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64)
颈圈下的皮肉绯红而颤栗,江恶剑嘴唇微张,满眼不可置信,又泪如泉涌。
隔着薄薄布料,仿佛都能看到他刹那一塌糊涂的地方。
更在这过于突兀的刺激下,整个人如痉挛般剧烈抖动。
眼前浮现缥缈山川,绮罗万里。
江恶剑失神地保持着这一趴伏的姿势,脚趾紧蜷,赤裸的胸膛随他仍夹哭腔的喘息一下下伏动,敏感擦在身下凉簟,泛起密集的红。
最终,连曲起的膝盖也无力支撑,软塌塌地倒了下去。
“……”
无声望着眼前从始至终不曾避讳自己的江恶剑,与昔日初分化为天乾的朗澈少年俨然判若两人,林厌不知想起什么,险于回忆的脸上倒没有任何羞怯。
他一介蝼蚁,无权爱恨。
如今充斥于他眸底的,徒剩麻木。
帐内安静许久,沉默地隔绝外头层层围守,一线微弱烛火映出短暂的可靠。
江恶剑这么一动不动地歇了半刻,总算渐渐恢复,重新聚拢神思。
他翻身坐起来,暂未理会林厌,而是颤着掌心摸过被细绳绕在几指的卷筒。
入手仍是湿滑,一眼便可看到筒身精心雕琢的纹路皆已被浸得水亮。
本迫不及待地欲打开盖子,却又顿了顿,他牢牢攥着起身,先放入盛了清水的铜盆。
蹲在地上仔细清洗,也将满手湿腻洗去,才以干净的细布慢慢擦拭。
终除去上方紧覆,抽出那张布满褶皱的薄纸。
谨慎摊平,而后目光陡然发直。
那画并不算精细,相比找来的画师们所绘,线条甚至有些粗糙。
但就是这样劲峭浓重的笔锋,让他顷刻认出,画上正是他的夫人——司韶令。
只不过,虽与梦里同为红衣,却又有些不同。
因为上面的人身着层叠喜袍,手持一柄长剑,剑身遍布锋利的荆棘刺纹,神情碎裂,正满脸血痕飞溅,也像是簇簇血泪。
而剑刃被迫向前,不知刺进谁的身体,仅能看到一双血淋淋的手掌,面对着司韶令,用力握在他持剑的手臂,牵他杀死自己。
或许整幅画皆以鲜血而成,眼下血迹干涸,尽显斑驳而狰狞,也处处透着股摄人心魂的愤怒和悲恸,欲毁天灭地的哀厉,以及如画中剑锋一般直刺江恶剑心底的深挚。
是谁?
司韶令杀了谁,让他如此痛苦?
江恶剑眉头紧蹙地看着,又猛地想起来。
是他的亡妻?
据说——他大婚当日失手杀死了妻子。
竟原是……这般失手。
心间蓦地鼓动起酸楚,江恶剑又无意识地碰了碰自己胸口的疤痕。
忽然发现,他其实,非常嫉妒一个死人。
嫉妒得火冒三丈,恨不能将这来之不易的画瞬间催毁,不想看到司韶令为任何人而受伤的模样。
更恨他那亡妻,怎会对他这样残忍,竟然逼他亲手杀死自己!
自己甘愿下地狱也就罢了,还要让司韶令一起,这样无耻的疯狗,偏司韶令此生都念念不忘!
薄纸被江恶剑攥出一道道皱印,眼看就要破碎。
然而脑内怒火纷纷,江恶剑气极间,不经意地垂眸,却又身不由己。
只见他忙不迭松手,再次铺平,无比细致地将画卷起,塞回卷筒。
冷静片刻,终是转身看向一旁沉默看他的林厌。
“其他的,我过后会慢慢问你。”
江恶剑走过去,一把扯起他,边说边割开他满身束缚。
“你现在,只告诉我一件事,敢有隐瞒,也叫你尝尝我的手段。”
语气凝重狠戾,让林厌不禁向后退却。
又被江恶剑凶狠抓至跟前,像怕弄脏自己才洗净的双手,江恶剑随手扯来几块布条,系在他滴血的颈后。
嘶哑问道:“你之前,是怎么弄的我一下子……就爽上天了?”
