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104)

作者:笋丁豆腐包 阅读记录

老太太正巧在院子里,听见这话,一个爆栗甩在这熊孩子的脑壳上,没好气道:“什么死不死的。大过年的,尽说这些晦气话。快点,呸呸呸!”

寄秋呆呆地捂着脑壳,倒也没哭,乖巧地学着老太太的话,对着她:“呸!”

老太太:……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并且有点想揍这些小丫头。

是错觉吗?

苏清风听完了全程,已经拍着大腿,在灶房里笑出声来了。

这一大一小,都是活宝。

第114章 哥,你真是天才

转眼间,日子热热闹闹的过,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除夕夜。

天还蒙蒙亮的时候,苏清风躺在温暖如春的炕上,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就差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然而就当他陷入在黑沉的梦乡时,突然觉得全身一凉。

他微微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被褥,居然不翼而飞了!

这下,他的瞌睡虫顿时醒了。

睁大眼睛,就见他奶那张面容,占据了他整个视野。

苏清风心脏都快蹦到嗓子眼,好不容易缓下去,他才语气幽怨道:“奶,这大早上的,你不睡觉,跑来我这干啥?”

“清风,你咋又忘了?咱们的年夜饭是在中午吃的,晚上守岁包饺子。快快快,今年年夜饭,就等着你这个大厨做几道硬菜。”

“今年你嫂子动不了,你娘身子又弱,二伯娘更是刚做完手术,也就你大伯娘还能动弹,不过那也是个不开窍的,做了这么多年的饭,手艺也就那样!这年节时候做菜,她还是打下手算了。”

末了,小老太还有些自豪,“我就说吧,这老苏家的年夜饭,没你和我,不成!”

这连珠带炮的一番话,算是彻底让苏清风醒过来了。

差点忘了!

东北这边,好多地方吃年夜饭,都是在中午吃的。

不像是他上辈子在南方,一般是晚上吃年夜饭的。

想着之前拟定的菜色,苏清风干脆套上大衣,就下炕准备做饭了。

虽然这年头,大家伙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但是节日的仪式感不能少,再加上老苏家今年有越过越好的势头,怎么着也得弄俩碗好菜。

第一道大菜,毋庸置疑,是老太太最拿手的酸菜白肉血肠粉条。

东北的吃法,很多都是炖。

像什么铁锅炖大鹅,又像是什么小鸡炖蘑菇,甚至还有大乱炖。

别看这乱糟糟的,什么都炖在一起,但是尝起来的味道,居然意外的不错。

苏清风看着厨房里挂着的肋骨肉,寻思了一会,准备做一碗糖醋小排,这道菜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都是一样的受欢迎。

只不过,现在离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有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就做的话,糖醋小排并不能够维持最佳的口感。

苏清风依照当初做宴席的次序,先开始烧卤水,他准备卤些猪下水和素菜。

有秘制调料在手,大约天色亮起的时候,苏家人就被这一股神秘、诱人的气息,勾住了心魂。

老爷子刚从炕上起身,闻到这股卤香味,就知道一定是苏清风做的。

放在往年,老太太可没那么多精力来熬制卤汤。

当然,她也没那么好的水平。

寄秋和逢夏,扒在门缝那里,馋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但这副馋样,丝毫不能打动老太太。

她“铁石心肠”地把这俩小姑娘赶走,就见铁锅里的卤水咕噜咕噜地冒泡。

旁边还有一个蜂窝煤炉子,那是苏四卫和苏清风,特意从回收站里倒腾回来的,还花费了好大的力气,这才修理好。

那时候小老太太还有点心疼。

觉得家里有锅有灶的,根本没必要买这东西。

结果到了今天,两个人都是做饭,一个铁锅不够用了,老太太才发觉这个蜂窝煤炉子的好处。

如今这底下的蜂窝煤烧着,上面的瓦罐里,白肉血肠粉条咕噜噜炖着,那香味好似随着一个个泡泡的破碎,逐渐溢出淡淡的油脂香。

家里的俩小姑娘,今天都显得极其兴奋。

他们觉得,今年是她们这辈子以来,过得最好的一个年。

不用在家挨骂,也不用吃不饱,家里的氛围更是和睦融洽,全然没有以前那么紧绷冰冷。

连带着冯素芬这个当娘的,对她们的态度,也不似以前那么冷淡,虽然不至于一下子关怀备至,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算是极好的。

