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出版书)(9)

“卖菜能赚,卖鸡蛋能赚,在酒吧擦桌子能赚,在巷尾洗盘子能赚,收玻璃瓶能赚,拿一张椅子坐在街上就可以帮观光客按脚抓背擦皮鞋,讲难听点,你就是跑单帮卖白粉当扒手也是一条活路,为什么一定要犯贱当鸡?”我越说越快,也越说越大声:“自己的命运自己闯,认命就输了好吗?”

阿桃跟阿晴继续哭,不晓得是心疼自己白白刮花了脸,还是无法反驳我的话。

倒是蓝姊将烟屁股踩在地上,低沉说道:“……我们都有自己的苦衷,就跟你在这里的原因一样。”终于露出原形了吧你。

“我只是暂时待在这里。”我真是嗤之以鼻。

正在炒菜煮饭的跳跳也哭了,哀求我别让这两个姊妹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容貌。

我不接话,这太扯了,这件事我坚决不理会到底。

什么叫这辈子非得当鸡的命,歪理,既然都有勇气把自己的脸划花了,却没想过用同样的力气闯出自己的命运?我说当妓女之所以是妓女,就是懒得用别的方法生存下去,两腿开开就想收钱——这种命运万万别赖到我头上。

不理会这里是跳跳的地盘,我自己把门关上。

“这次我真的觉得你很烂!没人性!”吃饭时,跳跳用力踢着我的脚。

“这跟我们当初谈好的不一样嘛!”我大口扒着饭,绝不妥协。

“你是怕你手底下有太多姊妹不好照顾是吧?你干脆就收几个小弟,自己弄一个帮派罩我们啊!大不了我们给你抽成养小弟嘛!”

“要搞帮派压榨你们自己,你们就自己搞去,发神经的事别累我。”

“小气!”

“随你们说。”我满不在乎地打开冰箱,自己拿了一瓶冰啤酒:“对了,我叫你帮我找吉他手的事有没有进展啊?真的没碰巧睡到吗?”

“我才懒得帮你问。”跳跳把头别过去,不理我了。

“这才是小气吧?”我失笑,搞不清状况啊你。

后来有好几天跳跳都不让我搞她,她说她月经来,叫我去睡别的姊妹。

我才不信。

那几天真是够闷的,平常极力讨好我的那些妓女虽然还是任我睡,但个个都像死鱼一样,一点都不敬业。我也没抗议,懒,反正她们也只是帮她们的新姊妹出气。

我没有态度,但那群姊妹们却认定了阿桃与阿晴,我真的快昏倒。这还只是开始。

从那一天起,断断续续都有别的地盘上的妓女在脸上划一刀,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跑过来想投靠我。我一个都没有答应,也一个都没睡,免得她们以为我骨子里是一个大好人,或误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讲好了的特殊约定或默契。

拜托,没有,我跟她们完全没有关系。

但说也奇怪,那之后还真的没有人敢动那些新加入的刀疤妓女,过去罩她们的那些帮派也没有去找她们的麻烦。我猜,那些傻到在自己脸上划刀的妓女某个程度也算是一种瑕疵品,那些帮派算是将那些刀疤妓女当作垃圾,无视了,不要了,所以也没认真跟她们计较吧?更可能的是,为了价格不好的瑕疵品跟我开战,未免也太不明智。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反正帮我伴奏的吉他手迟迟没有着落。

我想,差不多到了我该走的时候。

Chapter 10

我酝酿着要走,却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一方面我个性本来就拖拖拉拉,二方面我每次一想到以后不能再研究跳跳讲话的模样,我就多少舍不得。不过我终究会克服这些我不想习惯的情绪,要知道,摇滚歌手千万不能习惯一成不变的安逸生活。

稍微麻烦的是,我知道如果我一走了之的话,过了一段时间道上听闻了,这些脸花花的妓女肯定又会被某个没人性的帮派给收进口袋,皮肉钱再度被大大压榨一番。

但那又如何?这种事本来就会一再发生。如果我迟迟为了这种事不走,这些自己刮花脸的笨妓女只会更多不会少,充其量我只是一个能干的打手,又不是开妓院的,发神经才在泰缅边境这种鬼地方长待……这里根本找不到我的吉他手。

最重要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把话讲得很清楚,谁也不能怪我薄情寡义。

但就是有一点点烦。想了很久,我决定在离开前多做一件很摇滚的事,当作是分手前的最后一炮。

我要做什么?

我想在一个晚上之内,把这镇上最大的五个帮派的老大一口气干掉。

保守估计……出于直觉判断,我大概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干掉五个帮派老大,如果超过三个小时,事情就会传开。事情一旦传开,所有帮派加强警戒,我就不可能有漂亮的机会宰掉整整五个老大。

我猜,这只是我猜,这五个突然失去老大的帮派互相猜忌、火并、内斗加外干,再加上外围帮派想趁机落井下石趁乱吞些利益,从开始直到结束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这整整一年无人理会的时间都当作是我送给那些妓女有情有义的分手炮。

当然了,我不能让那些帮派知道是我干的。一旦那些杂碎知道是我干的,我一走,那些妓女就要遭殃,那可就不只有脸被打叉叉那么简单了。

在这之前我并不介意我把人干掉的时候有什么人看见,其实偶尔被看见也很好,把我厉害的手段传到江湖,在结果上可以让我在可预见的未来少杀点人。这次显然不能让我那么任性。

神不知鬼不觉干掉帮派老大很简单,但要做到不被怀疑就很困难,毕竟这一带的牛鬼蛇神都知道火鱼哥我酷爱双枪,特征明显,两把枪片刻不离身,好方便我第一时间把来找麻烦的王八蛋干掉。

要怎么干掉别人却不用双枪,我得花时间想个让人错乱的手法。

比起手法,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想在三个小时之内干掉五个帮派老大,我会需要一份非常严谨的计划。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差劲的地方,我一向没什么计划,要我费心思调查那些老大出没的时间地点,我简直毫无头绪,若说到确切的方法,大概就只有像变态一样尾随跟踪了吧?要不然,我就得拜托那些妓女充当我见鬼了的眼线,但这可违反了我做这件事的本意。唉。

不过“军队”倒是栽赃的好灵感。

话说这一带的帮派很复杂,东南亚各国的黑道都在这里开了堂口,干尽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过这里最强大的帮派其实是“军队”,也就是缅甸政府军军阀,在他们的默许下,山里一望无际的罂粟田才能成为所有黑道大赚钱的死亡黄金。同样的,在“军队”的绝对势力下,每一个帮派再怎么捣乱都有节制,那些混黑社会的再怎么疯,都没有疯到想跟坦克对干吧。我想我该找个方法嫁祸给军队。

我想了想,不管怎样,过几天我都得搭一趟火车到更远的城镇,找门路买几枚军用手榴弹,到时候在宰杀那些混混的时候搞点夸张的爆炸,这样可以把线索往更远的地方扔去,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如果可以弄到一两支更夸张的大枪就更有军队介入的戏剧效果了。

当我在心中大喊:“就这么决定!”时,我听见了有生以来最难听的歌声。

Chapter 11

这次真的是见鬼了。

那个人在大声唱歌,而且是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唱给整间酒吧的顾客听。

唱的曲目听起来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但那是听起来,实际上那男人已经将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唱成另一种境界的歌曲。非常难听,有够难听,爆炸性的五音不全,如果邓丽君的亡魂听到一定会气到还阳自己唱。

然而那个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男人,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全场顾客都在哈哈大笑,每个人都在嘲弄他那副自我陶醉的蠢样子。

不,我想他不是没有注意到,而是彻底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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