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届和亲的公主不行(46)

作者:十三弦声 阅读记录

她顿了好一会儿,才继续道:“况且,谁还没点自己的理想呢!我还惦记着我的理想呢,我要去南边王朝看看,还想嫁个南边王朝的男人,听说那里的男人个个温润如玉,还会吟诗作赋呢!等我找到了,我就回来看你……”

阿布没等她说完,起身走了。

次日清晨,牧云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准备离开,却一眼看见了站在路口的阿布。

阿布一身白霜,不知道等了多久。

牧云笑了笑:“小崽子,没白养你。”

阿布捏着拳头不说话。

牧云上前抱抱他,把他身上的霜拂掉:“回去吧,天冷。”

阿布一动不动,说:“你走吧!”

牧云故作轻松地点了点头:“好啊!我这就走了,等我回来看你呀!”

走出老远,牧云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

“妈——你不要我了!”

阿布长到十八岁,没有等到牧云回来,倒是东汗国被大哥的穷兵黩武弄得乌烟瘴气,牧民大批大批地向北逃亡。

阿布默默收拢了兵马亲信,在某一个深秋的早晨奇袭了大哥的王城,夺回了汗位,花了一年时间稳住了局势,其后两年,打败了西汗国,夺回一部分牧场,两边暂停了长达数十年的战争。

又两年,阿布派出信使南下,与南边王朝建交,南边王朝欣然同意,邀请阿布亲往交流。

收到信的那天,阿布去了许久不去的山洞,洞壁上是他五年前打败哥哥的时候刻下的一句话:

和哥哥打架打赢了,不开心。

他捏着石块,又刻了一行字:妈,这次去南边,我能找到你吗?

看了许久,又一笔一划地划掉了。

南边王朝果然富庶非常,走在街上的人个个都光鲜亮丽的。

妈长得漂亮,穿这些光鲜亮丽的衣服一定更漂亮。阿布想。

南边的君主很热情,还想把女儿嫁给他,群臣宴的时候,他一抬头,看见对面坐了两个姑娘,前面那个打扮得高贵典雅,眼珠子却滴溜溜直转,像个野丫头。

一群大臣个个正襟危坐,屁股都不敢全压在脚后跟上,吃东西一样吃不到一口,那姑娘却一个劲儿地大吃大嚼,不仅自己吃,还尽挑好东西往后面那姑娘手里塞。

后面那姑娘脸蛋圆圆的,大眼睛有点憨,嘴巴一鼓一鼓地吃东西,像个小松鼠。

他愣了一下,伸手捅了捅身边作陪的小白脸:“喂,那是谁?”

“柏华公主啊!”

“我说后面那个。”

“柏华公主的丫鬟啊!”

阿布笑了笑,莫名就想起来牧云当初说的一句话。

“妈跟你说,娶媳妇不能娶性子太野的,你脾气不好,要娶个脾气软绵绵的,笨一点最好了……”

妈,我想娶这个,看起来脾气软绵绵的,还有点笨,你觉得怎么样?

第13章 牧云挣钱记后妈的故事

牧云牵着那匹因为走了太远而瘦得皮包骨头的枣红马走进东市的时候,对着琳琅满目的商铺和摩肩接踵的人群惊叹了半个时辰。

天可怜见,她一个在草原长大的姑娘,对于长安所有的认知都来源于书上有限的那点东西,还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记录,此刻见到真实的东市,牧云觉得过去的八百本长安见闻录都白读了!

女人最大的爱好是什么?

买买买啊!

这柄刀不错,阿布小崽子肯定用得上!

这把弓也不错,阿布小崽子力气大,以后用它百步穿杨没问题!

哎呀这套软甲也不错,阿布穿上肯定好看!

嚯!这个人也……等等?为什么会有个人?

牧云震惊地看了看周围,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贩卖奴隶的人市……

而对面发卖的那人,长身玉面,身材偏瘦,站在那里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倒是个长相斯文的汉子,牧云想,如果不是面颊上的刺字太惹眼的话。

那是黥刑的痕迹,看那刺字,这人是个逃奴。

真是可惜了,看这人面相端正,不像是个奸邪之辈,可是脸上被刺字,一辈子算是毁了。

发卖人口的牙婆见她停了半天,以为她是有心要买,笑瞇瞇地挥着手帕走了过来:“这位大小姐,我跟你讲,你别看他这样,其实啊,他老实着呢,又孝顺了,为了安葬母亲才做了逃奴,后来被抓回来,不得已才被发卖。他力气大,脾气好,听说还懂管账,要不是……咳咳,那可就是做管家的一把好手。不过就算不能当管家,当个得力家丁也是好的……”

牧云认真考虑了一下,自己带着全部的积蓄来长安,就是为了做生意的,以后小崽子肯定要回去抢夺东汗国的汗位的,没钱没兵马怎么行,所以她得赚钱!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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