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30)

老狗姆姆突然发现了自己的存在。在这之前它无声无息,无形无影,似乎从来没谁看得见它,连它自己都完全忽略了自己。现在它觉得自己不知从哪里出现了,显了形,被许多不友善的眼睛证实了它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着。众人包围了它,存心不良地慢慢围着它转。

它恐怕活到头了。她们用肉干喂肥它,原来最终是想拿它喂她们自己。它一动不动,还存最后一点希望:人们不至于那样待它,因为它忠实了一生。再说,虽然她们对它不屑一顾:随你便,你爱呆在这儿就待吧,爱吃就吃,爱活就活,就跟没它一样。每次迁帐篷都是它追着寻着,低声下气地跟着跑。但它总有吃的,因此它觉得她们并没有亏待它。她们有时作弄作弄它,弄条粗大的蚯蚓逗它吃,它发出低弱的抗议,就逗乐了她们。它的可怜相与窘迫让她们开怀大笑。她们赏它个名字:姆姆。它不知道这是人类用来贬称那类最讨嫌的老娘们儿的。它对这名字很满意,觉得没白活一世,临老了总算有了个名儿。因此她们一叫,它便挺巴结地跑上去。她们从不好好扔食给它,举一块肉干,逗它上蹿下跳,让它笨重衰老的身体做各种有失庄重的动作,让它为一口吃的丑态百出,然后才把东西抛给它。它却没了胃口,没了力气,更没了自尊。她们是趁它吃食时围上它的。她们缚住它,一片欢呼:整狗肉吃喽!

柯丹很远就听见喊声:整死它整死它;整肉吃整肉吃;整瓶酒来喝。帐篷门边,姆姆四爪被缚住,大肚子歪到一边。姆姆睁开眼,又点点头,似乎认了命。就在这时,它看见了她。那个骑马疾跑而来的女人。

她跑得双乳颠动,像要脱她而去。姆姆懂得,这女人与它一样,做过母亲,还将会做母亲。她那两只丰硕的乳房就是孩子们最好的粮仓。

柯丹跑近,太阳把姆姆的腹中完全照透。一个血红透亮的大肚子。她大吼:“你们给我爬开!”

她们回过头,有人差点咬住舌头。

“放开姆姆!你们咋不整你妈来吃?!”她气吞山河地吼。怪就怪在这回没一个人吭气,顶嘴。姆姆被放了,并不逃生去,慈祥的老脸耷拉着,嘴边挂着灰色口沫。

小点儿忙说:“人家都说吃狗肉抗寒。我们谁敢整死狗啊,都说先捆上,等班长回来整。”

大家都偷眼看看柯丹,知道她没事了。小点儿就有这个本事。柯丹呆呆站一会儿,走过去,像抱婴儿那样,将老丑的姆姆抱在怀里,仔细地横看竖看。姆姆被四脚朝天抱着,肚腹怪温柔地一起一伏。

柯丹把它抱到每个人眼前:“没看见它怀孕吗?你们都瞎了狗眼了。坏下水的!居然要整一个孕妇的肉来吃!”

老杜结结巴巴地叨咕:“呀,它怎么会怀孕呢,附近又没有公狗……”

“它来的时候是带了身子的!”柯丹将它轻轻放下。“它一来我就发现它怀了孕。”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它来了五个月了,谁见过狗怀一胎五个月还不下崽?

柯丹指着姆姆笨重远去的背影:“看见没,它那奶子有多沉!快下崽子了……”

人们逆光去看姆姆鲜嫩欲滴的奶子晃来晃去。又偷偷摸摸回头来看柯丹。

姆姆被缚着四爪,她们听见马蹄声和柯丹的吼。回头时,见远处疾跑来一个狂野的女人。她们的班长变了形,变了色。一对长辫像两根狼牙棒,又硬又粗,乍着毛刺。她被马背上一大蓬乌黑的刺巴簇拥,与黑刺浑然一体。然后她动手放了姆姆,讲着怀孕之类的事。就在这时,她们突然发现她的胸部腹部也鼓鼓囊囊。她敞开棉衣,衬衫纽扣被撑出很宽的缝隙来。她们从缝隙里看见那里面双峰对峙。似乎眨眼间崛起两座山;两垛草;两囤冒尖的粮食。

