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39)

作者:白颦州州州州 阅读记录

“明霄哥不想知道你不在的这五年里发生了什么吗?”

江尽楼目视前方,眼睛里却空无一物,看向周身花草树木的目光没有一丝温度。

“很可笑吧,仙门出身却掌管着魔界。”

不管仙魔两界表面看上去多么和平,内里总有明里暗里的争斗,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仙门人嫌魔族放浪形骸,魔族人嫌仙门人装模作样。

李明霄摇了摇头,道:“这是你的本事。”

李明霄是真的在陈述事实,可这话在江尽楼听来却像是透着失望的嘲讽——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明霄哥有多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水系灵根修真者。

江尽楼苦涩地笑了笑。

“明霄哥,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是魔王之子。”

李明霄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因为不管做出什么反应,江尽楼都能解读出别的意思。

但说到魔王之子这一茬,他倒是有个疑点一直没明白——顾言叙与江尽楼都是魔王之子,为什么顾言叙在觉醒魔王之血前毫无灵根无法修炼,江尽楼却天赋异鼎修炼神速呢?

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找到白尚学弄清楚原委,既然他现在穿书过来了,白尚学大概率也会过来,不过这些还不是他目前该想的事,先安抚好江尽楼才最是紧要。

果然,李明霄不搭理他,江尽楼反倒消停了不少,默默地跟在李明霄身侧带路,这样看上去居然有了几分从前乖巧的样子。

江尽楼喜欢跟在李明霄身后,喜欢跪坐在李明霄身侧,不喜欢走在李明霄前面。因为这样的话他就看不见明霄哥了,只要他不回头,他将永远发现不了明霄哥的离开。

正因为无知无觉,所以回头发现的时候就会茫然无措,江尽楼深深地恐惧着这种未知。

魔界很大,李明霄推测江尽楼带他走过的地方是魔界的中心——魔宫,即魔王及其亲族居住的地方。

魔王在修缮魔宫这方面极尽奢华,其规模十分可观。李明霄跟着江尽楼走了许久才走到魔界的厨房。

魔族很重视口腹之欲,厨房里的物品一应俱全,相比之下,李明霄在云杉崖自个儿敲的小厨房显得万分寒碜。

也不知道是魔族菜品更丰富还是华夏五千年美食文化更高深。

话说回长寿面,这玩意儿吧做起来的确不难,不过他统共也只给江尽楼做过一回,当时说好年年陪他过生日,结果阴差阳错地放了他五年鸽子。

李明霄边想边拖出了一袋面粉,将面粉倒进碗里后他才想起来——他不会拉面条!上回做长寿面还是叫子路拉的。

李明霄在心里叹了口气,抬头问江尽楼道:“你子路哥在哪儿?叫他过来......”

给你拉面条。

李明霄话还没说完,就被江尽楼打断了。

“重要吗?”

医生说过那个患有抑郁症和狂躁症的孩子有极其强烈的领地意识,十分渴望在乎的人全部的关注。

虽然知道这是江尽楼赌气说出来的话,但李明霄还是没忍住皱了皱眉——小白眼狼,当初就不该让子路给他拉面条!

于是乎最后煮出来的长寿面几乎成了面疙瘩汤,面条一段一段的,糊成了片片。

李明霄看着碗里的面疙瘩汤,陷入沉默——古人的智慧真是伟大,现代科技的力量真是便捷。

“没煮好,将就着吃吧。”

李明霄抽了双筷子,将碗往江尽楼眼前推了推,略微有些不好意思道。

江尽楼看了看那碗惨不忍睹的面疙瘩,轻笑了起来。

“嗯。”

于是两人一个安静地吃,一个安静地看,李明霄感到自己莫名地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氛围——明明以前他也经常这样看着孩子吃饭。

不,现在再叫孩子似乎不太妥当。

方才一路上没仔细看,现在认真打量一番,江尽楼原本因过分精致而显得柔美的五官如今变得十分硬朗,虽然依旧美得不可方物,但的确有二十岁男子该有的样子了。

江尽楼吃相很优雅。他吃相一直很好,只是以前是小姐式的乖巧,现在是魔尊式的从容。

五年,三个月,都不过弹指一挥间。

没过多久,江尽楼就把碗里的“长寿面”吃得干干净净。人喂饱了就会变得好说话起来,见他还算餍足的模样,李明霄斟酌了一下措辞,道:“仙门如今怎么样了?”

