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国·来宜(出书版)(22)

“伏周如果跟善姐差不多大,等于也跟你差不多大?你十二岁被抓回听神台,那时候她也十二岁左右?”

“对。”

“然后呢?她怎么对你的?十二岁的小姑娘,应该坏不到哪儿去吧?”

“她把我关进一个没有光的屋子里。”

“当我没说过上句话……”

“我在那儿看不到任何东西,但有很多声音:吹过山顶的风,敲在外墙的雨,长出峭壁的草,落在土上的花……那些声音陪伴我,一天天,一年年。”

吃吃的眼眶湿润了起来,颤声道:“你就这样过了十五年?”

“也有例外的时候。你知道的,听神台上什么都没有,只有种着花的一块地和两间小木屋。有一次,雷正好击中我住的那间屋子,把它烧掉了,我终于离开了小黑屋,看见了蓝天白云和太阳。”

时鹿鹿说这话时注视着窗外的风景,眼神温柔,唇角还带着笑意,却让吃吃看得更加难过:“巫的隐秘很重要吗?说出来,你就解脱了呀。”

时鹿鹿收回视线,认真地看着吃吃道:“我想活呀。说出来,我就活不成了。”

“可是……”吃吃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怎么能够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活十五年,十五年!

“你看,我这不是出来了吗?还遇到了你们。”时鹿鹿眸光流转,唇角的酒窝既可爱又明朗。

吃吃愧疚道:“我们却要送你回去……”

“我迟早会被抓回去的,能额外换一个给喝喝看病的机会,赚了呢。”

吃吃突然转身,跳出了车窗。

时鹿鹿惊道:“你去哪儿?”

姬善淡淡道:“你的故事很感人,她去哭了。”

时鹿鹿看向她道:“我没说谎,请你相信我。”

姬善终于放下书,也看向他:他的肌肤比她还白,是因为长年幽禁;他脸上带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少年气,是因为没有机会长大;他的一切怪异行为和话间漏洞,确实都变得合理……

但不知为何,姬善心中仍有疑惑。那点疑惑毫无依据,毫不讲理,大概就是身为女子天生的直觉。

直觉告诉她——别信他。

于是她开口告诉时鹿鹿:“我信不信不重要。她们信了就可以了。”

时鹿鹿的目光闪了闪,然后,难掩委屈地黯了下去。

第4章 因果

车行七日,终于抵达宜国的皇都——鹤城。说也奇怪,此趟路程无比顺利,竟没有遭遇任何巫族的追兵。按理说在东阳关遇到那四名巫女时,她们已唱出《奢比尸曲》传递讯息,没能招来同伴,只能解释为东阳关实在太人迹罕至了。

作为唯方大陆最富有的都城,鹤城的街道既不像玉京那样四四方方泾渭分明,也不像芦湾那样质朴粗犷视野开阔,更不像图璧那样八街九陌高楼林立,而是鳞次栉比别有情趣。路两旁全是一间间小商铺,一眼望去卖的东西各不相同。每家都有窗台,窗台上全种着花,虽是冬天,但气候温暖,花朵开放得十分鲜艳。

走走边赶车边叹道:“我可算对得起我的名字,把四国的都城都走遍了。”

看看从怀里取出那件圆柱形金器,将左眼凑到水晶前四处打量,接话道:“你最喜欢哪儿?”

“当然是图璧,故乡啊。”

“我喜欢玉京,规规整整井然有序。”看看转头问姬善,“善姐你哩?”

姬善一边为时鹿鹿针灸,一边答道:“以景喻人,图璧是个优雅的大家闺秀,小矜持又小傲慢;玉京是个身穿骑射服的贵胄公子,俊朗飞扬胸襟豪迈;芦湾是个未老先衰的驼背大汉,每条皱纹都写着凄苦和暴躁;而鹤城……”说到这里,她抬头看了眼车窗外的风景,“像个白手起家的商人,富有而不改勤俭,精明却为人和善。”

“大小姐说得精妙!”

“不是我说的。”姬善扎完了针,接过喝喝递过来的汗巾拭擦双手道,“《朝海暮梧录》里写的。”

看看道:“可惜十九郎当了皇后后就不写了。啧啧,真是嫁人误事。”

“宜国人真的都信巫呢。看这些商铺,全都悬挂巫符,供奉神像。”吃吃拍拍看看的肩膀道,“看姐,叆叇借我。”

看看把金器递给她。

吃吃将名为叆叇的金器举到眼前,观察道:“雕的是个年轻美貌的姑娘,赤脚踩着毒蛇,手持草药,耳朵尖长,唇上还含着一朵花……”看到这儿,扭头问时鹿鹿,“是巫神的神像吗?”

“不是。巫族认为神无真容,不可勾绘。那是第一代大司巫伏怡的雕像。”

“伏怡?”

“巫族宣称——千年前,宜人的先祖们住在大山里,巫为他们占卜治病,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后来一场大火烧毁了他们的家园,危急时刻,伏怡听到神的启示带领宜人走出大山,在此落脚,并根据神意指定一人为王,然后才有了宜的延续和兴起。”时鹿鹿说着,嘲讽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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