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宝藏妖谭之沈尚书(31)

「那倒不会,最多是看看一些人的脸色。」

「被扣钱也不怕的,今后我负责赚钱养家,我其实最擅长的不是织布,而是找金银珠宝,我知道好多藏宝的地方……」

方鸿走上前,用吻封住了他的话,然后在小玖呆呆的注视中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很高兴听到小玖这样说,这至少证明小玖是真心想跟着自己过下去的,不过……

「养家这种事该我来,你是宠物,宠物的责任就是享受生活。」

「可是我要报恩啊。」

「已经报了不是吗?在床上。」

「喔……」

在小玖陷入沉思的时候,方鸿把碗拿去厨房,等他将饭菜热好端上桌,小玖也收拾完了,身上随便套了件T恤跑过来吃饭。

方鸿把他的专用砂碗递给他,他大概是饿坏了,闷头大口拨饭。

看着他灵活地使用筷子狼吞虎咽,方鸿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也终于明白自己昨天那么郁闷纠结的原因了。

都因为他喜欢上了这只小丹顶鹤啊。

至于为什么喜欢?又是怎么喜欢上的,他也不知道,大概就是在接触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吧?

方鸿仔细留意小玖的手指,指尖白晰光滑,看不到一点伤痕。

「小玖,你的自我修复能力很厉害啊。」

「嗯?」

「手指,你昨天不是咬破手指写留言的?」

「不是,是用小刀割的,不痛,没有方鸿哥你打屁股痛。」

「……」

好吧,这不是重点。

方鸿问:「告诉我,为什么写血书?」

「因为我没有笔啊,只好将就着用血了,啊,我知道为什么我会睡那么久了,因为我放血放得太多,晕了。」

「你就写了两个字。」

「你看到的只有两个字,其实我写了好多,但总觉得不满意,所以写一张丢一张,丢了很多,最后才选出我最喜欢的那张。」

「丢了多少?」

「二……三十几张吧。」

「……」

方鸿再次无语了,他也彻底理解小玖沉睡的原因,放了那么多血,正常人都会犯晕的,正常的鹤同样也会晕。

要不今晚就炒猪肝好了,帮小玖补补血,顺便再把那张小广告找回来,血淋淋的情书,挺符合他的审美观的。

「方鸿哥你在想什么?一直笑。」

方鸿回过神,说:「我在想回头把你的字裱起来,字写得很漂亮,又是第一封情书,要好好收藏才行。」

「真的写得那么好?」

「嗯,在哪儿学的?」

「我以前住的那家的主人是个老学究,我跟着他学了好多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方鸿心里不太舒服,目光在小玖的身上游离,琢磨刀从哪条肋骨间刺进去最顺手。

「你们关系很好吗?」他装作不经意地问。

「他们把我当座敷童子,每天都供奉好多好吃的给我,我偶尔当然也要给他们点甜头,这样他们才会更信我,这算是关系好吗?」

看来事实跟他想象的有出入,方鸿心平了,问:「也是报恩?」

「没有啊,报恩的只有你啦,只有你救过我。」

「既然过得很好,那为什么要离开?」

「有时候是住厌了,总在一个地方住会很无聊嘛,有时候是迫不得……」

话说到一半,小玖突然停下来,看看方鸿的表情,说:「但这里我不会住厌的,只要方鸿哥你不讨厌我,我会一直住下去。」

「我不讨厌人类以外的生物。」

「那就太好了,方鸿哥,我跟你真是天猫地狗的一对。」

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方鸿笑了,突然觉得让小玖去上学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十七章

饭后方鸿带小玖出门,小玖站在旁边看着他锁门。

叫道:「啊我想到一个问题,方鸿哥,你不是说我走之后,就不允许我再回家了吗?那我现在回来是不是不对啊?」

这么久才想到这个问题,反射弧真够长的。

方鸿微笑说:「没问题,现在不是你回家,是我把你抱回家的,不算。」

「这样啊。」

小玖点着头若有所思,方鸿轻轻拍了他一下,提醒道:「事不过三,不要把这当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不会的,我把这儿当自己家。」

小玖挽住方鸿的胳膊,像树袋熊似的把自己挂在他身上,两人来到街上,看到对面站着不少人,他才松开手,主动跟方鸿拉开距离。

方鸿很惊讶,小玖大部分时候都很呆萌,但偶尔在某些地方又特别敏感,这大概是他身为动物的直觉吧。

看他这么懂事,方鸿反而心疼他,说:「你不用在意,这些人跟我们又没关系。」

「还是不要了,传到学校会影响你工作的,要亲热我们在家里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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