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30)

阿信偷偷说,他们这一次的新专辑名称就叫“后青春期的诗”,发想点就是五月天踩在人生“青春/中年”界线的感想(我不能替他们说太多,他们怎么想,就由五月天自己大声说吧!)。如果我愿意,也对这次的主题也感应的话,他们想邀我一起共享“后青春期的诗”当作我自己的作品名称。

聊天中间不知怎地谈到我遭某高中生抄袭又被反婊一道的事件,阿信说他当时就很注意那新闻,好像还有跑来我的网志留言支持我,但当时我的网志每天都爆炸多人所以没注意到。坦白说虽然我觉得自己对到不行,但真正听到有人当着我的面说支持我采取战斗迎击的姿态,我是、真、的、非、常、感、动。

能够合作,当然很棒。

不过,要怎么合作?

立刻就可以想到几种合作方式。

一种是我帮五月天的新歌填词,不过这要我干嘛???他们都是佼佼者啊!

一种是我帮五月天写MV脚本。这当然我擅长到不行。

一种是我帮五月天写一个极短篇故事,整合在歌词本。这我当然擅长到不行。

“都不是。”阿信微笑说:“我想请你用自己的方式,写一本书。”

这种……我简直擅长到,连我自己都很害怕啊!

“那,你已经有故事了吗?”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头皮有点发麻。

老实说我蛮怕阿信已经有一个故事在心中了,只是要我代写出来。

那样不是逼我对我向往已久的合作说一些对不起我还是不够幸运之类的话,就是逼着我无限扩大我想要合作的心愿,去崩坏我对成就感的追求。

“没有,完全没有。”阿信说:“你用自己的方式写自己的故事,应该是最棒的吧!”

“科幻也没关系?有点不正常也没有关系?”

“随你啰。”

“有没有一定要的元素?比如一定要爱情?”

“没有,都看你。你的故事你自己决定,你应该也最喜欢那样吧?”

“对啊,我……我超强的。”我终于忍不住科科科笑了起来。

在那一瞬间,我就决定用我自己的“投射身”当作故事主角。因为不管我怎么架构故事,都没有一个角色可以比我更想诠释我自己对“后青春期”的看法,与我想与之对抗的欲望。要用自己,不妨就用得彻底点。

如果有些人已经通过五月天最新专辑的预购,拿到了我的“后青春期的诗”的试读本,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故事主角跟我自己的连结:“鸡巴报纸头版事件+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故事接下来的发展,真的就不是你们目前所获得资料所能想象的,非常……特别!

在聊天中确定了合作的方式后,其实我们都对合作的细节不感兴趣------比如要怎么在商业机制中结盟啦、要怎么搭售啦才会卖得好啦等等的,我们根本就很懒得聊,我都把时间花在问阿信一些大家会好奇、而我个人非常想知道的……有点机车的东西。想了想,虽然阿信的回答我都非常欣赏,写出来大家的回响也一定很棒,但毕竟阿信大概没有想到我会写在网志上吧,所以我就不写了。科科科。

总之,这次的合作最棒的地方有三个。

第一,是我可以非常早就听到五月天的新专辑。

第二,是我拥有绝对独立的创作自由,跟我自己对“后青春期”的诠释。

第三,纯粹超爽,可以跟我喜欢的创作团体合作,完全就是一种梦想实现。

最后,原谅我必须很臭屁很臭屁地说。作家写书跟歌手的唱片异质合作,在五月天跟我合作之前已有先例,但很抱歉啊我这个人讲话就是那么直……尽管不是第一次,但绝对不会有我们这一次合作那么有魅力。

真的。

五月天很棒,大家都听过新专辑了吧?

我呢,我认真起来,连我自己都会害怕啊!

过几天就等我的新书归位啦!

Ps:我的新小说,配上五月天新专辑第11首(后青春期的诗)跟第12首(笑忘歌)一起听,很猛很搭啊!

