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门(15)

“谢谢谢谢。”林雨翔涉世极浅,被哄得对梁梓君双倍感激。

梁梓君俨然道:“其实呢,这个说难也不难,只要胆大心细,多撒些谎,多摆些酷,理论结合实践。衣服多注意更换,一天一个样,三天大变样。还要,多一些甜言蜜语,多一些哄。女人其实最像动物了,多哄几下,多摸几下头,就乖了!”

“哦,是啊。”林雨翔获益匪浅,想父亲真是不枉费金钱,让儿子补到这么深刻的课,终生受用。

梁梓君又侃侃而谈,不去当老师真是可惜了,“我跟你说,你最主要的呢,还是写情书。女的最喜欢那玩意儿,尤其是第一封,最主要!”

“是吗?”

“屁话,当然是,你最好呢,要仿造什么唐诗宋词,女人最喜欢!”梁梓君铿锵道。

“哦,那该怎么写呢?”

“告诉你,其实女人第一眼喜欢的是才,男人有才,她吹牛才会有本钱,然后呢,要发展,等到两个人亲热得男人叫她叫‘宝贝’了,她就把‘宝’字留着,而那个‘贝’呢,送给你的‘才’,她就爱‘财’了。”说完自己也惊奇不已。《说文解字》摆在梁梓君面前,真是相形见绌了。但他解字有功,却没回答林雨翔的问题。没当老师的梁梓君竟已染上天底下大多数老师的毛病。

林雨翔叹服得自己问了什么都忘了,直夸:“说得有道理!”

梁梓君这时才想起,说:“噢,你刚才问我怎么写是吧?这太简单了。我告诉你,最主要呢要体现文才,多用些什么‘春花秋月风花雪月’的,写得浪漫一些,人家自然喜欢!”

上完理论课,梁梓君摊开笔记本,展示他的思想火花,上面净是些情诗。古今协作中美合璧:MyLove:

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我凝视你的眼,见到一种异常的美。There's a summer place where it may rain of storm.There're no gloomy sky when seen through the eye soft here who are blessed with love and the sweet secret of a summer place is that it's any where.悠悠爱恨之间,我心永远不变,纵使沧海桑田,追逐你到天边。我不在乎昨天,我无所谓明天,抛开世间一切,惟独对你想念。

雨翔觉得这诗比他表哥的“退思忘红豆”好多了,浅显易懂,奉承说:“这诗好!通俗!”

“什么呀!这是落伍的,最好的诗是半明不白的,知道了吗?”梁梓君的观点基本雷同于雨翔表哥,可见雨翔表哥白活了四年。

“唔,原来这样!是谁教你的,那——你会有崇拜的人吧?”

“崇拜的人?我——我只崇拜我。”梁梓君气愤地恨不得跟在尼采后面大喊“打倒偶像”,声音猛提一阶,说:“老子没有要敬佩的人,我有的是钱。”

这话声音太响,化学老师为自己的话汗颜,终于加力说:“同学们不要吵!”这句话像从天而降,吓得四周一片寂静。然后他又低声埋头讲化学。四个学生稍认真地听着,听得出来,这化学老师一定是文人出身,说话尤废,仿佛奥匈帝国扔的炸弹,虽多却无一击中要害,净听他在说什么“化学的大家门捷列夫的学习化学方法”,无边无垠的却扫了四人的兴,又各顾着谈话。

梁梓君又问:“林兄,你是不是也有那个呢?”

“唔——没有没有——”林雨翔说这话的本意是要让梁梓君好奇地追问,好让自己有够大的面子说心事,不料语气过分逼真。

梁梓君摆手说:“算了,我不问你了。”

“其实——也——我也算了!”雨翔说。

梁梓君自豪地说:“你啊,我看你这么羞涩,这事你苦了!我给你挑吧。”

雨翔以为梁梓君果然信望卓著,亲自遴选,理当不胜感激,然而目标已有一个,中途更换,人自会有罪恶感,忍痛推辞:“不必,不必了。”

梁梓君听到这话,心里暗暗嘘一口气,想大幸林雨翔这小子害羞地不要,否则要害苦自己了。说出来的话也释掉了重负,轻装如远征军队,幽幽在小房间里飘荡:“也好!自己挑好!”