毕竟想要修复关系,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到的事情,得慢慢来嘛。

寄秋和逢夏带着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打弹珠。

家里,一群大人都可劲地打扫卫生,许是都做惯了活计,大家伙手脚都麻利的很,墙角的老灰,扫干净了。

房梁上也被细细清扫过灰尘。

家里炕上也被仔细擦干净,连带着灰扑扑的墙面,都被苏四卫用报纸,严严实实地糊上了。

说起来,这报纸也是苏四卫从废品收购站中,淘换来的地方。

在他的眼里,那收购站,分明就是一处宝地。

不过他性子懒,干了这么久,早已经累得不行,更别说鼻尖总有一股子若隐若现的香气在诱惑他。

苏四卫一个大男人,跟没骨头一样,靠在门上,“儿子,啥时候吃饭啊。干活快累死了。”

老太太无情地拆穿了他,“你哪是累?你分明就是懒!”

苏四卫讪笑。

还是老娘讲话直接。

一针见血。

……

院子里。

寄秋和逢夏刚好趁着大过年的时候,大人轻易不骂孩子,满院子地疯玩,愣是在大冬天的时候,鼻子上出了亮晶晶的细汗。

几个小男孩就趴在雪堆里,上面摆着几颗弹珠。

他们闭上一只眼,跟瞄准一样,对准最远处的弹珠,微微曲起手指,然后猛的绷直,弹了出去。

biu~

只是还没等那弹珠和最远处的那颗相撞,男孩子们就发现,远处的弹珠……不见了!

啥?!

他们顿时急了。

这弹珠可不是他们的,而是清风哥的,要是弄丢了,哪怕清风哥不怪他们,回家也会被爸妈揍得屁股开花!

怀着这样焦急的心情,他们抬起头,就见一个淌着鼻涕,浑身脏兮兮的小胖子,手里攥着弹珠,脸色骄横,就差鼻孔朝天了。

虎头他们都还没骂出声,没想到小胖子率先发难:“你们啥意思?凭什么玩游戏不带我?这弹珠真好看,我要了!”

啥?

一群小孩都懵了。

他们早就听说,王桂花家的儿子,被宠得无法无天,平日里也瞧不起他们这群人,虎头一行人也不乐意找他玩。

要不是清风哥说,男子汉要少在背后嚼舌根,他们恐怕背地早就说起小话了。

这邓家的金蛋读书成绩不咋地,架子摆的比谁都足。

也不知道这一天天的,都在得意啥。

只是另一边,寄秋和逢夏就不高兴了。

“那是四哥的弹珠,你怎么能随便抢呢?”

两小姑娘同仇敌忾,觉得邓小雅不是个好东西,她弟弟更不是个好东西,不是他的东西,还非得抢!

寄秋年纪小,以前就不怕她奶,更别说现在,四哥就是她心中的神,眼见金蛋抢四哥的东西,小暴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就见她小跑上去,伸出拳头,就准备开揍。

金蛋怒了。

一个丫头片子,居然敢对他动手?

邓小雅都不敢这么对待他!

他可是家里唯一的宝贝蛋!

来娣站在一边,默不作声地摸出一个弹弓,从地上挖出一个小石头,眼见金蛋要反对妹妹动手,她拉起弹弓,就朝着金蛋的膝盖弯打去。

就听见金蛋痛呼一声,直接跪在了地上。

好在这两天连续下大雪,地上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跪在地上的时候,不怎么疼。

要是磕在石头上,只怕以金蛋的脾气,会哇地一声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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