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出版书)(4)

现在这群卖春女人没有帮派可以依靠,许多女人宁愿不开腿赚钱,也不想冒着被白骑的可能出门,过一天是一天。

危机就是转机。

蓝姊的意思很简单,她想试试看让姊妹们自立门户,如此一来就省去应该给帮派的那一份。一群妓女自立门户的前提当然是找一个可靠的男人,这个男人最好看起来很凶,最好动手狠辣,最好狠到杀人不眨眼,最好这个男人并不想在她们的皮肉活上动抽成的歪脑筋……嗯,至少别动太多。

“我们供你吃住,你呢,每天晚上都可以跟一个没客人的姊妹睡觉,不,每天晚上让你随便挑一个姊妹跟你睡,你只需要保护我们不被欺负,帮我们把坏客人赶走。”蓝姊一边说,一边用舌头复习我身上的敏感带。

“怎么听起来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皱眉,有点痒。

“嘻嘻,这里坏男人很多,这工作不可能让你觉得自己像小白脸喔。”

“也好,不过我不知道我会干多久,反正我现在没事,先试试。”我丑话讲在前头:“总有一天我会走,我要走的那一天你可不要说我没人性就好。”

这可是说真的,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放下这些逼人的枪林弹雨,到某一间酒吧展开我的摇滚歌手第一站,之后我会唱到什么样的舞台我没设限。我很清楚那才是我想要的真实人生。

“你想去哪?”

“我们还没那么熟呢……蓝姊。”

“说不定在你说要走之前,你就横尸街头了呢哈哈。”

蓝姊口无遮拦地开玩笑,一口含着我的要害当赔罪。真是见鬼了。

于是我就展开了每天在不同女人旁边醒来的日子。

这份差事一开始的确十分棘手,因为制造尸体并不是这群妓女希望我用来保护她们的方法,尤其过多的尸体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能不开枪就不开枪,就算要开枪我也得强忍把对方爆头的冲动,把膝盖射烂就算了。

唉,只是不用枪,光用拳脚,我又不是什么功夫高手,怎么可能每次都完美得把对方揍成猪头,我偶尔还是会反射性将不识相的烂客人整个脖子给扭断——“上一世的我”,肯定是一台超凶狠的杀人机器吧。

是的基本上我很可靠。前些日子有几个想白嫖的烂男人被我打成残废后,就很少有人敢欺负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这群妓女笑吟吟地做了好一阵子生意。

但当黑山老大那些手下自相残杀过后、终于确定新老大诞生的那一天,新老大就派人来跟蓝姊说,明天开始他们会重新向她们收规费,她们最好识相地给,不然她们的脸上就准备再多一条充满意义的刀疤,跟上一条加起来,正好组成一个大叉叉。

蓝姊问我怎么办。

我说,能怎么办。

当天晚上那个新老大就死了,据说是在阳台抽烟时被乱枪打成蜂窝。我猜干掉他的那个枪手一定是个很大方的人。

黑社会嘛,那群新老大疑神疑鬼的手下又开始拿枪轰来轰去,等到那些白痴轰出更新的老大之前,那群妓女又赚到一些不用被抽成的好日子可以过。我瞎猜至少有两个月吧。这两个月我实在没力气去想当驻唱歌手的事,不是我偷懒,而是我的手太勤劳当这些妓女的枕头。

那一段无暇摇滚的日子真的很废,肉欲蔓延,我一遍又一遍上了所有脸上有疤的妓女。妓女嘛,靠被干维生,自然有各式各样被干的拿手好招,绝活都不一样。有人的舌头超灵活、没有一条老二可以在她的嘴巴里硬过五分钟。有人擅长用奶子夹老二直接蹭到喷汁。有人流的汗有一股让人发疯的骚味。有人的阴道特有弹性好像每天晚上都是处女。有人喜欢在上面摇来摇去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夜夜睡觉我都被当成皇上一样服侍。

