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去死(17)

如果你生前是個瞎子,在你死後還是個瞎子。

但也有一些不算少的例子恰恰相反,突然重見光明的活死人也大有人在。

可以跟不可以的原因,都不明。

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活死人將眼睛戳爛,那就無論如何都看不見。

神奇的是,有些活死人可以搶劫別的活死人的眼珠裝在自己的眼窟窿上,然後就突然又看得見了……是的,如你所料,有可以的、也就有不行的。

千真萬確的是,如果你將活死人的頭砍下後,用各種隨你高興的方式碾碎、燒掉、炸成焦片,那麼這個活死人就「再也活不過來」——這是那些生化殭屍電影裡唯一說對的事。

有的人在死後,身體的活動力回到生前的巔峰,跑得快,跳得高。有的人的屍體運動力,則維持在死前的水準。當然,有的人就變差了。原因不明。

有的人在死後瞬間復生,有的則是拖拖拉拉昏睡大半天才醒,也有些少數特例會產生夢遊症狀,過了幾小時才重回人間。原因不明。

人們很快就發現,這個大異變完全無法用科學去理解,只能在接受的過程中找到遊戲規則,越快弄明白就越能假裝出:「喔!不就是那麼一回事嗎?」

6

並非所有人都憂心仲仲看待這場異變。

前幾天詹姆斯正好經過一個車禍現場。

紅綠燈旁的迴轉路口,一個躺在地上的女人被一台賓士撞得連腸子都流出來,左大腿也歪得翻過去,樣子無比悽慘。

詹姆斯看著女人的鼻孔一鼓一鼓冒著血泡,血泡越來越小,都快讓詹姆斯想起什麼叫做痛。

詹姆斯沒事幹,乾脆就坐在旁邊的消防柱上,跟一大堆路人圍著看發展。

不久,血泡變成了一堆碎泡,然後也不血泡了。

有個好事的路人從女人的包包裡撿了手機報信,女人在附近上班的男友趕了過來,一看到滿地的腸子,便趴在地上哭得死去活來。

那男友大叫:「依蓮!醒醒!拜託妳像其他人一樣醒過來啊!求求妳快點醒過來啊!」

真情至性,惹得很多圍觀的人都跟著擦眼淚。

每次都慢半拍的救護車終於到了,擔架衝出後車門的時候,被撞慘了的女人卻若無其事坐了起來,好像剛剛只是睡了場覺。

「我死了?像新聞裡說的那樣?」女人有點茫然。

現場沒有尖叫,因為很多剛剛一起圍著看熱鬧的人都將嘴巴拿來吐了。

不過詹姆斯卻很感動她的男友一點也不怕她、反而用最快的速度幫她將滿地的腸子塞進她的肚子的樣子。他邊哭邊笑,說:「感謝上帝!現在我們快點到醫院把妳的肚子補好,然後再把妳的腳弄回原來的位置,不怕,不怕喔!要勇敢!」

詹姆斯想,過不了多久,救護車出動的急促嗡嗡聲會變成絕響吧。

7

才一個月,數千年來建立的一切常識都不再管用。世界大亂。

「所謂的定義,就是要區分出誰是、誰不是。」

著名的英國哲學家兼作家阿茲克卡如此主張:「倘若依照以往哲學家笛卡兒的定義……我思故我在,那麼這個世界已沒有真正的死人了。所以我主張,死人應該分成『前死人』跟『後死人』,所謂的前死人就是死了就死的死人,後死人就是符合前死人的生理特徵、卻持續擁有思考能力的新一代死人!也就是現在引發我們重新思考死人定義的那些東西!」

這個聽起來拖拖拉拉的廢話主張,迅速淹沒在定義的大海裡。

現在,就連大家要叫「那些東西」做死人還是活死人都無法決定,也有人硬是要費功夫發明新名詞如「死不像死人」、「半生不死人」、「死亡邊緣人」、「硬是不死人」、「全死不活人」等等。