小点儿是在来到牧马班不久就将柯丹的生理变化看在眼里的。

女子牧马班的成员无女厕所可上。解小手到处方便,解大手大伙一起背对背围个圈,每人负责监视一个方向。若谁来月经,就带把工兵铲,挖坑埋掉,免得那些臊人的东西被男人看见。后来发现地拱子很捣蛋,常又把带血腥的草纸扒出来,到处拖,出她们洋相。她们便烧。她们管烧草纸叫销毁保密文件。

小点儿唯独没见过柯丹烧“文件”。刺探别人隐私并让那隐私为自己效力,这是小点儿生存的诀窍。它是她混迹人世的立足之本。但这手段可鄙到何等地步又可悲到什么程度,她不是不知道。

让我怎么办呢?故事已写到这一步了。我想该是让那个人露面的时候了。其实小点儿并不知晓他是谁,也不知他会出现。她仅是确信他存在着:就在这块草地上与她天各一方,他活他的。现在他们从各自的出发点,开始往一块儿走。他们并没有察觉到他们在靠拢。

他就是我前面一笔带过的骑兵营长。这时他相当年轻,升营长还是两年后的事。现在他只是位小连长。他注定飞黄腾达,凭他超人的才干、冷酷与睿智。我这不是在讲很多年前的故事吗?那个时代少女崇尚军人就像九十年代崇尚体育冠军。

而他恰恰在这方面又刻板又严肃,白白地潇洒着,空枉地英武着,在这地老天荒的草地,统统是浪费。正如小点儿也不必那么美,那么俏。

让我来想想,怎样使他俩见面。这得合情理,又让你意外。我造足了一见钟情的气氛,结果他们辜负了我。她神情惜惜,他面目肃然,就这样碰了头。他骑一匹黑色顿河马。进入她眼帘的首先是黑马的长腿,及骑马人的长腿。她是听见他说话才抬起头的。

“喂!军马场的三连往哪边走?”

她上半身在帐篷里,只把一双脚伸在太阳里取暖。面前有本巨大的(兽医学),她可以一连几小时不翻一页,躲在它里面养神或想心事。也就是说,她注意到他的腿了。

“喂喂!问你呐,拿书的女同志!”

她先将脚伸进棉鞋,站起来,手臂伸懒腰似的指了指:“往那边。”照在她脸上的太阳,使他不再否认他曾见过她,并有过一瞬动心。

小点儿想,我得装得和他一样:完全当他是陌生人。他的腿怎么长的?漂亮的小点儿为之害臊,因为她稍往深处想了点。但等他下马,小点儿这才发现,他浑身没一处长得不神气不理想。他称不上漂亮,甚至五官平平常常,但她觉得他恰合她的心意。一切的一切都是她的愿望。

下马的同时,他说:“请你指得准确些!”

她不敢再倦怠,立刻让银灰的脸发出光彩。他见她穿一件改过的旧军棉袄,上面一趟趟明线如整齐的田垄,有起有伏。红围巾虽质劣却血红血红,在一身暗打扮中显出一种辛辣劲。她伸手给他指点方向时,那肿泡泡的满手的冻疮也没逃过他的眼睛。

棉衣是她亲自下手改的,一穿上,什么线条都被强调了。他有正常的审美直觉,当然承认她的美貌。这副容颜在他一生短得可怜的罗曼史里将永驻不销。她给他留下永恒的审美尺度,非&凡她成了他终生美的信条,这在当时他却未料及。

这时他顾不得欣赏她。再说他的正派与骄傲也不容他盯住一个女娃狠瞅。他用对女性一视同仁的态度对待她:和蔼可亲,居高临下,谦逊随和,盛气凌人,所有的矛盾经他集合起来,就变成美德,变成最佳的外部形态。你感到他在女性面前极为得体。

总之小点儿第一次在一个男性面前技穷。她千变万化的眼风一个也使不出来。他下了马,是在朝她走,她却毫无念头地半张开嘴。这副似笑非笑的傻脸够她后悔到死。

“今天碰到好几个人,都是乱指路。一会说朝这,一会又朝那,搞得我一上午都在兜圈子!”他对她说,“你发现没有,这里的人都没有方向概念,说话也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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