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43)

她赶到时,地上的水已漫过脚踝。孩子却不见了。宽布带仍系着死结,但那树桠却已折断,耷拉下来,茬口粉生生的。金眼这狼!它早就等着这天。柯丹浑身上下滴着水,心里空空的,整个人似乎正在融掉。她急匆匆寻找,终于从水里摸到那把很有分量的砍刀。

她连个帮手也找不着。除了出牧人员,剩下的姑娘中午就出发去场部看《英雄儿女》。她只有一个人来进行这场恶斗了。她本来也想随大伙去看电影,但她们一致认为携一个不明不白的孩子,有损集体名誉。她心甘情愿地放弃了百看不厌的《英雄儿女》,却仍没保住孩子。直到午夜她仍在草地上狂乱地寻找,见什么砍什么,砍刀已被她砍小了一半,她筋疲力尽却力大无穷。当姑娘们哼着电影插曲归来,一个个被她拎下马。“给我找孩子去,”她歇斯底里地嚷,“娃儿没了!”

“孩子没了。金眼是头吃人不吐骨的狼。我恨不得也砍你们几刀。当时是你们把它窝藏下来的,你们这些帮凶。”

她们分头找,直找到天色微白。有人说,“我好像听见娃儿的哭声。”有人说,“明明是娃儿在笑。”柯丹怒道:“扯你妈的淡。”其实她也听见了,或许听得比别人更清晰更真切,但她不敢信。一想到金眼凶相毕露的脸,她一点幻想都不抱。眼前是她们的帐篷。姆姆与憨巴卧在门口,独独不见了金眼。几乎所有人都肯定,孩子完了。金眼就此消失,带着它的血债逃亡了;而帐篷里却正藏着一个神话,待她们一撩门帘就揭晓。

人们轻轻抽了口气。

孩子无恙地躺在柯丹的铺上。金眼紧挨着他卧着,与他头靠头。羊皮襁褓全散开了,孩子将全身袒露给金眼。

柯丹感到孩子突然长大了,那块羊皮被他蹬开,就不可能再包住他。羊皮干爽,并毫无泥渍,明明下过一阵邪雨,金眼用什么办法把孩子完好地搬运回来,谁也想不透。

从此憨巴和金眼血统中的疑窦被一笔抹去;而叔叔一见它们立刻拔出枪来。

它们是姆姆的奶喂大的,就是狼也喂成狗了,柯丹掰着叔叔的手腕,想夺下枪。叔叔动也不动,他的手腕就是枪本身或说枪的一部分。他龇出纯银的大板牙,任她扳。

“你疯疯癫癫还像个班长吗?”

柯丹渐渐冷静了,扯平衣服,理理头发。这时帐篷里传出孩子的呀呀声。“是娃儿?”他扫了每个姑娘一眼。

每个姑娘都把娃儿的来历讲了一遍。

每个姑娘又把金眼救娃儿的经过讲了一遍。

叔叔的枪仍是举起、放下,放下举起。

金眼并不知道自己已走进了叔叔的射程,它坦然地用一双并不太亮却相当纯正的金色眼睛望着黑而深的枪口。叔叔在听每个姑娘讲述,听上去完全像瞎编的故事,同一个故事被讲出若干不同来,因此格外像胡诌。打动叔叔的不是故事,而是这黑东西本身。叔叔在击发的瞬间看见这双眼确实像足赤的金子,不很亮,但很沉。

叔叔马马虎虎抹了抹枪,把它收起来。金眼这才站起,抖抖身子,下颏显得那样有力,只有狼的下颌才能承受一个孩子的重量。他转身进入帐篷的时候,看见了被人们讹传的孩子。实际上就是一个挺普通的小男孩,一丝不挂,好让人验证他一切地方都正常。

柯丹在吃饭的时候说,“娃儿一百四十一天了,谁给起个好名字。过去起的那些都不算数。”大家七嘴八舌,又去翻全班唯一的字典。柯丹说,“不行不行,仍是没一个好的,重来。”叔叔忽然插嘴,“就叫布布吧。”

“布布是什么意思?古里古怪又绕口。”大家齐声反对,一点革命内容的深刻含义都没有。

叔叔咯吱吱地嚼着一个新来的姑娘的橡皮筋,咂着酒不讲话了。柯丹一拍大腿:“就叫布布。”她看了叔叔一眼,把心领神会的笑意藏在粗黑的睫毛下。布布好,布布这名字的好处你们才不懂呐。

这时一百四十一天的男娃一觉醒来。有人不服,把起初那些好名字轮着喊了一遍。红亮、红兵、红星、红卫……他毫无反应。最后柯丹轻轻地喊了声:“布布!”