每個稱呼都有媒體跟著附和,讓原本活著的人更加心煩意亂。

詹姆斯對「活死人」這個簡單的稱呼比較有好感,因為其他的新名詞聽起來都有種嘲諷的穩義,或太具娛樂效果讓死人不舒服。

這陣子除了死而復生的種種傳聞外,所有的資訊都失去了魅力。例如詹姆斯在地下鐵撿到一份八卦報紙,上面詳載了兩個禮拜前發生在俄羅斯的爆笑兇殺案。

為了爭奪姑媽的遺產,兇手偽裝成小偷潛進了豪宅,用刀刺殺了表親死者後,再將死者塞進後車廂預備開到深山裡棄屍。沒想到兇手在棄屍途中,路過高速公路休息站時下車上廁所,復活的死者就自行踢開後車廂逃走。後來忿忿不平的死者親自指控跟自己有遠親關係的兇手,兇手想賴也賴不掉,第一次開庭法官就給了死刑,連兇手自己也沒反對。

可以想見的是,這個兇手將被處死,然後一臉茫然地從極刑房裡走出去。

有什麼意義呢?

□□□

這類莫名其妙的事只會越來越多。

無名小卒有無足輕重的好處,這些稀奇古怪的事對那些努力活著的人比較困擾,但像詹姆斯這樣毫無親人朋友、完全沒有社會地位的流浪漢,根本不需要煩惱為什麼自己死不像死,更不必去思考這樣的自己對其他活著的人會產生什麼衝擊。

省省吧。

詹姆斯終日漫無目的地閒晃著。

他可以在市立圖書館的視聽間裡連續租借八個小時的電影、歌劇、演唱會的光碟,也可以在書報雜誌間裡乾耗五個鐘頭讀遍每一份報紙的每一則新聞。

今天早上詹姆斯在公園長椅上看人餵鴿子餵了三個小時,不,也許是四個小時吧。無所謂了,如果詹姆斯可以連續看人餵鴿子十個小時而不厭倦,他也一定會這麼做的。

「……」詹姆斯下意識瞧了一下路邊的垃圾桶,裡面有盒還剩一半的爆米花。

雖然多餘,但詹姆斯還是忍不住將那盒爆米花撈起來揣在懷中,然後躲到樹蔭下享受。嚼一嚼,然後吐出來,只是做個樣子回憶自己之前過的生活。

可惜吃了幾個連精神上都索然無味,只好悻悻放棄。

「……」詹姆斯在公園裡繞來繞去。

繞來繞去。他期待天快點黑,但黑了又怎樣?

詹姆斯不再乞討,因為他不需要任何東西。

肯定是犯賤,詹姆斯從來沒有不虞匱乏過,也無法習慣。

以前流浪的時候都花很多精力在找吃的,找喝的,無所不用其極。

想辦法騷擾店家勒索點好處,直到店家受不了報警為止。

在昂貴的餐廳附近苦著臉徘徊、祈禱有錢人奢侈了一頓後看到這個世界上還有人連肚子也填不飽、於是賞詹姆斯幾個銅板。

街上的熱戀情侶最容易施捨流浪漢一點零錢,因為沒有情人願意在對方的眼中是個冷血動物。

詹姆斯過去費盡心機想辦法讓自己活下去,不只吃喝,找個暖一點的角落可以窩幾天,偶爾搶劫酒錢大獲全勝把自己灌醉,這些蛆蟲般的作為,耗費了詹姆斯所有的人生。

現在則完全不必煩惱。

不必找吃找喝,也不必找醉!天殺的詹姆斯喝酒就跟喝水一樣,完全沒感覺,兩者都只會讓自己的肚子鼓了起來。就算睡在雪堆裡也不怕冷死,因為詹姆斯已經死了。

流浪到底要做什麼呢?

死不像死太容易了,讓詹姆斯完全沒事幹。

提過很多次了,過去面對寂寥最好的解決之道就是睡覺。

順利的話,一般人可以靠睡覺逃避三分之一的人生,流浪漢如詹姆斯則至少能辦到逃避二分之一。如果加上酒,全部都逃避掉也不是難事——應該說,這就是詹姆斯人生最大且唯一的願望。

但現在詹姆斯只是一直在發呆、發呆、發呆。

不發呆的時候,詹姆斯偶爾會想起那一個罪孽深重的冬夜。

或許是因為死不了並不算太壞,至少沒有壞到足以成為「報應」,詹姆斯當初殺了那對夫婦的罪惡感還在,始終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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