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大哥大+功夫+狼嚎+异梦+阴 茎+影子+语言+恐惧炸弹(都市恐怖病系列)(66)

我在信纸上画了一个人在路灯下走路,他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看起来很孤单。我接著写道:「我的心情很差,影子很重很重,后来就黏在地上了……我真想就这麼飞了起来。」类似的话。

於是就在心中留下了「影子是人类跟这个世界的强力接著剂」的奇想。

主角廖该边是我好朋友的绰号,不过我讲这个干嘛啊?

《大哥大》这个故事,充满了我异常热衷的「阴谋论」题材。

最初的概念是「老鼠王」这个神经兮兮的角色,一个被国家彻底利用、消耗殆尽的普通人,为了想写这样精彩又曲折的烂咖,我便开始研究几个动摇国本也得查出真相的「悬案」,并将不可解的部份,若有似无连结每个人日常生活裡的重要元素「手机」。

后来这个故事我写过一次大纲要给电影公司拍,但电影公司不鸟我。

不鸟我就算了,毕竟不鸟我这种事常常都在发生,有句话:「天才是孤独的」,所以经常有人不吝施捨我「你是天才」的感觉。但我怕故事在投稿的过程中外洩,於是写了一个两千字的极短去势版,投稿给当时还没倒掉的「星报」发表,算是确认了创意。

由於乔治·欧威尔写了一本经典的科幻小说《一九八四》,裡面称呼政府为「老大哥」,从此许多创作者常管政府叫「无所不在的老大哥」,有一些句子如「老大哥在看你」,就是「政府在监视你」的意思。

在台湾,手机又叫大哥大,大哥大某种程度有凌驾在一般人之上的意思,在我看来,用来影射政府也不奇怪。整篇故事就这麼自然而然诞生了。

我喜欢《大哥大》故事的结尾,那种看起来模模糊糊的迷乱感。

老鼠王当然还会出现,毕竟他妈的他逃出精神病院了嘛!要知道,在都恐系列裡,脑袋裡面装大便的人,可都是前途无量的顶级笨蛋啊!

不过《大哥大》这个故事不热血,还真是不好意思啊(……真的有在反省吗?)

都市恐怖病是我的起点,是我的黄金梅利号。

我的船很大,容得下我的热情跟抱负。

现在风又吹过来了,快生锈的锚也该拔起来了,帆也该张了。

位子还有一些。

那麼!!

「想上我的船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都市恐怖病系列之功夫

作者:Giddens

第一章

1986年。

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不吉利的年纪。

那年,张雨生还没死,王杰正红,方季惟还是军中最佳情人,他们的歌整天挂在我的房间里。

那年,我遇见了他。

那年,功夫。

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我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80年代末期还算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没有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溜到书店看小说,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很平凡,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了。

“要不要看这本?”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

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反而有些赞许之意。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事谁也忘不了。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拿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太可怜了这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的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等等,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捡拾碎纸。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老人只好站起来,深深一揖后,便快步离开书店,留下双耳发烫的我继续捡拾满地碎纸。

老板拿着扫把将碎纸扫进畚箕后,我悻悻地看了十几分钟的小说后,买了两枝萤光笔,就逃离了书店。

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错,出状况的也不是我,但我的个性很怕尴尬,发生这样令人窘迫的事会把我的细胞快速毒死的。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中还挥去不了刚才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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