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13)

她们这时都停了手里的针线,看着金红色的早晨走来两个落荒的人。

她俩合披一件膻臭烘烘的毡衣。因为长途跋涉了大半夜,因为四十二码的长统胶靴不合脚,俩人踩碎一脚血泡。

“没到换班时间怎么就回来了?”张红李红赵红问,“马呢?人呢?班长呢?”

沈红霞什么也没问就明白出事了。毛娅开始没头没脑地讲马群无缘无故地消失,泪水在她虚肿的脸上慢慢地淌。等她说完,老杜从怀里掏出一只皱巴巴的手,冻得又黑又硬:“看,从昨夜里它就变成这样了。”她郑重地说。

在俩人啃冷包谷粑的时候,沈红霞跨上红马。

写到这里我吃了一惊,因为我听见一个声音在门外轻喊:“喂,要想看看沈红霞和红马就快出来!”

我迅速打开门,却只见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视觉里划过。我知道,这就是我要的效果。

然后我看见了他,刚才那声喊显然是他发出的。逆着光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凭感觉我已明白他是由从前年代走来的人,整个形象带有岁月剥蚀的痕迹。这时,我看见他嘴里有什么东西一闪。我立刻想到我描写过指导员叔叔的银门齿。

“我早晓得会有这一天。她们在这里呆不长的。”他的喉音让我想到草地正午的风声。“你看,两百匹马跑得一匹不剩。”他的话没有任何情绪倾向,“她们闯了祸就会乖乖地退出草地。”

“要不退呢?”我想他的预见总不见得会改变我小说的梗概。

“不退?那你就看着她们一个个死在这里吧。”他的话使我浑身一悸。

再想跟他讨论点什么的时候,他已掉头往从前年代走去。巍巍峨峨地晃。我说:“你是帮她们找马群去吗?”

他不答我。走得越远他就越显得黑暗,最终成了个黝黑的赤身的小男孩。

小点儿知道她的花会活。

正像她知道自己无论怎样都能死乞白赖地活下去。她已作为女子牧马班的一名非正式成员来到这里,第一眼就看到帐篷前的葵花苗。她没有铺盖卷,几乎一无所有地来了,但没关系,她知道自己活得下去。柯丹裁下半张狗皮褥子给她,另一个姑娘给了她半块毡子。她接受施舍时的风度不会使任何人想到她是个真正的穷光蛋。老杜怯生生地把一件旧棉袄放在她的面前,她当即穿上,作出出洋相的样子:“这样的傻大袍一穿真是暖和死了!喂,我穿着肯定像个傻瓜吧?……”她夸张地表现那棉袄对她多不合适,弄得老杜竟害起臊来,似乎自己是拿垃圾打发一位公主。当全体姑娘被她逗乐时,她的眼睛却在暗暗查点刚得到的这堆东西。她想,行,我呆下来了。

她有厚厚一叠盖有各式大印的白纸,它们可以任意填写各种内容。在上个世纪,这个红色的圆圈可以对任何事物权威性地肯定或否定,它可以不容置疑地证明一个人的身份、历史、操行及一切。看见了吧,就是这样一叠带红色圆圈的纸,使她不名一文地走遍天下。后来她周围有了一群人,成了个小小社会;有着社会各种权力机构证明的一伙人便是一个完整齐全的社会。有着红色浑圆的大印就有了社会的根据。后来他们有恃无恐地行骗行窃。后来他们被发觉,有人叛卖了他们,他们合力把这人结果掉了,就在阳光普照的大街上。

以上是我在多年前对我几个文学朋友谈到的小说的隐情节。我扼要地谈完后,一个朋友直言说:不好,不真实。一个少女怎么能去参加杀人?我说: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全中国都在稀里糊涂地出人命。我想朋友们或许淡忘了那个四处血红的年代。我就把那时一件真实的事件讲给他们听:某条街某个熟肉铺,一天有一帮男女青年在铺里熬糨糊,当然是准备刷大标语大字报。这时他们中的一员突然指着街上一个行人说:他是我们的对头。很快便捉了他进来,很热闹地打,狂欢一样。一个长得极迷人的少女,不声不响端起刚沸腾的糨糊浇在那人身上。瞧,多省事。朋友说:想起来了,那时闹什么派性,还管大规模地打群架叫武斗。我说不尽然,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黑暗,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让它蔓延。它需要某种冲击力,使法律与理性出现缺口。当时,政治的狂热便形成了这种冲击力。另一位朋友说:人在非理性的状态下,甚至可以虚设一个对立面,然后每个人把自己的罪恶都加到他身上。我说:后来我见到公审这群凶手的相片,贴得满街都是。我见到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美丽少女,她在相片上显得哀戚动人,就带着这样一张慑你魂魄的脸容服刑了。

朋友们齐声问:“给毙了?”

