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出书版)(13)

母亲说她哪里有红绒线衫,他俩一定记错了。

弟弟立刻冲下楼,冲进亭子间。弟弟妹妹出生后,小嫚就换到朝北的亭子间住了。保姆从亭子间搬了家,此刻住露台和三楼之间的六平方米储物室,比较方便她管理露台饲养场,那里养了五只鸡两只鸭。弟弟从亭子间回来空着手,没有搜出成果。

妹妹叫起来:“姆妈,就是那件呀!有条黑领边,两个黑的绒球的!”

继父一面看报纸一面吃母亲给他挑出的田螺肉,对着报纸皱皱眉头。

母亲想起来了,说:“哦,那件啊。那件是要送给姐姐穿的。大姐洗坏了,有点儿小了。”

老区来的保姆被母亲尊称为大姐。大姐一听不干了:“我洗坏啥了?!你那毛衣让虫蛀出好些洞眼子,对着太阳你看看,跟笊篱似的!”

母亲说:“是啊,虫蛀得一塌糊涂。我一直想补补给小嫚穿的。”

这话听上去合情理。家里的次货旧货在去废品收购站垃圾箱之前,有个中转站,就是小嫚那儿。有次保姆炖鸡汤忘了摘掉鸡嗉子,鸡在挨宰前吃撑了,嗉子里正被消化的米粒儿被煮熟,胀破了嗉子。等保姆闻到鸡汤馊味的时候,那些被鸡的胃酸泡过的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保姆不知怎样善后,等女主人从越剧团下班回来处理。女主人说,倒了吧。男主人来自革命老区,说,汤倒了,鸡洗一洗还可以吃嘛。所有人——除了小嫚,都说谁吃啊,恶心还来不及。保姆说:恶心什么?洗洗干净,放点儿酱油,给小嫚吃。

所以母亲说要把虫蛀的毛衣给小嫚穿,时局暂时太平了。

晚上母亲来到小嫚的亭子间,劈头就问:“我的绒线衫呢?”

小嫚不作声。

母亲开始翻抽屉,柜子,箱子。这个女儿没几件好东西,多数衣服是母亲自己的,改改弄弄就到女儿身上。因此弄堂里的人看到的拖油瓶常常是古怪的,老气的,外套小腰身,但比例错了,本来该收腰的地方,收在了胯上,垫肩本该在肩膀,却落在大臂上。母亲一点儿响动都没有地在小嫚屋里抄家,最后毫无斩获。

“我的绒线衫呢?!”

小嫚不吭声,死猪不怕开水烫。

“我晓得你喜欢它。等你再长大一点儿,姆妈会给你穿的。你长大了,那绒线衫姆妈就穿不出了,穿了也要给‘他’讲话了。现在你穿它嫌大的,对不对?”

小嫚摇摇头。大是大,不过现在就拿过来,可以确保拥有权。就像她把红烧肉埋进米饭,狗把骨头埋进泥土。

“那件绒线衫我现在还要穿呢!我一共几件绒线衫,你晓得的!”

母亲凶恶起来,脚尖踢踢她的脚。小嫚认为面对自己这样一个讨厌人,母亲太客气了。

“你偷我东西,没同你算账,现在你是要活抢,对吧?!”

“小死人!小棺材!听到吗?拿出来呀!”母亲上手,食指拇指合拢在她耳朵上。她被母亲从床沿拎起,耳朵着火了一样。母亲另一只手在她背上掴了一记。她心想,打得好,再打呀,每掴一记她都挣下一部分红毛衣,最后红毛衣就是她挣来的。可是母亲就掴了一记,她的手心一定比她的背更酥麻。

母亲开始拎着她向亭子间门口走,一面低声说;“你要‘他’请你去谈话吗?”

