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32)

九月我也开始写“后青春期的诗”,跑去美国参加教士队投手甄选时也是继续每天写。

十月份时,“后青春期的诗”写到五万字时暂且搁下,跑去拍电影。

拍电影很快乐,超棒的生命经验,任何经验都无可替代,燃起了我心中再多拍一部短片、两部剧情长片的想法。希望有人愿意投资啊。

电影拍完的隔两天,我开始接力“后青春期的诗”,然后开始签书会。目前进行了三场,还有两场喔,台中跟彰化的大家,有空请来相见噜!

我的时间管理一向很糟糕,常常很多件事轧在一块形成巨浪殴打我,但哭哭跟抱怨可不是我的强项。这半年来出现了很多机会等着我去做,这些机会都很棒,都很难得,我舍不得放弃,所以这半年来形成了我这辈子目前为止最忙碌的时期。

幸好我真的很喜欢做这些事,所以这段期间我没感受到压力,也没有不快乐,只是觉得时间不够用,跟电影看得不够多(这点让人很生气)罢了,除此之外就是用正面迎击的姿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战斗,不想错过。

还是要说,电影的部份真的仰仗了雷孟跟廖桑才有办法让我分心到别的事上,否则我铁定挫赛。靠腰我们明天还要继续剪片咧。

有些人看了我拍广告,就觉得我迷失了,老实说我真的不晓得逻辑在哪,以后我还想代言更多我喜欢的东西,尝试更多跟小说无关的想法,比如长久以来我都想让自己的小说演化成电影、漫画、电玩、电视剧,这些念头从未变过,也公开写过很多次,但这种演化与改编一一实现的时候,觉得我“迷失”了的读者、或伪读者可能会更多了。

我只希望替我高兴的人也可以同时增加,ㄎㄎㄎ,ㄎㄎㄎ……

十一月到了,距离年底还有两个月,可我觉得我整年都很积极啊,就连点正妹的大头贴我都点得非常勤奋啊,偷懒这种事真的轮不到我啊,我就是要商业化,也会自己规划出一条我高兴的商业化之路啊。

我决定,明年二月份国际书展后我去放两个礼拜的大假哼哼!!!

常常接到电话,问我哪一天有没有空,其实这种日子还不少,但没有排事情不代表我闲闲没事干啊,不写小说,我会因为太久没唬烂全身爆炸啊!

48很感动耶真的,今天谢谢大家铁脚了五个小时

今天下午两点,先在彰化某补习班演讲两个小时后(第一次去补习班演讲,乱奇妙的),

再到台中垫脚石旗舰店签书,

这一签就是五个小时,谢谢大家真的,

我这两个礼拜周末的签书会一直被大家的人山人海给震撼到,

高兴,是真的很高兴啊,女生也变多了------非常明显的转变啊!!!

明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写爱情小说了,竟然还会出现这种大反转,难道是我的好运驾到??!!

(这个好运直接证明了,我拥有霸王色的霸气,根本就是征服女人国跟蛇姬的鲁夫,而不是黄恁老师猿个屁!)

然而人很多,累的人也变多了。

在后青春期的诗里,我写明了我的想法,

我觉得不能随便背对自己的幸运,因为这股幸运是很多人难以追及的,

所以抱怨人太多是非常非常机八的一件事,也很假,更完全违反了我的本性,

------我从小就有大头症,所以后来也不会有什么大头症的问题!!!

(是的,我从小就迷失在我过度信任自己的幻觉里)

而且我挑明了说,我就是人来疯,人多我就会特别欢乐,

演讲也是,爆场的演讲我就会整个很有干劲啊!(不然人多是多心酸的啊??)

很多人来排队签书,让我直接感觉到自己被很多人喜欢,有两个意义,

一个意义就是,我真的就是很高兴而已,但不会觉得自己除了写小说之外有任何过人之处,

另一个意义就重大了,

很多人看我的小说,等于让我感觉到我的创作是很确实地在"跟这个世界对话",而不是一个人对着计算机独白,

这份意义对我的创作动力来说,有无与伦比的催化作用。

好啦直接了当地说,就是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

BUT!

人生最精彩的就是这个BUT!

BUT其实我最近在认真思考签书会号码牌的发放规则,

也就是,我觉得常常都要大家排队排那么久,真的很不好意思,毕竟把时间拿来单纯排队真的蛮让我过意不去,

拿去看电影应该都比较强(除非一边排队一边聊天,或是看书,看学校功课,玩NDSL或PSP等等),

我想以后要不要改成发放150个或200个就不再发放,让大家都可以轻松愉快地跟我玩签书会的游戏??

(例如这一两次的台北场签书会就只有一百多个读者,还蛮自在惬意的),

比起签书,大家要是有机会听到我的演讲,一定要来喔,我非常想要激励大家的人生斗志啊!

总之,想归想,

今天就是高兴到不行,真的真的,大家快点把照片上传到网络上(我也很想看看大家写的感想哩),

也请记得不要把照片上锁,我就是活动后狂抓大家的照片,抓一两天就不会抓了:~~

请第一时间就开放相簿喔谢谢啦!我现在都放在ipod touch里一直看大家咧!

49关于吃路边摊的三件很普通的事

这篇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随便写。

退役后,台北彰化两边我都常待,干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间约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约会,近星巴克转换写小说位置,位居五楼却无电梯可免费锻炼大力金刚腿。

楼下附近有一间很好吃的担仔面小摊,晚上七八点才开,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个礼拜,台北“后青春期的诗”签书会前一晚,虽然不饿,但我的肚子告诉我它很无聊(毫不在乎变胖的警讯),突然很想吃点汤面之类的东西,于是穿着短裤拖鞋就下楼去啦!!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边摊,都会点多一点小菜,比如烫花枝、烫青菜、或是切着海带或卤蛋等等,比较有宵夜约会的感觉。

可一个人吃的时候就想简单一些,我只点了一碗热汤面,慢慢吃,一边让热气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热汤面,最大的收获就是擤鼻涕的时候会很畅快。

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个年约四十的胖子跟我并桌。

他点的东西可多了,汤面一碗,烫青菜一盘,油豆腐一大块,再一盘烫姜丝猪肝,应该是饿了好几天。当他浩浩荡荡开始扒面的时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条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夹起来吃掉。

大概是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开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会腼腆地说不用了,但隔天要签书会,心情有点好,于是就随口嚷了声:“喔。”然后就伸筷子夹了一块猪肝。

其实我还蛮想大大方方吃胖子点的东西,然后在自己先行付钱的时候一起把两个人的帐结了,颇有豪气。可那一晚我只带了一百块下楼,肯定不够,所以我只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东西两口,然后就擤擤鼻涕闪了。

没了,没要说什么小故事大道理。

只是觉得遇到了一个大方的胖子,也难得这样乱吃别人的东西。

不过我也想起两件小时候吃路边摊发生的事。

话说国小的午餐,大多是我妈在家里煮好,再让我爸带去学校给我们吃,一口气可以省下三个小孩的便当钱。

但到了五、六年级时,大哥上了国中,只两个小孩在念国小,有一阵子妈会干脆给我跟我弟各三十块钱,叫我们早上先去买学校的便当卷,到中午再拿便当卷去福利社换便当吃。

小孩子最擅长的事,就是不听话。

我有一半机率不会买便当,而是拿着那三十块钱,在中午时候跟同学一起到学校外面吃东西,等到午间静息过后再回教室。在我小时候的年代,十五块钱一碗汤面,二十块钱一碗碗粿,吃完以后还有十五块到十块钱可以买冰红茶,或拿去打电动------又可以不用睡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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