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逛淘宝+番外(215)

作者:大荷月 阅读记录

肉中渗出的油香,比油泡子里的植物油诱人多了。即便米粥中,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地瓜米的味道,也丝毫没有影响孩子们大口大口喝下它。

这个年代的猪肉,还不是几十年后市场上常见肉多味寡的大白猪。本地的家猪,在当地从古自今驯化而来,肉香更为浓郁。筒骨又是最适合熬汤的部位,骨髓里的油脂和熬酥的骨头,让这碗模样并不出彩的米粥,充满了令人心旷神怡,大脑释放愉悦信号的味道。

明霞看属于自己的米粥热气也少了,才放下剔了一半的黄瓜,端起竹筒,往嘴里舀了一勺粥。

唔……

物资丰富的时代,大概很难体会这一口粥带给她的幸福感吧!

温热细腻的口感,香气扑鼻而来,明霞微微眯起眼睛,她觉得自己被地瓜糊糊祸害了这么久的味蕾,在一瞬间复活了。

甭管上辈子吃过什么山珍海味,传承菜肴,绝顶美味,都比不上这口又软又香的糙米粥。

这一顿米粥值了。

明霞甚至觉得,这一份糙米粥的味道,就算再过五十年,她变成步履蹒跚的老太太,都会心心念念记住这一刻的幸福感受。

美好的食物,传递给人的美妙感受,真是任何的事情都无法比拟。

第92章 县城还是乡村?

◎生活总归会越来越好◎

消灭大锅里的筒骨粥, 对于拥有五个人的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即便年龄最小的花花,在难得的肉味粥也, 也展现出了非凡的食量。

幸好米粥清淡,容易消化, 就算吃撑了,也不会对肠胃造成糟糕的后果。

最让人心心念念的大筒骨,全家人一致决定将它放到最后。

最美味的食物放在最后面品位。

“好吧,孩子们, ”明霞双手拿着这条完整的筒骨两端, 先递到大花面前, “我们一人一口, 一起来把它干掉。”

贴着骨头的肉, 被称为拆骨肉, 肉质比其他部位更细腻可口。

上辈子明霞有一家印象不错的餐馆, 酱骨头是其招牌菜, 将筒骨的香味表达得淋漓尽致。明霞年轻的时候,就超级喜欢吃酱骨头中间那一块看起来像肥肉的软筋, 啃着特别过瘾,香味浓, 不腻味,口感特别好。

很可惜在这个年代, 筒骨边外边最厚实的一层肉被剃干净了, 留给他们啃的量实在不多。

大花张开嘴, 也没看清楚娘递过来的骨头上哪儿有肉, 就草草咬了一口。

后面的妹妹们也跟着她学, 一人一小口, 就连一向很矜持的花花,也没拉下。

明霞转着骨头,尽量把肉多一点的部位对着她们。

每一个人咬下的肉很小一口,但她们嚼得特别香。

“娘,你也吃。”大花看到又递到自己嘴边的肉骨头,摇了摇头,往明霞的方向推了推,说道。

“对,娘也吃!”二花应着姐姐的话,坚定地说道。

明霞笑了笑,没有拒绝孩子们的惦记,轻轻在脆骨的位置咬了一口。

不多的骨头肉,五个人啃,其实每个人分到的分量很少。

肉香慢慢品,明霞也和孩子们继续聊天。

她们家并没有食不言的习惯,很多交流都是在饭桌上完成的。

以往明霞会跟她们聊一聊一些简单的基础常识,或者说一说自然界的科普知识。不过,今天,显然明霞去白山镇后发生的事情,更能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

明霞乐于和她们分享外面的世界。

无论是铁屋村还是白山镇,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都很少,闭塞的环境下,明霞能打探到的消息不多。

这段时间以来,明霞能知道更远城市消息的渠道,居然是和董小文唠家常。

这种方式,说实话还挺耗神的。她要让董小文话题往家长里短的抱怨越跑越远的时候,不断将话题引导到距离白山镇最近的凤城县上。

明霞一直都有离开铁屋村的想法。

以她所受到的教育,自然倾向认为,人应该从闭塞的山村走出去,去外面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去学习,去探索,去拥抱更多的机会。

所以,每到董小文提到凤城县的话题,明霞总是忍不住多问几句。

但是,打听的消息越多,明霞就越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想法在短时间内,是没有实现的土壤。

比如,她有过想法,尽力争取一下,在改善家庭条件之后,逐渐向白山镇迁移,并以白山镇为阶梯,向更繁荣的县城努力。

不说其他,越大的城市,必然拥有更好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更成熟的城市体系。

可是,今天跟董小文聊过之后,她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

在这个时代,城市和乡村,孰优孰劣?

现在的城市,和她熟悉的城市,是一个概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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