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出书版)(34)

“你们俩都是单身,为什么不合在一块儿过呢?”

小嫚摇摇头,笑笑。

“你不愿意?”

她又摇摇头。

那就是刘峰不愿意。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但身体不爱她,正如他的身体爱小惠,心却不爱,一回事儿。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天下可爱女人多了,可爱的女人还得会唱歌,刘峰爱的是会唱歌的可爱女人。唱歌的女人也多了去,她们还必须像丁丁那样,圆圆的脑袋,细细的脖子,走路微张着两只小手,以防摔倒随时撑扶似的。这都有了,她还必须常常“胃气痛”,抱怨得跟个孩子一模一样:“喏,这只胃胀得像只球!”

可也许所有让刘峰死爱的,都是假象的林丁丁。

“我们就是好朋友,亲密归亲密。”小嫚说,“我到海南去看他,他当时有个女朋友,很年轻,重庆郊区人。他不爱她,就是做伴儿。”

小嫚告诉我,刘峰后来跟她来往紧密是被他侄子逼的。侄子老给他说媳妇儿,净说合些年纪不大的打工女,有一次竟然说了个三十岁的哑巴,刘峰终于求小嫚帮忙,两人合做一餐饭,请侄子一家的客,侄子一家来到这个两居室,心就死了,也满意了,再也不给刘峰说媳妇儿,不过经常提出要到叔叔“婶婶”家暴撮一顿。此后常常就是侄子带酒和卤菜烧腊,小嫚和刘峰做热炒和烧炖,充一回“天伦之乐”。

刘峰和小嫚的故事,大半是我想象的。我更喜欢我想象的经过和结局。四十年了,那座排练厅早被碾压到大马路之下,让城市现代化给化了。那些留着我们年轻倒影的镜子呢?那些萦绕过我们琴音歌声和欢笑的冬青树呢?那座徘徊过我们秘密恋人的骑楼呢?粉碎得连渣子都没了。那个烟消云散的酷热夏天,刘峰来到小嫚身边,伸出双臂说,来,我们走一遍。手触摸到她腰上,两只结实有力的手,虎口恰恰好地卡住她纤细的腰肢。除了爸爸,谁也没有那样抱过小嫚。小嫚多么欠抱,她心里知道。可是除了爸爸,谁也不要抱她。从第一次的抱,到这一次,一个女孩长成了女人。他的力量让她第一次为自己的轻盈骄傲。他把她放肩上,她从镜子里看到他们的和谐,那样的和谐就是信赖,就是亲昵。她把腿抬得那么高,那么漂亮,就像他扛的不是个女孩儿,是只燕子,一只展翅的鹤。她还看到什么?她自己深色的皮肤和他浅色的皮肤,他由于认真而微微走形的脸,他肩上全是汗,她腿上也全是汗,但他一点儿也不让她担心自己会滑下来。跟镜子的距离大了,他俩都被歪曲得厉害,都那么丑,丑得谁也不要。她就是抱着谁也不要他们的希望,来到海南那幢烂尾楼里,没有门窗,门窗是大小窟窿上挂着的床单,水泥袋。粉红格子床单里,出来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姑娘,刘峰腼腆地笑笑,对姑娘说,她叫小嫚,是我的老战友,一起上过前线呢。几天后小嫚跟刘峰说,别在这儿了,这哪是你待的地方?刘峰从她又黑又深的眼睛里看到了依恋,从排练厅他抱起她那一刻,不,从他的两只手掌合拢在她腰上的一刻,不不,更早,从他走出人群,来到小嫚跟前,对杨老师说,我跟朱克换位置。对,就那一刻,她开始依恋。