其中我最喜欢上一个叫“跳跳”的女人。

跳跳不是最漂亮,也不是最年轻,做爱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绝活,而是跳跳跟我聊天的样子很可爱,嘴唇嘟来嘟去的很性感,我光是听她抱怨上一个客人卫生习惯有多差我就会欲火焚身,她还没抱怨完我就脱掉裤子开始上她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这肯定不是爱情,见鬼了我怎么会对妓女动情呢?干当然不是。只能说每个女人性感的点都不一样,跳跳正好有个地方吸引了我。

“喂,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跳跳正在煮饭。希望这次别又焦了。

“那你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啊?该不会你第一个工作就是当鸡吧?”

我不是故意反问,而是她第一个问题就考倒了我。

“问那么多要做什么啊?要娶我啊?”跳跳瞪了我一眼,作势要踢我。

“……哈哈娶你没问题啊,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用脚趾切换电视频道,慵懒地说:“不过咧,我还真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我对现在的自己做的事有点印象,大概是从三年前才开始的吧。你不是常看电视剧吗?跟那些智障男女主角一样,我得了见鬼的失忆症。”

“失忆症?真的假的?”跳跳帮我盛了一碗饭:“哇!”

“既然都忘光了,我也不是那么在乎,反正我现在过得不错啊。”

跳跳帮我拿筷子,表情有点难以置信:“所以你真的忘了你以前的事啊?三年前的事都忘了?这怎么可能啊,好夸张喔,你的脑袋有被什么很重的东西打到吗?还是你出过车祸?”

“我连怎么搞丢的都忘了。”我拿起筷子,满不在乎地夹起了豆芽菜:“反正!忘了就不会在乎,如果真的忽然想起来的话才恐怖吧?如果说我真的有介意的地方,那就是……我很好奇我是怎么弄丢我的过去的?哈哈哈,吃饭吃饭。”

“怎么那么随便!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

话匣子打开,跳跳就成了我第一个失忆症的真正听众。

Chapter 6

记得吗?让我们回到故事的一开始。是了,我现在正坐在首尔某间百货大楼,从上往下欣赏着我一手弄出来的残局,不由自主想起过去在泰缅边境我那么认真跟跳跳说着我一片空白的过去,真是有些怀念。

那是两年前。我们就继续从两年前的那场对话开始吧。

我说跳跳啊,其实三年前我第一次拥有记忆,或者说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弄丢之前所有记忆的时候,我正在一间路边咖啡厅,桌上是吃喝到一半的披萨和啤酒。当时我的手里拿着一片披萨,嘴里也有一些咀嚼到一半的面包与肉泥,鲔鱼口味的。

我整个呆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我是怎么一回事啊我?

我环顾四周,直觉告诉我我人在欧洲,但在哪里我完全没有头绪。我仔细将自己全身摸了一遍,发现我的身上有几叠厚实的钞票,欧元、日币、美金、人民币、泰铢都有,其中欧元最多,有两三捆。我付餐费的时候才发现我向服务生说了一口漂亮的意大利语,我却丝毫不感惊讶。我对自己的不惊讶才觉得很惊讶。

我在那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晃了晃,由于那里环境太过特殊,我一下子就知道我身处的地方是意大利威尼斯,但威尼斯对我而言只有非常刻板的印象,从书从杂志从电视从电影,而不是来自我曾在这里生活或旅行过的记忆反射。那种感觉真的非常古怪,因为我甚至不确定我对威尼斯的刻板印象来源,是哪一种语言的书、杂志、电视跟电影,反正就是一种概念……或残影?

“好难懂喔。”跳跳的头都歪了。

“没关系,不懂就直接忽略吧。”我倒是无所谓。

“那你身上没有什么证件之类的东西吗?”

“完全没有。”

“信用卡也没有?”

“没。”

“太扯了啦!哪有人这样的啦!”

“喂喂喂嘴巴不要突然嘟起来,小心我把你拖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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