“不知道。”

不,他知道。

江尽楼抬起眸,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明霄,似乎觉得把李明霄惹生气是一件分外有趣的事情。

永远做一个乖孩子是不会被记住的,一个乖孩子没法儿时时刻刻牵动着师尊的情绪,但坏孩子可以。

这是江尽楼在李明霄消失后才发现的,从耽参苟身上。

明霄哥身边总是有很多乖孩子,以前有很多,以后还会有很多。他做得再好再优秀也不过是众多乖孩子中的一个。

而且成为乖孩子就失去了被担心的资格。人们总过分相信那些乖孩子的能力,觉得他们能够独当一面,所以放置一旁不闻不问,而坏孩子总爱犯错,所以人们辗转反侧牵肠挂肚。

他要让明霄哥不管去了哪儿都记挂着他,这样明霄哥也许会出于担忧回来看看他。

他曾经害怕明霄哥知道他的劣根性,怕明霄哥讨厌他这样可恶的人,于是他总披着乖巧的羊皮,浑身散发着无害的气息。

然而事实证明羊皮留不住他的明霄哥。

如今明霄哥已经看到他的本性了,但明霄哥没有离开他,还给他做了长寿面,这让他忍不住想展露更多给他看。

他在赌,通过不断地试探试图找到明霄哥的底线,以此丈量明霄哥对他的爱,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有多么害怕触碰到明霄哥底线的日子到来,这意味着明霄哥对他的爱被他自己耗尽了。

李明霄太阳穴突突两下,不知道江尽楼哪里来的恶趣味,但他没打算同这只犯病的小白眼狼计较。

“明霄哥想去看看吗?”

江尽楼突然问他,脸上露出十分纯良的笑。

李明霄不知道他问这个问题是什么用意,明明很不想他回到仙界,还非要征求他的意见,所以他没搭理他。

但江尽楼自问自答了。

“明霄哥想去。

“明霄哥想去,我可以带明霄哥去,但不要从尽楼身边离开,否则尽楼会很难过的。

“尽楼只喜欢明霄哥,所以明霄哥也只能喜欢尽楼。”

无理取闹。

李明霄内心客观地评价了一句,但没说出口。

“我能到哪儿去?”

的确如此,在穿书世界,除了江尽楼身边,他也无处可去。

江尽楼却笑了,笑意却不达眼底。

“明霄哥明明很会躲的,一旦离开,尽楼哪儿也找不到。

“如果用李明霄的心头血招魂失败,尽楼会试着统一三界的。

“前提是明霄哥得在三界之内。”

统一三界的好处就在于三界所有秘辛角落他全部都能探寻。权力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你看,现在明霄哥已经很难像以前一样,说去哪儿就去哪儿了。

他一直很相信明霄哥说的话。

所以他很清楚明霄哥说真正的自己不在三界之内这句话是真的。但人的愚蠢之处不就是心存侥幸吗?甫一上位,他对魔族禁卫队颁布的第一道旨令就是搜寻明霄哥,他们却无从下手——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明霄哥长什么样子,他也不知道。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以后还会有第二个我,第三个我出现在你的人生里。”

李明霄摇了摇头,觉得江尽楼的行为称得上幼稚。他认为自己能够理解江尽楼对他的感情,这无非是一种依赖,因为自己将他从象姑馆带了出来,处处维护他,在他十五年的少年记忆里,自己可能是第一个对他没有索取目的的人。

因此江尽楼难以适应自己的离开,这种茫然走偏以后成了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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