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
“恺恺,别愣着,先进来再说。”
林阿姨朝身后招招手,自阴影处走来一个男人。男人穿着讲究的西服三件套,外搭是一件黑色羊绒大衣,一双皮鞋擦拭得油光锃亮,他朝身后弹了弹手指,立即有一名茶艺师上前呈上了一只鎏金铜盆。
男人摘下黑色礼帽,脱下纯白色手套,一双毫无肉感的小短手放入水中,轻涤慢洗,洗完后,另一名茶艺师递上一条方巾,男人慢条斯理地擦拭干净双手,从头到尾就没正眼瞧景白一眼。
景白:“……”
若不是熟知自己生活在现代,她都以为自己穿越到了蒸汽时代。
“囡囡,这是我侄子林恺,你们小时候见过的。”林阿姨对景白说完,扯了扯侄子的衣袖,朝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主动一点,“恺恺啊,这是景白,你十六岁去景老爷子家里,见过的小妹妹,你……还有印象吧?”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总算把注意力转移到一脸懵逼的景白身上,“景白,好久不见。”
“……你是?”
他捋起前额的碎发,左边额头上,清晰可见的一道伤疤,虽然年代久远,那道伤疤仿若青山之松,屹立不倒。
“这个,你不会也忘记了吧?”
景白冥思苦想,想了一大圈,也没记起眼前这位究竟是何方神圣。毕竟,年少时候打过的架太多,惹过的事情也不少,更何况,男大十八变,她哪里能认得出来。但看他一副睥睨天下的模样,黑框眼镜下的那双眼睛又透漏着愤愤不平,至少让景白get到一点——这是个仇家。
看她的模样就知道她没想起来,林恺气得牙痒痒:“核桃树下,你别告诉我,你根本记不得当初是怎么拿核桃砸我这件事。”
听他这么说,景白脑海里快速检索,终于——
“你、你是那个胖墩哥哥?!!”
林恺:“……”
没发现人家脸色已经成猪肝色,景白放下杯子,绕着他转了好几圈,不禁惊叹:“胖墩哥哥,你……该不会打了瘦身针吧?”
林恺:“……”
曾经胖成球的少年,十几年不见,竟然瘦成了竹竿,景白不得不感叹岁月催人老,时光不等人。
说起这位胖墩哥哥,他老爸是明镜村的村干部,早年带领大家发家致富,后来辞去职务后,自己下海做了建材生意,他颇有生意头脑,很快就赚得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渐渐生意做得大了,就举家去了大城市,只不过这座茶社倒是一直保留着。
林爸爸文化程度不算高,对待儿子要求倒是严格,在儿子上完大学,就送他出了国。近些年,家业越发庞大的林爸爸,在茶社周围又置办了几十亩地,因为儿子在英国读书,颇为迷恋英伦文化,是以林爸爸就索性在这几十亩地上,盖了一座仿英伦庄园。
景白10岁那年,林恺刚过16岁生日,暑假时,林爸爸带着儿子去拜访景风,想走个后门给儿子扔进景氏武校里强身健体,当然,最主要是减肥。
没曾想,还没能达成这个小愿望,两个人就结了小梁子。为此,景白还被罚跑十五圈。
瞧着两人终于认出了对方,林阿姨掩口一笑,甚是满意:“算起来,你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想必有很多共同语言,囡囡啊,别站着,快坐下说。”
林恺心想:他们算哪门子的青梅竹马?
他从英国一回来,就被家里催着相亲,林爸爸虽然送儿子出国读书,骨子里却非常传统,绝对不允许儿子娶个洋妞,而且也没想过让儿子在国外发展。
等儿子一读完博士,立即就把儿子从英国拎了回来。
林恺知道父母给自己暗戳戳准备了一大票相亲任务,内心是极度拒绝的,可是在得知相亲人选里有“景白”这号人物,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下来。
别的暂且不说,每次洗脸,看到自己这张帅气的脸蛋上,镂刻着丑丑的伤疤,林恺就自发自地想起,当年那个坐在核桃树上,得意洋洋朝自己丢核桃的小女孩。
这么多年过去了,曾经恨得他牙痒痒的小女孩,出落得亭亭玉立,倒是让林恺始料未及,不过,除了脸蛋和身材,她的个性跟记忆中,丝毫不差。
林恺在景白对面的位置上落座,朝茶艺师又弹了两下手指。
茶艺师接到指示,很快就去准备了,不消片刻,四名茶艺师依次端着盘子,自后厨鱼贯而出。
一套青花瓷茶具,一盒1L装的牛奶,少许玫瑰花蕾,外加一些小甜点。
景白一头雾水地瞪着他。
林恺再次弹弹手指,这次出来的是两名身着燕尾服的乐师,手里拿着小提琴,枕戈待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