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歌神(381)

作者:君不见 阅读记录

郝凡柏倒是不愁吃穿,毕竟这么多年的经纪人生涯,也给他攒下了丰厚的家业,但突然间这么狼狈的被踢出了自己曾经呼风唤雨的娱乐圈,郝凡柏还是不甘心的。

他缩起来伤心了几天之后,就离开了京城的娱乐圈大中心,回到了长安老家,成了自己一心想做大明星的侄子和他的乐队的经纪人。

他一边帮侄子安排一些活动、演出,一边慢慢修复之前断掉的人脉,就像是一个被废了一身武功的绝世高手,舔舐伤口,修复经脉,期待东山再起的那一天。

我不会服输的,我从哪里跌倒,就能从哪里爬起来!

二十年后……不,五年……五年也太久了,三年之后,我又是一个好汉!

但……他低估了自己之前那事情的余波,好几次联系业务,对方知道他的身份之后,都否决了。

反而只有这次十城巡演,不知道压根就没在意还是别的原因,竟然没有否决他,给了他一个机会。

前台,响起了音乐声,四个年轻人上台,唱起了郑钧的《长安长安》。

听着那音乐声,郝凡柏有些按捺不住。

这些年轻人终于又站上舞台了,这个机会请一定要把握住啊……

这种感觉,就像是大号已经毕业了的人,重新练了一个小号,每得到一件更强的装备,都比大号又拿到一身神装更高兴。

当然,郝凡柏的不同点是,他的大号已经被删了。

郝凡柏总觉得,自己应该也是一个主角,这应该是一个曾经站在顶端的经纪人,被迫重新开始,一路逆袭一路打脸的故事。

如果自己的生活也是一本书,那应该叫什么呢?《最强经纪人》?《神级经纪人》?《我不是经纪人》?《别叫我经纪人》?

听着那音乐,郝凡柏从自己的角落里走了出来,找了一个能听得更清楚的地方。

小伙子们的表现还不错,这首歌在长安也很有群众基础,舞台下大家的回应还挺热情。

听着听着,郝凡柏突然觉得身边有人,他转头,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不知道什么时候,谷小白拎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走了过来,就站在他的身后!

那一瞬间,郝凡柏立刻忘了自己主角的身份,差点吓得跪地求饶:“壮士饶命!”

难怪谷小白在娱乐圈里无往不利,到哪里都拎着一把刀,这种人谁敢惹啊摔!

不过,谷小白并没有拎刀来砍他,而是在那里静静听歌,郝凡柏捡回一条狗命之后,突然想起,谷小白是个脸盲来着。

感谢脸盲!

即便如此,郝凡柏也不敢嚣张,万一小白突然不脸盲了呢?他瑟缩在旁边,假装自己是个质点,没有体积。

谷小白并没有注意郝凡柏,而是侧耳倾听着舞台的歌声。

“生命没有了

灵魂他还在

灵魂渐远去

我歌声依然

一路西行一路唱

唱尽了心中的悲凉

我生来忧伤

但你让我坚强……”

听着听着,谷小白突然低下头去,眼眶红了。

那一刻,他想到了谁?

他是为谁红了眼眶?

歌声继续:

“寒夜常梦见

你鹤发童颜

此去几千年

谁将你陪伴……”

谷小白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滑落,就在此时,不知道谁在后面,叫了一声“小白”。

谷小白霍然转身,眼角的泪滴非常不科学地被甩出,飘飞。

在空中,衬着舞台的迷乱光线,光芒流转。

似是万物定格,时间停滞,一滴泪水凝在空中。

突然,谷小白右手一抬,刀光一闪。

半空中飘飞的泪滴被一切两段,郝凡柏甚至觉得,那一瞬间,一定有人按下了慢镜头按钮。

他分明看到,刀尖还没有接触到水滴,刀身带起的气流,就已经突破了水滴的张力,将其深深压凹了进去。

在刀尖和水滴一触即分的刹那,似有无形的刀气,将泪滴切开。

刀身滴水未沾,泪滴一分两半!