他一下回过头。一百四十一天的男孩猛地之间知道这世上从此正式有了个叫布布的人。就在布布回头的瞬间,所有人心里都悸动一下。这娃儿长得像谁?绝不是一张陌生的脸,这张脸肯定有据可查。孩子正危险地蜕去婴儿千篇一律的外膜,无论父系或母系的特征都在一点点浮现。

E卷(下)

小点儿和叔叔分手后,一径跑到场部。她没想到会迎头撞上他。当他用轻得无声的嗓音唤她时,她一下垮了。兽医眼眶凹陷,一双眼睛在深渊里幽幽发光。小点儿忽然看见他背后那座废铁山:由陈年的机器堆积、生着通红的锈。当年,他和它们都是新崭崭地开进草地,那时的他是什么样?准不会满嘴喷着酒气,以低三下四的倔劲瞅她求她,让她立刻跟他去。他说她黑了瘦了,乍看像个好姑娘了。过一会又说:你还是那样。她明白他说她仍穿着宽大的黑斗篷;仍在那下面变戏法。他说我搬到新房子里去了。她明白他说他已赖掉了老房子里的旧账。她始终没说话,对那一切离得似乎已很远——偷情与偷窃。几个月前,姑死了,然后是埋葬、追悼,所剩无几的老垦荒队员都来了,最后在弥漫着死者气味的屋里喝得醉醺醺。谁也没有发现他俩在追悼中眉目传情。可她挣扎着跑了,光着脚丫,跳下床,直跑到结冰的外屋闩紧门。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从她开始在牧马班生活,便与自己的肉体闹起不和来。兽医隔着门呼唤她,柔声的,厉声的;她赤足站在门边,又一次次将手从门闩上缩回。她重复着一刀两断之类的话。

前面是小卖部,人来人往。她想她当时毕竟没有打开门,毕竟把被他一点点煽起的情欲压了下去。他们就隔着门成功地僵持了一夜。

她终于开了口:“姑父,姑姑坟上的葵花都活了。”说完,趁他一瞬间的自惭,她横冲直撞地越过他。她买好牧马班半个月所需的盐和豆瓣,知道他跟踪进来。她盯住一件红毛衣看了一会儿,它粗劣不堪,充满酥油酱油煤油味。她知道再看它一会儿他就有机可乘。果然,他塞给她两大张钞票。她当场把红毛衣套在身上,整个小卖部的人都说她好看死了,它便宜死了。

她想,这样就收买了我。她把剩下的钱仔细装好,他们相互盘剥,没什么不公平。然后她牵了马随他往新宅走,廉价的红毛衣搞得她身上似痒似痛。一种骚动的情绪被刺激起来。

姑姑死后的第二个月,她偶然路过那幢老房子,也是偶然生出进去看看的念头。一摸,钥匙果真还搁在老地方。在门框上。她开了门,屋里除了没有姑姑什么都还在。箱子和抽屉却已不上锁了。她开矿一样在姑姑的遗物里翻腾,将一件件她能看上眼的衣服全套到身上。这时,门响了。兽医在外间搁下他沉重的巡诊箱。她一时间手忙脚乱起来,兽医已堵在了门口。他打量她骤然臃肿的身体轻蔑地笑道:何必?你可以光明磊落地拿走它们,一气套上七八件衣服不嫌难受吗?她恍悟到自己曾当过贼,又恍悟自己好久没当贼了。在牧马班生活那么久,竟没偷过谁,她对自己突然不懂起来,然而一离开那里,回到老环境,她不知觉就犯了旧病。他上来抱住她藏满赃物的身体。她说:我是贼。他说贼就贼吧。

场部新盖了一排排红砖房,兽医的新居就在其中。一扇门已为她洞开,里面崭新的一切是为她布置的,为私藏一个女奴。她站住不动了,身后就是阳光和草原,那里没有享乐却有单纯正直的生活。她甚至在一刹那间想到他,那个长腿的英武军人就在阳光草地的一隅,就立于她的身后。如果她有牧马班任何成员那副纯洁身心,当时她不会放走他的。对于那样的正派男子,她感到她们傻呵呵的五大三粗的形象远比她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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