化学老师抛弃门捷列夫,瞪他一眼,又舍不得地重拾起来再讲。

待到九点,四个人该说的话都说完了,恹然欲睡。化学老师完成任务,卷起书往腋窝里一夹,头也不回走了。白胖高进来问:“效果怎么样?”

“好——”四人起哄。

“好就好,我请的老师都是水平一流的。这个礼拜五再来补英语,是个大学的研究生,英语八级。”

两个女生跳起来问:“帅不帅?哇,很有才华吧?”

白胖高懂得连续剧里每集最后要留个悬念以吸引人的手法,说:“到时你们看了就知道了!”那两只跳蚤高兴地拍手说:“我一定要来!”

夜很深了,漫天的繁星把沉沉的天地连结起来。最远方的亮光,忽地近了。

那晚林雨翔辗转难眠——梁梓君灌授的知识实在太多了,难以消化,只好把妥善保存的复审一遍,越想越有道理,恨不得跳出被窝来写情书。无奈,爱情的力量虽然是伟大的,但大力士却也不见得耐寒。雨翔的灵魂默默跳了三次,都冷得返回告诉肉体跳不得。

权衡以后,雨翔决定在床上写。因为学者相信,一切纯美爱情的结束是在床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若能又在床上开始的话,也算是一种善始善终的首尾呼应。

给一个人写第一封情书的感觉好比小孩子捉田鸡,远远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声,走近一看,要么没有了,要么都扑通跳到水里。好不容易看见有只伏在路边,刚要拍下去,那田鸡竟有圣人的先知,刹那间逃掉了。雨翔动笔前觉得灵感纠结,话多得写不完,真要动笔了,又决定不了哪几句话作先头部队,哪几句话起过渡作用,患得患失。灵感捉也捉不住,调皮地逃遁着。

咬笔苦思,想应该试用“文学的多样性”,就第一封而言,最好的还是诗,含蓄不露才是美。这时他想到了表哥寄来的诗词,忙下床去翻,终于找出《少年游》、《苏幕遮》,体会一下意境,想这两首词太凄悲,留着待到分手时才能派上大用场。而赵传的《那年你决定向南而去》似乎意境不符,那首《当初就该爱你》也嫌露骨。相比之后,觉得第三首尚有发展潜力,便提炼出来改造。几个词一动,居然意境大变,够得上情诗的资格:是否你将要向北远行

那我便放弃向南的决定

你将去哪座茫茫城市

我终究抱着跟随的心

时光这样飞逝

我们也许没有相聚的日子

我愿深埋这一份情

直到回忆化成灰烬

愿和我一起走吗

走过会了却心中无际的牵挂

把世上恩怨都抛下

世事无常中渐渐长大

和我一起走好吗

不要让思绪在冷风里挣扎

跟随我吧你不会害怕

一起营造那温馨的家

区区十六行,雨翔写了一个多钟头,中途换了三个韵脚,终于凑成。这首小诗耗尽了他的才气。他感到,写诗真是人生的一大折磨,难怪历代诗人大多都瘦得骨皮相连。

娘不嫌自己的孩子丑。雨翔对这诗越看越喜欢。其实这诗里的确有一个很妙的地方,寓意深刻——第一节是要跟随女方的,是男人初追时普遍的谎话;到第四节,掩饰不住,本性露了出来,变成“跟随我吧”,才是真正的诚实。

写完诗,时间已逾十二点,雨翔几乎要冲出去投递掉。心事已经了却,睡意也不请自到。这一觉睡得出奇的甜,梦一个连一个,仿佛以后几天的梦都被今夜的快乐透支掉了。

第二天雨翔贪睡,林母正好归家,把儿子叫醒。雨翔醒来后先找情诗,再穿好衣服,回想昨夜的梦,可梦境全无。做了梦却回忆不起来的确是一种遗憾,正好比文章发表了收不到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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