“呛”一声,谷小白已经收刀回鞘,收敛表情,袍袖舒展,带着猎猎的风,大步而去。

“啪”一声,切成两半的泪滴,不分先后地落在地上,在地面上留下了两个小小的水痕,然后飞速消失不见。

郝凡柏呆滞半晌,然后霍然转头,看向了谷小白的背影。

虽然他已经和谷小白“斗法”那么久,但这是他第一次现实中见到谷小白!

和其他所有人第一次见到谷小白一样的感觉,震惊!

我去!我从未见过如此会耍帅之人!

不就是流个泪吗?至于吗?

那谁?导演,刚才这一切真的符合物理学吗?他是不是开挂了?

天哪,我距离成为这样一个人的经纪人,竟然只有一步之遥!

如果不是那个该死的爆料,我就成为小白的经纪人了!

不,我不会放弃的,就算是要短寿十年,我也要再成为谷小白的经纪人!

这一刻,郝凡柏给自己的这本书,定下了最终的目标。

成为小白的经纪人!

第417章 梦回唐朝

巡演和比赛,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每次的比赛,观众都希望能够看到一次惊喜。

但每一次巡演,观众最希望听到的,却是已经耳熟能详,能够跟着一起合唱,已经在电视上、手机上看了许久,却没有办法在现场感受的歌曲。

任何一次巡演,最热烈的时刻,肯定都不是一首新歌出场的时候——除非这首新歌实在是太优秀,而是已经听了无数次,万人大合唱的时刻。

所以巡演的时候,你不能,也不必给出太多新东西,只要在旧的东西里,加入一点点新的东西,就足以满足关注了。

观众对你的演出有一个期待,你回应一个期待,仅此而已。

即便如此,第一次巡演的许多人,还是拿出了很多新东西。

暖场演出之后,付文耀就出场了,他这次带来了一首国内重金属音乐的经典之作《梦回唐朝》。

当那气势磅礴的前奏响起时,许多人就已经瞪大了眼睛。

对付文耀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很难相信这首歌竟然诞生于1992年,那洋气的编曲,那运用了极端嗓,又别具中国韵味的唱腔,无不昭示着它的不凡。

而唐朝乐队,也曾经和魔岩三杰一起,唱响了红磡体育馆,成为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可能再也无法复制的一次摇滚狂潮。

那时候,无数的摇滚迷们,认为那将是摇滚乐的春天,《梦回唐朝》是中国重金属的萌芽。

二十五年后……

人们发现,那其实是巅峰。

是最后的烟火。

而在这二十多年中,也几乎再也没有人,能在舞台上把这首歌完整演绎翻唱出来……

没办法,中国的摇滚乐队有一个非常无奈的现象,那就是普遍唱功都不好……

毕竟摇滚圈有一个笑话。

“会弹吉他吗?不会?贝斯也不会?那键盘呢?打鼓?你什么都不会……那你当主唱好了。”

像Axl rose那种音域5个八度,纯靠天赋吃饭,开挂一般堪比人形效果器的大神,在国内摇滚圈里,真的是找不出来。

而这首歌里面,用到了许多极端嗓的发音方式,唱功好的流行歌手,就算是模仿,也是形似神不似。

不说别人了,就连二十五年后,再站上舞台的唐朝乐队,唱这首歌时都能唱成车祸现场。

而事实上,这首歌……基本上就没能在现场还原出来过。

但此时,这首歌的旋律,再次在舞台上响起。

付文耀站在舞台的中央,手中弹着电吉他,恢弘的电吉他音色,在舞台上响起时,舞台下已经是一片欢呼声。

舞台上的付文耀,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胸前的领带半解,不羁地甩荡着,高昂着脑袋,认真地弹着吉他,帅气的面庞,简直比年轻时的窦唯还帅,在那恢弘的旋律中,他手中的吉他,像是发着金色的光芒,如此的闪耀。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