Ps:干我忘了跟阿信合照了啦!!!!

46敢坚持,才有价值

记得我的经纪人晓茹姐问我,我喝不喝竹炭水的时候,我立刻想起一段有点白烂的往事。

有好一阵子我蛮迷竹炭功能的,不仅买了竹炭消臭包丢在车子里,穿竹炭袜,甚至买了几根竹炭丢在电饭锅里,要我妈跟饭一起煮看看会不会比较香。

比较扯的是,我还真的丢了两根短竹炭到我家的饮水机里的贮水槽,经年累月地跟着水一起加热。后来我完全忘了有这么一回事,直到某天我突然又想加竹炭到水槽里时,一打开,才看到那两根先前放进去的竹炭已经变成了灰白色!

天啊!我好像放了至少有一年半那么久都没更换啊!

所以我很想接这个代言。

我是一个非常爱喝水的人。所以我也喜欢尿尿。

有听过我现场演讲的人,应该都有见识到我在演讲过程中不断不断喝水、大量大量喝水的画面。如果某次我的演讲超过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到我自行中断演讲、先跑去上厕所再回来继续讲故事的任性,每次演讲我都会喝至少800cc的水,有时甚至喝干两瓶600cc的水共1200cc。

除了女优红音,我觉得自己非常适合担任“水”的代言人。

味丹多喝水这个“竹炭水系列”背后,有个悲伤的故事。

包装水的市场异常竞争,竹炭水其实由于先前销售不佳,被主要的通路给淘汰下架,很多便利商店都已经买不到这个品牌了。但厂商觉得,竹炭水是个很好的产品,蛮不解为什么会卖不好,于是使尽力气想给竹炭水再一次机会,想重新给它新的包装(容量变大了,居然逆向变更便宜)、新一波的广告,将竹炭水重新推到主要通路的架上。

这个故事,跟我自己的人生还真有点……悲伤的相似啊!

我第一本上7-11书架的小说,是“打喷嚏”。而且还不是全台湾的7-11,是仅仅一小块区域而已。

打喷嚏当时卖得有够烂,所以只上架一、两个礼拜就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小说都没有再于7-11出现过。

后来也没什么感人的奇迹,我所做的不过是我之前一直在做的,不断写作罢了。

要说我很努力什么的,其实我有点心虚,毕竟写作真的就是我很喜欢做的事,披星戴月也是我高兴,没什么痛苦好忍耐。

一直写,一直写,承蒙大家喜欢,我的小说重新出现在7-11跟其它许多便利商店的书架上,最多曾一口气看到一共有十二本我的书出现在便利商店的架上,差一本就算一条龙了。

我很开心啊真的。

我是个很擅长乱讲大话的人,但也很擅长把大话实践出来……很多人由于有批评我的需求只会注意到前者,对于后者常刻意忽略。科科科。

所以我说:“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才有实践的价值,即使跌倒了,姿势也会很豪迈。”这一句超大话,就成了契合“竹炭水”想奋力重回“通路架上”的精神。

话说这次拍广告到了传说中的奥美广告公司参观,奥美真漂亮啊,每一个会议厅都很有特色,看在我这个“不必在里面熬夜工作的人”的眼中,真是个非常磅的工作场所。

我以前念交大管科时,对未来的职业目标相当混杂,大概是:“记者、电影编剧、电视剧编剧、综艺节目企划、广告企划、广告文案”之类的。我当然觉得自己很有想法跟创意,所以也蛮喜欢跟广告公司的人一起讨论这次“竹炭水”要怎么表达,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另一个可能在平行时空存在的自己。

后来奥美团队想出来的广告内容,我觉得,简直就太酷了。

只是我看到那一句“想打败金庸”我还是快昏倒了。

其实金庸是我的偶像,我都马是用“三十年后,我想跟金庸并驾齐驱”期许自己要多多努力,“打败”这两个字很凶残,我大概只有在刚刚写小说的那几年会这样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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