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四个大佬徒弟[剑三]+番外(256)

作者:张雪熊 阅读记录

之后的几天,戴梦茹晚上还是要去上淑女课的,可却再也没有遇到过秦思慕。

她有些好奇,听说秦思慕上的是一对一的声乐课,这天下课,她打算去看看。为了显得不是这么关心这个曾经心理敌人,她安慰自己只不过是要戳破她的谎言而已。

声乐课一对一是这个教育中心比较昂贵的课程了,一般都在顶层。戴梦茹小心翼翼地上去,一间一间教室地找,在倒数第二间看到了秦思慕的身影。

她正端正地坐在一架钢琴前面,手指头还有些笨拙,一看就是刚刚开始弹没多久。

戴梦茹小时候家里没什么钱,但是爸爸妈妈给她买过一架小钢琴,她从小就要强,事事争第一,也是为了摆脱当时的困境,所以她看不起那些不劳而获的人,同时也对那些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人嗤之以鼻。

后来,戴梦茹家日子变好了,她也在家人的期待下考上了M大。她必须永远站在班级的最顶端,唯独让秦思慕把她的光芒夺走了,她讨厌这个女人,偏偏对方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着实令人厌恶。

接下去的生活井水不犯河水,大家还算好过,可最近,她与秦思慕的交集让她的心态有些动摇。

秦思慕坐在那里,额头上全是汗,她很认真,但是不得其法,站在前面的老师指导了她几次,她似乎没能立刻吃透,还有些笨拙地按着黑白键。

戴梦茹突然有点想笑。其实秦思慕好像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人,她也挺笨的嘛!学钢琴的速度还没有她快!

好像知道了一个小秘密一样,戴梦茹心里畅快多了,并在内心里跟秦思慕做了个和解,哪怕对方根本就不知道。

在《歌有多美》录制的前几天,秦思慕特地恶补了很多乐理知识,顺便还接触了一下钢琴,不过她好像在弹奏方面没什么天赋,以至于弹了两天的黑白键,她感觉手指有些打结。

为了帮助秦思慕调整这种心态,叶谨臣在做课题的功夫特地抽空来教她适应舞台。第一件事就是将她带到了M大空旷五人的演播厅教室。

叶谨臣还借到了演播厅旁乐器室的钥匙。秦思慕只是随便抽一个乐器,他都能弹奏一二,这让秦思慕很吃惊。

“你怎么会这么多?”

“因为我父亲。”叶谨臣的眼神有些凝重,“他是享誉世界的钢琴大师,我从小耳濡目。听我父亲说,我小时候抓周,第一手抓的就是音乐书。”

秦思慕了然:“这么准,看来你天生是吃这个饭的。诶,我刚看到你包里有草稿纸写了很多音符,是不是你最近在写歌?”

“嗯,给林菀的。”

“林菀?”秦思慕怔了怔,“那个获奖无数的流行音乐女歌手?她是我偶像。”

“嗯?”叶谨臣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你偶像不是我吗?”

秦思慕眨眨眼:“我有很多个偶像,你最重要的一个!”

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叶谨臣将她揽进怀里。

“那……你能帮我要她的签名吗?”

叶谨臣勾唇:“考虑考虑,还有其他喜欢的歌手吗?”

“有啊,不过估计找不到,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个童年偶像,盎司乐队的主唱小古,人称帽子歌王,这个你听过吧?”

叶谨臣眼神闪烁,几不可查地点点头。

“可惜,盎司乐队解散了,不然肯定比2B乐队还要红。”

“是挺可惜的。”

两人在教室里面坐了一会儿,叶谨臣教了秦思慕怎么听声,等到舞台现场用耳返,到时候细节还会再沟通,让她别紧张。

秦思慕可一点都不紧张,跟叶谨臣待在一起,感觉每天都像情人节。

以前她最大的工作就是照顾好自己,但恋爱之后,她的任务就只要放轻松,把自己的行程交给叶谨臣就好。

他能想到的,亦如她所想见。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情侣之间的默契吧!

正经事儿忙得差不多了,叶谨臣带着去秦思慕去了M大的后山。

这座小山丘只有一百多米,是几十年前财大气粗的M大买来的,之后学校扩建,山丘被囊括进了校园范围,并且成了一处标志性建筑。

时间已经十点多了,路上反而没什么人。找了路边的长凳坐下,秦思慕才看着叶谨臣从带了一路的小黑包里面取出了一把特别小的吉他。

“这是什么?是玩具吗?”

“不是,这个叫尤克里里,又叫夏威夷小吉他,也是一种弹奏乐器,不过,它只有四根弦。”叶谨臣简单地调了音,然后弹了一曲《仲夏梦》,歌声悠扬而好听。

他道:“这里很安静,我用尤克里里伴奏,你来唱你想唱的歌。”

秦思慕点头,清了清嗓子,缓缓吟唱着她的自选曲目《荧光》,同样是出自盎司乐队的一首歌。虽然唱歌的人那时还是少年,可曲子只要够经典永远都不会显老,尤其是在秦思慕的声线演绎下,有一种不同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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