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房客(34)

挂掉电话,我在走廊站着,闭目养神,回忆案情的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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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永福国小的教务主任到派出所报案,说一个叫王芸可的三年级学生已经有一个礼拜都没去学校上课了,家里的电话也没人接,到连络簿里的住址拜访家长,却被家长的房东告知王先生跟王芸可小妹妹在一周前的星期天就已经搬走了,还积欠了两个月的房租。

后来,一个大约三十多岁、叫曾德成的男子,带着一个焦急的五十多岁妇人到派出所报案,自称他的女朋友陈敏慧,也就是妇人的女儿,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打电话回家,曾德成去陈敏慧租赁的地方找她,房间却搬个一乾二净,无消无息的,也没去公司上班。房东还埋怨说,陈敏慧上个月的水电费欠交,着实数落了半小时。

这不是稀松平常的事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但那个叫曾德成的男子却坚持这件事必有蹊跷,因为房东跟其他的房客都向他证实,陈敏慧失踪前一个星期,跟一个个头高大的男子在房里起了肢体冲突,男子还动手打了陈敏慧,并扬言日后还要在公司场合加以报复。

曾德成严重怀疑,那个个头高大的男子恐怕跟陈敏慧的失踪有关连,经过他的调查与其他房客的指认,确定是陈敏慧在目前任职公司的前男友孔宪刚。

孔宪刚与陈敏慧在分手后一直保持藕断丝连的暧昧关系,也承认他动手殴打陈敏慧的当晚的确有不当出言恐吓,但他绝对跟陈敏慧的失踪没有一点干系,最多也只是陈敏慧心生畏惧不敢去公司上班,索性离职搬家而已。

经过初步的调查后,相关证据阙如,孔宪刚当晚就被饬回。

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毕竟类似的案子调查到最后,不是依旧一头雾水,就是大惊小怪居多,反正一点证据都没有,要办下去也不知道从何着手。

然而,原本应该就此打住的无聊案子,却因为一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派出所警员在整理报案记录时发现的“巧合”,有了一点看似不相关、却十分重大的进展。

“你看,两个礼拜前永福国小来报案,王芸可跟她爸爸住的住址,正好跟陈敏慧承租的地方一模一样耶!”那个初出茅庐的员警好奇地跟一旁的同事说。

当天,那个追根究底的小员警查了半天,终于得知王芸可的父亲王名凯也已经两个星期都没去公司上班,而王名凯工作的两家公司中,其中一家已经依照规定将他辞退。他跟王芸可一样,两个多星期以来都没有明显的社会联系。

小员警兴致一来,放下手边最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同事他要去王名凯与陈敏慧共同租赁的东海别墅区走一下,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结果一去不回。

小员警失踪了,家里也不见他回来。

离职三天后,派出所的其他同事开始调查他的下落,发现最后看见他的人,是东海别墅区里一个卖西瓜汁的女店员。

“他买了一杯西瓜汁后,就一个人在那栋老房子门口按电铃,后来有个高高瘦瘦的人打开门,他就进去了。”戴着假睫毛的女店员强调:“我印象很清楚,因为我最度烂那些跷班出来逛大街的警察了!”

于是,派出所叫两个跟失踪小员警交好的警察去那宅子查一下,结果那两名警察中午出去,但到了晚上九点都迟迟没有回报,打了手机也没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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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星期天之后(3)

当天晚上十一点,处理过几件刑案的派出所老警官仔细一想,发觉事情有些怪异,于是调了几个荷枪实弹的刑警,伪造了检察官的搜索令,十多个人紧张非常地到三名员警失踪的租屋门前,正考虑要不要按门铃的时候,铁门就打开了。

“啊!怎么一天到晚都有警察找上门!有什么事吗?”一个高高瘦瘦,眼睛深陷在巨大黑眼圈的中年男子,躲在门内笑道。

恶梦连连,才正要开始。

“发呆啊?”

乃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旁边,手里正点着一根烟,我伸手过去将刚刚点燃的烟头撵息。

“拜托,在里面抽的还不够吗?”我说,弹弹手指上的灰。

乃强莞尔,并不生气,将烟盒收了起来。

两个办过好几件大案子的老警官,并肩站在走廊上。

“刚刚在里面组长问你话,你不鸟他,是在想什么?”我问,从口袋里摸出两个十元硬币,走到老旧的自动贩卖机前面:“喝啥?一样?”

乃强点点头,慢慢说道:“这个案子,那个房东绝不是精神失常妄称犯案而已,他涉嫌最重大,这个立场从一开始我就没变过。”

咚咚。

我将一罐冻顶乌龙茶丢给乃强,自己开了一瓶。

“废,一个正常人好端端的干嘛把指纹用盐酸剥掉?那个房东早就计画好要犯案了。”我说,停了一下,又说:“我们可不可以停止叫他房东?他马的,一开始被他耍的团团转浪费了不少时间,依我看,他根本就是个操你妈的神经病。”

虽然,我们调阅了所有精神病院的就医记录,至少在“照片”档案上,并没有发现这个自称房东的精神异常者。

这个谈笑自若、有时甚至兴奋异常的杀人凶手,十根手指头上的皮都被自己用盐酸腐蚀、然后给剥了下来,根本没办法从指纹档案中比对出他的真实身分。

把他的照片登在报纸上,前来指认的人异口同声声称他的确就是那栋租宅的房东,经常在附近出没、用餐、买东西、贴租屋启示等等。

但是,我们在他的房间衣柜里后找到一副破碎的枯骨,那枯骨经过法医鉴定,发现死者生前遭到非常残暴的攻击,全身骨胳上下有一百四十多处刀伤,其中有一百二十九处都足以致命。

更重要的是,经过DNA的鉴定发现,那枯骨的主人才是那栋租宅法律上的真正拥有者,四十七岁李建发,而且死去五年以上。

调查也发现,没有家室的李建发买下这栋楼,已经有十一年之久,几个老一辈的居民指出,李建发以前也曾将房间租给几个学生跟上班族。

那么,这个自称“房东”的杀人凶手究竟是谁?

他为什么要冒充那栋房子的主人?

而且长达至少五年以上?

他是否曾经是那栋楼的房客之一?

如果不是,他怎么会挑中这栋楼的房东取而代之?

如果是,那栋楼究竟发生过什么可怕的事?

所有的答案全都在那可恶的冒牌货的脑中,也说不定,根本没有所谓的答案。

这个冒牌货刻意毁掉能够确认身分的指纹,却又不断声称自己叫做林泽佑,但户政事务所的计算机数据库中,全台湾只有两个林泽佑,其中一个早在1987年就移民美国,年约六十七岁,另一个则是二十五岁的小毛头,现在正在服兵役。

“干!”我冷笑,这家伙心里一定得意的很,好象不管他说什么我们都必须被迫相信似的。

乃强叹了一口气,沉重的鼻息教我皱起眉头。

“需要这样吗?”我不以为然。至多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去特别侦讯室将他踢成会说实话的女人。

“江平,我们以前办过很多大案子,为了感情杀人的最多,为钱为色杀人的第二,失手不小心挂了别人的也不少。但这个人显然是疯子,所有的被害者从一开始就没有彼此残杀的理由,却在一连串的巧合底下个个死于非命。真的是疯子的行径,偏偏法律对这样的人又最宽容。”乃强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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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星期天之后(4)

“你该不会真信了他那一套吧?我敢打赌所有的人都是他杀的。”我不以为然。

“杀人的部份他的确涉嫌重大,但每个房间里都有好几台针孔摄影机跟收音器,是事实。江平,你一定要试着接受这个事实。”乃强凝视着手中的乌龙茶,罐子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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