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28)

我没想到他和她会一块儿来见我。俩人都是一头一身的草地秋霜;俩人身上都有股血味和牲口味。我刚才正写到他们堕落那节,有个好句子被打断了。

她说:“你写的是牲口还是人?我怎么觉得你把我们俩写成一对牲口了?!”

我认为这段爱情写得挺美妙,挺有血色。

他说:“我跟她这种私通叫爱情吗?”

她立刻接道:“是鬼混,不是爱情,对吧?”

我耐心地对他们说:“你们早就失去了正常的爱情心态。其实你们要的就是苦中作乐,只有畸形的情感才能使你们满足。”

然后我指着他对她说:“每次与你幽会之后,他内心的忏悔与谴责远比你强烈。他甚至以最凄惨的心情怀念自己以往平淡无味的生活。他远比你痛苦,因为他毕竟有个纯正的往昔作为对照。”

他听了这话深深地看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了我的房间。因为他混乱了很久的内心被我几句话就讲清了。而她还呆在这里,细看,她是跪着,手里犹犹豫豫握着把小刀。这种刀牧人都有,靠它吃肉,也靠它防身。“照你说的最不该活的好像是我。”她把刀往自己胸口逼,“这刀很快,割起来不会疼多久……”她安慰自己也似乎安慰我。非~凡

我不同意她现在死,我的小说不能半途而废啊!

她跟我争夺那把刀:“老子才不为你的狗屁小说活受罪地熬下去!……放开我!”

“你怎么回事?!我原先设计的你可是一心要活下去的顽强女子!”

她对我叫嚷:“这样活是顽强还是死皮赖脸?!”

“管它呢!”我也嚷起来,“只要活下去总会有转机。”我急促地翻着人物构思笔记,“你看你看,这个人!你很快会遇上他,他将使你萌生真正的处女式的纯洁情愫!”

“是谁?他在哪里?”

“我记得你已经见过他了。你不是在场部碰见过一个骑兵连长吗?”骑兵连长,是她那个年代少女心目中的王子。而现在,我的女儿一周三天去俱乐部练习骑马,却不懂什么是骑兵。在上世纪的某天早晨,由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公开宣布:骑兵已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从此,骑兵成了一个古老的字眼。她一下想起那个军人。

实际上她从未忘记过他。

我送她出门时说:“耐心活下去。最终人反正都得死。你刚才那样太仓促、太窝囊,只图一时痛快,把肉体结果掉,留下一个污渍斑斑的灵魂你就不管了吗?……”

帐篷在她这个方位看来,呈现那种费解的银色;并且比她印象中高大许多。她站了一会儿,等心里和身上都干净些了,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很远的地方传来三声枪响。

在后来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小点儿否认她听到了这三声枪响。

毛娅把枪横过来,对他喝:“再过来,老子就跟你拼了!”

他对她的威胁嘿嘿直乐,全当一个小孩闹着玩。他逗她转圈,她跑他也不认真追。

她是跑不了的,前面就是一大片沼泽。

毛娅在这时看见了沼泽。她头一次看见它就见它在吞噬生命。毛娅喊着沈红霞却得不到回应。

草地男人称心如意地听着女学生娇嫩的哭声。他拖着疲沓的马,稳稳地上来收拾她。

毛娅感觉一股温暖的膻臭从背后扑来。忽然地,这股味不再令她嫌恶令她发指,毕竟同是热的生命。男人站住了,凶恶与狰狞消失了,看看沼泽,他明白了一切。他见女知青将哭红了鼻子眼的脸蛋转向他,颠三倒四地用当地话叫着。他看见了死马和半死的人,沸腾了一夜的血冷下去了。他对毛娅投了瞥安慰的目光。在大自然无形无限的生命面前,一切有形有限的生命都不自觉地站到了一起,势必联合,势必搁下他们无论多持久的对立。他必须救她们,否则他将终生受古老血统的蔑视。他将在他的民族中无地自容。女知青已停止哭泣了,看着他像看着靠山。他一动不动,他清楚这种救援不是那么简单。毛娅按他的手势将两匹马的鞍子卸下,铺架在沼泽上。他脱下皮袍,赤着上身在远处砍红柳。腰刀砍树枝显得不胜任。天渐亮时,马鞍及树枝在沼泽上搭了座浮桥。他干完这一切,对毛娅说,只能救人,他可不愿冒死救畜生。那匹小马就让它死去吧。非*凡

