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痣(129)

作者:发电姬 阅读记录

想了想,云贞去屋内,写下一行字,叫雨山送去给陆崇。

隔日,雨山又来了,牵着一匹马。

云贞打开信,这是同一张纸,她昨天在上面,写:“无什么旁的所需,倒是想看看马儿英姿。”

陆崇的字,笔端游龙,分外俊秀,短短八字,写到:“它叫丹青,你见过它。”

云贞一愣,她看看雨山牵的马儿,又看看陆崇的回信。

丹青是一匹棕马,皮毛光亮,肌肉强健偾张,鬃毛黑而茂盛,额间一抹白,神气十足,威风凛凛。

可是,她不记得自己见过它。

她记性可不差,进侯府后,除了拉车的马,从未见过旁的马,而陆崇自己的爱马,可不会拿去拉车。

但陆崇这么说,定有缘由,她不由问雨山:“雨山,我之前见过丹青吗?”

雨山:“应该是第一次吧。”

云贞:“……”

七爷肯定记错了,害她刚刚差点以为,是自己的问题,真是的。

她脸颊微鼓,在纸上捣鼓片刻,将纸张塞到信封里,递给雨山。

夜里。

陆崇打开信封,修长的手指轻轻展开纸。

只看,他写的“你见过它”后面,多了一个笔锋略微圆润的字:否。

整句话变成疑问的“你见过它否?”

然后,那秀气的字,再在纸张下面做了回答:“否。”

一共就两个“否”字。

她定是心有疑虑,又有些无言,在写的时候,定是轻蹙眉头,嘀咕他记错了。

陆崇眉头舒展,忽的轻轻提起唇角。

...

隆平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早上,槐树巷子好好热闹一通。

因云贞和冯氏做事极为低调,街坊是知晓她今日出嫁,然而,直到此时,街坊才发现,来接亲的是承平侯府。

侯府,那种话本子才会写到的富贵人家。

这一下,周围人全都有点不信:“真的么,那娃子那么漂亮,不会叫人骗了吧?”

“是啊,她不是孤女么,怎么会嫁侯府?”

“太离奇了!”

众人有猜疑的,有担心的,也有看热闹的。

他们挤在巷子口,东张西望。

王婆子聪敏,她还搬张凳子,站上去,眯起眼睛,远远的,瞧见一高大男子,身着大红祥瑞纹喜服,坐在骏马上。

再近了点,只看他眉目幽远清冷,鼻梁高挺,面如冠玉,当真荦荦大端,仪态万方。

王婆子顿时觉出他面熟,随着迎亲队伍走近,她突的记起来,这不就是隆平二年还是三年,那个状元郎!

她忙道:“没错了,这是状元郎呢!”

其余人惊诧:“真的吗?”

王婆子:“生得这般俊俏,我可不会记错!”

当初状元天街夸官,她挤在前头看哩!

她这辈子,竟还能再看一眼文曲星,王婆子张大嘴巴,又想,这文曲星娶的就是住在她隔壁的姑娘,她还经常和那姑娘打招呼。

这可真真的,文曲星下凡了!

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回应一下感情的问题,贞娘和七爷现在的感情还不算完满,他们都不是外向型性格,所以感情戏比较隐匿,婚后的话,感情会再进一步的,可以说成亲后到两人感情完满,还有一段时间,现在算是确定心意。

本来婚后要当番外的,可能会写比较长的番外,让感情升阶完满,以前有本古言就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前面我才会说大概20w正文完成,现在不确定,可能也会当正文写下去,这本之所以写少和慢是总会删稿子,写2000删1000那种,作话我也敲敲打打许久,怕说错话,会让读者大大感到冒犯,不管如何,跟追更的大家说声抱歉,对不起,以后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十一章

◎他的唇,原来也是软的。◎

侯府张灯结彩, 屋檐下挂着红色灯笼,连树上, 都扎着红绸带。

大房与二房之间, 多了一道墙。

墙最上面,压着庑山结构屋檐,瓦片俨然,大房的墙前面, 移了许多花木, 墙体刷着白腻子, 也挂上一排红绸。

大房这边, 除了乘月阁给陆蔻留着, 其余地方,尽是喜气洋洋。

半年多, 静远堂焕然一新,窗格子都换了一批, 以迎接女主人。

从陆崇提亲, 到这一日, 云贞从一开始的不踏实感, 到逐渐适应,再到现在, 再入侯府,悬浮又临心头。

嫁人到底是再投胎,掠过从前,却不定能诸事顺利。

盖头下,云贞下了轿子后, 四周吵吵嚷嚷, 她透过红盖头, 隐约能看见人群。

她忙低眼,只盯着自己身前与一双鞋。

喜娘将红绸送到她手中。

她抓着红绸,力气渐渐加大。

突的,红绸另一边,一股力气,不大不小地拉了一下,将她拉出思绪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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