我说:记不清了。好像没毙,也许毙了。那一拨毙了好多人,记不清。但全城人都记得这个漂亮的小姑娘,谁都不相信她会干出那样恶毒的事。据说她有只眼睛是碧蓝的。

我关掉录音机,中止了几年前与朋友们的那场讨论。我得接下去写小点儿这一节。我捉笔苦思。多年轻美妙的生命,却容纳着老人一般繁杂丰富的历史——作恶多端,又备尝痛楚的经验。

此时小点儿站在一片放荡的金黄色里。黑的斗篷银灰的肤色与葵花组成一幅极棒的画面。她是听见一声响鞭才回过身的,在这之前,她一直把耳朵贴在紧闭的窗缝上。两位客人是来邀请姑父去骟马,其中那位粗声粗气的女客人是女子牧马班的班长。姑姑照例向客人抱怨着她的病痛,抱怨一个兽医的家庭是世上顶不像样的家庭。只有她隔着窗缝听懂了她实质上在抱怨什么。她一次次偷她钱,偷她唯一的靠山——她的丈夫,她都假装不知,而她却把控诉藏在一切与此无关的怨言里。就像她假装不知她行过凶,把痛惜和恐怖转化成对她容貌的一味赞美。

她转脸便看见那个女班长,忽然想起,曾在河边见过她,那次她手里也攥着一把多头葵花。许多天之后的一个深夜,她起床轻手轻脚地穿衣,梳妆,在夜间的镜子里和一个女罪犯告了别。接着她走出这三间温暖而奇形怪状的屋子。

这个叫小点儿的女子朝黎明的草地走去。首先与她照面的是一枚洁净的头颅白骨。她军雨衣宽大的下摆把没胫的草刷拉刷拉地扫,惊动了那种叫“地拱子”的草地老鼠,把它们出卖给一只跟在她身后飞的鹰。这个场面你是熟悉的——这就回到了本故事的开头。现在你知道这个投奔草地的女子叫小点儿,你也对她的满腹心事有所了解。你已看见了她美妙的面目,迷人面貌似圣洁的身体,以及沾满污渍的灵魂。

她与白骨里盛装的灵魂不可比较。

她执拗地往草地深处走。连那位兼任她姑父的情人也未将她挽留住。他骑上马,快快僵立,看她走下了坡,被草淹没了。

草地一波接一波。草已不青,也不润,草尖结出黄色的穗,风吹来吹去,就有了一波接一波泛金色的、微乎其微的浪头。太阳由红变紫,渐渐发出淡蓝的光。于是凝重的草浪在冷色的太阳里如同植物的沙漠。

她将怎样去活,我不知道。草地太大,她随时可能逃出我的掌握。我只告诉你结局,我已在故事开头暗示了这个结局,她将死,我给她美貌迷人的日子不多了。

柯丹的双脚越走越厚。她脱掉胶靴,用皮腰带拴在腰上。因她从小骑惯各种牲口,一双脚未得到有效的发育,长得宽大扁平。这样的脚使她的步态很像那种带足蹼的动物,摇摇摆摆给人的错觉竟雄赳赳的,谁也想不到她步行比任何人都吃力。起码在狼眼里,她是个不易冒犯的庞然大物。

这只狼已跟了她很久。当柯丹坐到草地上脱胶靴时,已明白有狼在跟她做伴。也许有两只,但绝不会是三只。三只狼聚了头,就不会那么辛辛苦苦一路跟着。三只狼就可以将她固定在一个方位上,起码断了她三个方向的生路。她坐在那里定定神,又四下看看想找根木棍。狼满怀希望地核计着她:多大一堆肉啊,简直够吃一生一世。柯丹后悔了,该背上枪。寻马心太切,竟敢深更半夜空手在荒草地上闯。用腰里的一把短刀来对付狼是不中用的。它会躲过这把玩具似的小匕首。虽然她力大无穷,够狼累一阵子,但她不敢肯定自己肯定不吃亏。从古到今,草地上只有狼咬人,而没有人咬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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