格巫在叙述诸神黄昏这一部分时的开篇第一句,并且作为装逼利器成为了《旧神书》最广为流传的名言。

与漂亮的女儿相比,利卡罗斯特家主实在有些不起眼,这是一个看上去有些文质彬彬的中年人,他中等身材,没有刀削般的五官,也没有伟岸的身姿,更谈不上虎背熊腰,可就是这么一个家伙,却是大陆上最强大的几个人之一,几乎没有什么能伤害到他。

在真正亲眼见到这位家主的时候,路德维希认同了这个说法,不在于他看似平凡的身躯里蕴含的强大力量,而在于他那双坚定又宁静的眼睛,好似无论何事也无法将他的意志击溃,哪怕彼时他的右手被《旧神书》散发出的光辉和力量腐蚀割裂到露出森森白骨。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他的眼中,路德维希看不到任何伤痛残留的痕迹,面对弑女的仇人也是一派冷静,仿佛刚刚失去最引以为傲的女儿的人并不是他。

这是个意志凌驾于情感之上的人,极其难对付。

他会向着早已定好的目标不断前进,哪怕沿途皆是白骨鲜血也不会动摇,无论这个目标会让他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简直就是最棘手的类型。

男人沉默着将手中拿着的《旧神书》递给了他,不断滴落血珠的右手却丝毫无法玷污干净整洁的书页。

“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路德维希听到自己如此说道,声音里充满了虚情假意。

“不,”利卡罗斯特坚定的拒绝道,声音中微微带着一丝嘶哑,“我绝对不会停下。”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克制着什么,再开口时声音一如既往的平稳。

“我的女儿,死于她的父亲与丈夫的共谋,我也绝不会忘记。”

这样看来,那只鲜血淋漓的右手更像是他的自我惩罚。

与自己的投机取巧不同,这个男人是真的决心牺牲自己的女儿,路德维希在那一刻确认了这一点,这段斩钉截铁的反应与那位被尊称为“贤者”的魔法师简直如出一辙。

然后他不合时宜的走神了。

假如让薇薇安知晓自己被父亲和老师从一开始就放弃了的话,她会说些什么又会做些什么呢?

是会愤怒还是伤心?亦或是认为他们的所做作为理所当然?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