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淌河(5)

所以我才在失去她的日子里痛心不已。

那时我也年轻,我也误认为这不是爱。结果贻误终生。

何夏一谈到爱情就缄口、装聋。这就更使人预感他发生过一场多伟大、多动人的爱情。何夏并不迟钝,一点不辜。他能很圆滑地抹开话头。每逢他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会忽然讲一件有趣而怪诞的事,就把别人的兴头调开了。

他说:“我认识那里一个老太婆,人家叫她秃姑娘。不用说,她不止秃了三年五年。她会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她讲,有个女人怀孕五年,生下一块大石头,把它扔到河里。后来有个又丑又穷的男人把它抱走了,天天楼怀里,捂在袍子里,有一天,他发现石头上长出了头发!……”

听的人有怕有笑。

他又说:“那地方过节,老人们必然聚在一块唱歌。曲调一点听头都没有,单调极了。但他们唱的时候全都庄重得很。听着听着,你就知道这歌不一般了。他们唱千年前大雪天灾使一族人流浪;唱外族人一次次侵扰他们的草场;还唱朝廷夺去干匹良马却要茶叶(注:清朝政府曾有‘茶马’政策,即以茶叶易牧民的马。)来付偿。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歌谣就是他们民族的一部《荷马史诗》。这歌不用教,等孩子们长大,青年人变老,自然而然也就会以同样悲壮的感情来唱它了。不过这部‘史诗’被祖祖辈辈唱下来,不断添加神话,搞得谁也甭想弄清它的真伪比例。比如刚才说那男人娶石头为妻,他们的‘史诗’也一本正经记载过。他们这一族人只有几千,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必定是祖先娶石为妻的缘故。”

人们又问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种草,火烧不死。有次雷火把所有草木都烧光了,只剩这种草,牲口吃了全大笑着死掉;人吃了死牲口肉,也都大笑,笑到死。这倒不是听他们唱的,是我从他们县一本野史上看来的……”

☆、第04章

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的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而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倍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

于是就造出来这副尊容。这脸若凑近,像从前那样跟她亲热,不知她会不会放声大叫,就像当年被他垂死的爹捉住手腕,碰到那个冰冷的手镯那样惨嚎。

老头死后,她很后悔,觉得那样叫太伤他心。她知道老头并不坏,反倒是儿子太不近情理。老头甚至很善良,最后的念头,还是想成全这个毁了他的儿子。想用那手镯,为儿子套住一桩美满婚姻。

杜明丽替何夏收拾房间。她是个爱洁如癖的女人,一摞碗筷,就够她慢条斯理,仔仔细细收拾半天。她把小木箱竖起来,食具全放进去后,又用白纱布做了个帘。

我看她干这一切,完全像看个小女孩过家家。似乎她能从收拾东西布置房间这事里得到多大幸福。二十年前就这样——总是她轻手轻脚在我房里转来转去,没什么话,有的也是自言自语:书该放这里嘛,放这儿好,瞧瞧,好多了。我呢,从来不去理会她,从不遵守她的规矩,等她下次再来,又是一团糟。但她从不恼,似乎能找到一堆可供整理的东西,她反倒兴奋。我的屋里早不是最初那副寒酸相,那个囊括一切家当的牛皮口袋被她拿到鞋匠那里卖了,然后,我屋里便到处添出些小摆设,害得我在自己屋里缩头缩脑,常常迷路。

她说她对我情分未了。我说何必。她说那不行,我不能对你撒手不管,除非你跟别的女人成家。说到成家,她声音直打颤。然后她笑着说,这样,也免得你老恨我。

明丽,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最恨你的,有个人恨不能把你杀掉。阿尕,她让我领教了她那古老种族火一样的嫉妒。

阿尕问我:“你爱这个女人?”她指那张夹在书里的小相片。

我说当然爱。

猜她怎样?她一头朝我胸口撞过来,等我站稳后,正要痛揍她,她却抢在我下手前又猛撞一下。这次她不是撞我,而是撞在粗圆木的墙上。她要再来那么两下,她要不死我的屋就得塌。要不是那结果,我就不是人。

后来她见到你,明丽,就是你去跟我结婚那次,你居然能从她手里逃生,真是你的造化。

我哪里知道,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从河里爬上来,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她就打定主意,要给我当牛做马。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赤着一双乌黑的脚,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她出现在这里,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她呆在这儿很合适,破破烂烂的一堆,提示着我的处境。我很少理睬她,有时会突然烦躁,要她走,滚出去。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我买那个。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从此她开了窍: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像城里人看杂耍,或进动物园,只须一个硬币。一旦我来了脾气,要她滚,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买一根头绳。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有这点小钱,她便有借口跑来,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想想看,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有多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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