林厌:“……”
第68章 吃瓜
每逢七月,整个北州如烈火焚灼,崭齐的宫帐堪比无数炉灶,让人无处遁形,热浪凶猛里,生出总要融为灰烬的错觉。
江恶剑才走了片刻,汗水已顺着额前发丝流下,划过下颚,没入上身仅着的颈圈,布满伤疤的紧实肌肉也覆了细小水汽。
他抬手粗鲁蹭去额前湿漉,心间兴奋,不由加快脚步。
一连两日,他都未曾踏出所心帐半步,难得“虚心”地向林厌请教,为“学习”而废寝忘食。
眼下小有所成,自是迫不及待地想表现一番,否则他们始终没有更亲密一些的接触,司韶令何时才能忘了他的亡妻?
说来,也不知司韶令在干什么,竟就两日都没来找过他,江恶剑走得更快了。
这种全身心追随一个人的感觉,让他既忐忑,又上瘾。
“不是害怕吗?还不跟紧了。”
而大步流星间,他忽地一顿,回头看着身后已落于远处的磕绊人影,催促道。
“我……走不动。”
林厌说着,已上气不接下气,秀气的脸因急喘而涨红,一边无奈解释着,一边又艰难迈动单薄的双腿,不敢有丝毫停歇地往前。
整整两日,他与江恶剑寸步不离,夸张到连江恶剑撒尿他也要跟着,不止担心萧临危会突然反悔抓他去刑帐,更怕的,其实是隐藏在王庭的敕风堂同僚,包括司韶令。
他已对江恶剑承认了,自己就是三年前被敕风堂神门派来北州的细作,但此次窃取丹引的任务,却仅由神使紧急下达,司韶令并不知情。
神使一职虽然低于堂主,不过手里握着青邺的至高机密,是有些特权在的,也生怕权利被削弱,因而不会轻易服从新任不久的司韶令。
可即便如此,对于林厌这等同于叛变的细作,无论是神使抑或身为堂主的司韶令,都没有理由放过他。
若无意外,最大的可能,会派鬼门的杀手将他灭口。
尤其,掌管暗杀的鬼门右使眼下正随司韶令留在王庭,想杀他易如反掌。
所以听闻江恶剑此行是要去见司韶令,他原本并不愿意跟来,却终究更恐惧一个人面对帐外黑压压的北州兵,苦苦哀求,总算求得江恶剑将他带上。
当然,江恶剑也警告过他,等到了王妃的住处,他就乖乖待在王妃身边,绝不能扰他和司韶令的好事,有王妃在,他更不用顾虑什么。
便这么亦步亦趋跟了江恶剑半路,可惜身体的确柔弱了些,毕竟“生石”不需要过人的身手,任是林厌再拼命追赶,也不及江恶剑的速度。
“麻烦!”
看他走得实在辛苦,且身上累累伤痕还未愈合,特别是背上被踢的那一脚,出门时隔着浅绿纱衣依旧能看到青肿不堪,江恶剑不耐烦地驻足咕哝。
等他终于追到了自己跟前,更近距离看到他汗津津的额头,干脆转身半蹲下去。
“上来。”两臂向后作邀请状,江恶剑道。
“……”林厌一愣,像是不敢确定他的意思是否真如自己所想。
等了片刻不见对方动作,江恶剑懒得解释了,猛又朝后方一揽,径直将人按在背后。
再不耽搁地疾驰,吓得远远跟守的北州兵悉数也加快了步子。
而发丝顷刻飞扬,一动不动地趴在江恶剑滚热的赤裸肩头,林厌垂眸便清晰看到他耳旁被吹得乱荡的铜钱,神情微有恍惚,氤氲双瞳逐渐暗淡下去。
江恶剑不知林厌心想,只满鼻充斥他腰间的香球味道,如挥之不去的宿命,将他们二人包裹。
想要在北州生存,若没有自幼刺以鹰印,就只能靠这放在镂空银球里的香丸来避防多数毒虫,林厌便是如此。
初来乍到的江子温平日也会在颈上悬挂一镶嵌琉璃珠的金丝香囊,内置香丸,相比林厌的要更精巧许多。
厉云埃的刺青虽有些“与众不同”,但与鹰印所需香料并无差异,且幼时已入骨血,如今反而省去些力气。
至于江恶剑,倒是也有这些东西,平时却不怎么带在身上,半年来他整日无聊透顶,巴不得哪里来个毒虫子玩玩,所以也只有在睡觉时,他才会将其放置在枕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