小嫚在歌乐山住院都没忘了她在刘峰肩膀上的那一刻。在两人一块儿去边境祭奠牺牲战友的那夜,那一刻离小嫚反而近了。他们在刘峰的房间喝酒,吃花生和萨其马。那是个窄长房间,挨着墙放了四张床,夹出一条一尺多点儿宽的走道,他们面对面坐在床沿上,一个方凳子放在中间,就是他们的小餐桌,放了一个装白干的茶缸,四周堆着花生和萨其马,还有一包牛肉干。他们聊了多久?聊得一座楼都黑了灯。聊完刘峰送小嫚回她的房间,小嫚的房间在四楼,走廊跟地道一样,小嫚踩到了一根香蕉皮,向后一滑,但肩膀背面马上就靠在了刘峰身上;她没想到刘峰离她那么近。小嫚在刘峰肩膀上依偎了一会儿,刘峰那微带伤湿止疼膏的体味让小嫚突然想好好做一回女人,做一次刘峰的女人。刘峰问她怎么了,她说房间里原来同住的两个烈属今天都回乡了,她走到这里已经害怕了,不敢回去了。刘峰的肩膀不动声色里离开了她。小嫚血都凉了。两人就要摸黑儿分手,小嫚感到一副嘴唇轻轻触在她的脸颊上。那是特爱干净的男性才有的嘴唇,干燥,温热,只是出来的气流带酒精味儿。小嫚扭过头,一米五八和一米六九,她的嘴正好在他下巴的高度。她伸出手,他们从来没拉过手呢,她碰到的却是他的假肢,她忘情中忘了这一点。刘峰用真手拍拍她的脸蛋,笑笑说怕啥,如果那些黄土下的朋友夜里来串门,就是不见外咱们;要他们真来串门,叫总机接210。210是刘峰的房号。

刘峰到了北京受雇于侄子的公司后,第二年,小嫚也来了。小嫚跟自己说,不是为了刘峰我才接受了那份讨厌的工作,护理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堂叔,为他洗澡剪脚指甲。什么样的老头儿啊?得有Mother Theresa那样圣女的耐心和无条件的善良,才能接受和坚持那份工作。工资是不错,她承认,但那是多让人厌烦的老头儿,指望你不花分文伙食费,你的伙食就是他扒拉得乱七八糟,洒得不剩多少的残羹剩饭。要不是她能不时见到刘峰,她会炒掉堂叔的,炒掉堂叔的女儿,那个把所有中国大陆女人和包心生菜都叫成“大陆妹”的女儿,富得要死,抠得出奇。

她是第一个知道刘峰得了绝症的。那时堂叔已经归西,她不客气地接受了堂叔女儿的慈善,免费住在两居室里。她把刘峰从医院接到两居室,照顾他,在他被化疗败尽胃口时为他做点儿汤羹,在他连翻身都翻不动的时候,架着他,用一把骨头的肩膀扛着他,在六十平米上遛弯儿。小嫚就那样,整整三年,为我们一百多个消费了刘峰善意欠着刘峰情分的人还情,尤其替林丁丁还情。

小嫚终究没有跟刘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会爱的刘峰,只在他想起他的小林,梦见他的小林的时候才复活一下。没有人能救活那个会爱的刘峰,小嫚知道,包括她,也救不活那个会爱的,会为女人肌肤发痴发迷的刘峰。多少个悄悄揉圆的甜饼,悄悄在油锅里发出吱吱密语的甜饼,里面的糖是用当时一人每月四两的糖票买的,糖票是用省下的粮票换来的,那又是多少从牙缝里省下的口粮!为了口粮,苦孩子刘峰没学可上,小小人儿一天翻十小时跟头,翻得成了个刚刚一米六九的山东大汉。

刘峰的追悼会设置在医院的灵堂,只有五个人收到了通知,刘峰的女儿刘倩,侄子侄媳,小嫚和我。名单是小嫚确定的。我悄悄盯了刘倩一阵。因为她四分之三的时间生活在手机上,所以我盯她盯得无所顾忌。她那两个拇指是她们这代人的,在手机屏幕上可以跳舞,可以弹琴,敲字飞快。刘倩高高的个头儿,所以我就想象刘峰很可能长足的身高,很可能成为真正的山东大汉,假如不是早早为吃口饭学翻跟头。刘倩不好看,但白净文雅,加上秀发及腰和一口刘峰年轻时最为骄傲的白牙,人群里还算出挑。刘倩不很记得父亲,她跟着祖母长大,记忆里的父亲就是傻乎乎地老给人家帮忙,反正父亲是那种可以忽略不计的老好人,这世上有了不多,无了不少。

小嫚跟刘倩不生,见面还抱了抱,刘倩说多亏了沈阿姨。女儿对父亲和小嫚的关系,一直也受蒙蔽。刘峰带小嫚去过山东,那个海碗就是在县城庙会上买的假文物。小嫚看刘倩的目光是温情的,带了点儿寻觅,她父亲死不掉的些许体征、音容笑貌,我相信小嫚能在刘倩身上寻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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