男人像旱獭那样慢慢爬着,四肢平摊,分散着体积与重量。他解了腰带,拴在已昏迷的沈红霞肋下,猛地使劲,便将她拔了上来。沈红霞在这时睁开眼,看看四周,发出奇怪而低哑的声音。毛娅听出,她是在喊:先救马。她被一截截拔上来,一点点脱离沼泽。毛娅始终听见她含糊不清地发誓:马在人在,人在马在。那是她们曾经就着开水喝进肚里的誓词。

男人终于将她弄上岸。他由于紧张和吃力,浑身大汗。

毛娅看见他胸脯上乌黑的卷毛濡湿了。

沈红霞被小马绛杈嘤嘤的啼哭再次唤醒。她挣开毛娅的怀抱却站不起来,她像没有下肢了一样。她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用恳求与威逼的目光直瞪毛娅。

毛娅明白她饶不了她,除非她也去沼泽里玩一次命。男人却说:“我可以再去一次,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救马,说不定死个球”。

毛娅感激得几乎给他下跪。“你知道,他们都是军马,是良种马……”

“它们干我球事。”他笑笑说:“我不能白白送死。”他手在多毛的胸脯上摩挲,摩得沙沙响。

毛娅见那莽原般的胸脯迫她而来,茂密的荒原,肥沃的土壤,充满原始的凶险与诱惑。讨价还价开始了,她当然明白他要她偿付什么。

沈红霞束手无策。她用尽全力悄悄移动着身子,在她手尚未够着枪时,他的脚已踩住它。然后他用脚挑起枪,它立刻飞到几十米开外去了。他用他的皮袍裹住她,拴紧两只袖子,等于将她捆绑住。他一面安慰她:“我不会拿你个半死人怎样。”沈红霞猛闭上眼,这个浑身精赤的男人让她险些咬穿嘴唇。他转向毛娅,完全像个偶然直立的四足动物,全身的毛在晨风中张开竖直。

毛娅说:“畜牲畜牲畜牲!”

他一点都不介意她啐他一脸清洁的唾沫。

毛娅说:“你可以把我身上的皮大衣扒走。”

沈红霞把眼闭得更紧。小马和毛娅的叫声像根细线,在她神经上来回拉扯。

毛娅在他身子下面挣扎,脊背已磨破。

叔叔正赶上看这一幕。雾从沼泽升起,他一侧是发白的半只太阳,另一侧是浅红的半只月亮。

一男一女浑身滚满黑的泥白的霜。一个白色身体和一个黑色身体打成了结。就这些,什么都还没开始。叔叔出现在天幕上,毛娅不动了。他居高临下,用很纯的当地话喝道:“朋友,你的小老鹰熬多久了?”

男人抬起头,看见了这个着一身发白又发黑的军装的人。他下马只需一闪身。大个儿的脑壳,脖子完全没动。他是他们民族最崇尚的一种形象。这副粗陋凶恶的容貌被这一族女人看成英俊,看成美男子。

“玩玩妞,爷们儿。”他嘻着脸,身子已松垮了。

叔叔这时在走近,却突然在三十步以外站住了。

男人忽见他伸两个手指,往左眼窝一掏、一挤。一颗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就落到他掌心里。他将它在手心里搓搓,又在衣襟上蹭蹭,然后那雀卵大的眼珠便被他装进口袋。

这是叔叔殴斗前唯一的准备动作。

这个动作为方圆百里的人所熟悉。假如有条汉子会摘眼珠,他就叫叔叔。那你趁早跑,可别惹这个睁只眼闭只眼的怪物,只要他一摘眼珠,就说明他先不要命了。不要命的人能打遍天下。

这个独眼龙果然名不虚传。他可以使自己在逼迫对手时长高变粗。他眼看他比原来的体积大出一倍不止。他放了毛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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