继父单位里的人最怕的就是被厅长请去“谈话”。家里人也最怕他请你去“谈话”。小嫚赶紧撩起身上的外套,下面就是那件红羊毛衫。她慢吞吞脱下外套,再撩起羊毛衫底边,从下往上脱,疼得也跟蜕皮一样。她的头最后钻出红毛衣,母亲发现女儿哭了。

母亲认为这个女儿最讨厌的地方就是不哭。不哭的女孩儿怎么会正常?现在她却哭了。母亲鼻头眼圈也跟着发红,替拖油瓶女儿擦了擦泪,撸平她因为脱毛衣蓬得老大的头发,嘴里保证,等她长大一定把它送给她。

第九章

三年后,小嫚奔着红毛衣长大了,但红毛衣穿到了妹妹身上。母亲的说辞是,妹妹皮肤白,小嫚黑,穿红色乡里乡气。母亲不愿说主是继父做的,但她怕在拖油瓶女儿和继父之间弄出深仇大恨来,自己担当了。母亲一副“你还嫌我不够难,还要往死里为难我”的样子。小嫚什么也不说,撇下已经为难得奄奄一息的母亲,回亭子间去了。第二天她在妹妹的衣橱里找到那件红毛衣,对着太阳光看,尽管被虫蛀成了笊篱,可还红得那么好,红色微微晕在周围空气里。那是个崇尚红色的年代,舞台上所有女主人公都穿红。死去的父亲跟母亲结婚时,在一家毛衣作坊给母亲订制了这件婚服。母亲穿扮得越发年少,他似乎满足的就是把一个小娃娃般的新娘抱进洞房。父亲在天有灵的话,知道红毛衣没他亲女儿的份儿,而去把别人的女儿穿扮成了洋娃娃,一定会在天上伤心的。她不知怎么找到了袖口的线头,拆开了它。袖子渐渐消失了,领子也消失了,毛衣在她的手里一点点消失,她成了个拆线机器,动作机械均匀,按照她心里一句咒语的节奏运行:“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

一个晚上,她就在这句咒语中把红毛衣变成了一堆弯弯曲曲的线头。染色当夜进行。她白天就在弄堂里看好一个铝盆,盆扔在一个邻居家门口,等废品站来收。盆原先的功用已经作废,因为把它当十多年卫生间的老猫死了。她把铝盆放在煤气灶上,煮了一盆水。水沸腾时,蚀入铝质的猫厕所气味淡淡地升腾。她往沸水里投了一包黑染料,用一根木棍搅动一锅黑水,再把一堆红色线头投进黑水的涡旋,满心还是同样咒语:“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她和着咒语的节奏,看红色被咕嘟嘟黑水淹没,眼看着就黑透了。

第二天早晨,谁都不知道晾晒在弄堂那根公共晒衣绳上的黑色细绒线是谁家的。至于铝盆,早已被扔进了弄堂外大马路上的垃圾箱。小嫚第二天夜里将黑绒线收回,套在膝盖上独自绕毛线,断头都被仔细接上,结果绕出几大团挺体面的新绒线。她到区图书馆借来编织杂志,夜深人静时分编织。直到春天又至,妹妹要换装了,大叫红绒线衣失踪了。小嫚自然成了头号嫌疑人,可是没人能逼出一句供词。母亲到学校打听,到小嫚所在的文艺演出小分队打听,没人见过她穿那件红衣裳。

秋天的一个夜晚,小嫚织完最后一针,把所有怀疑猜想的线索都收了头。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后,换上了新毛衣,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过如此。她的亲父亲,母亲,和她小嫚,他们共有而不再的曾经,全被埋进黑色。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黑绒线衫,裤腿宽大的假军裤,一头野头发用了几十个发夹别规整,小嫚走到弄堂里,人们悄声议论:“拖油瓶怎么了?一夜之间成美人了!”“美人?赖三!(女阿飞)”

母亲是唯一一个看穿黑色如何藏污纳垢的。早上她看见小嫚苗条到妖冶程度的背影,没动声色。

像所有中学一样,小嫚的学校也是“复课闹革命”,闹革命为主,复课是没有正经课上的。每天下午学校文艺小分队排练,母亲就是在礼堂找到了穿着黑毛衣踢腿下腰的小嫚。母亲盯着黑毛衣,看出红毛衣碎尸灭迹案的整个过程来。凑近了,能看出黑毛衣里藏了许多断头。被虫蛀成的洞眼,拆成线就断开来,要耗费多大功夫去接啊,女儿简直能去纺织厂做挡车工了。那么美的一件红衣裳,就葬在这黑色里,以这鬼气的黑色还了魂。还看出什么了?那两个系在领口的绒球去了哪里?母亲揪住黑毛衣的领口,伸手进去掏,绒球充当了女儿永远欠缺的那一截青春发育。

“要面孔吗?”母亲看着两个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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