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向学神告白了+番外(124)

作者:雨森森林 阅读记录

学生时代的那些同学,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都是一样的。

昨天还同坐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嘻嘻哈哈笑笑闹闹,说不定还与某个人有过承诺,说自己与他会是一辈子的好闺蜜,好兄弟。

可毕业那天一过,时光一蹉跎,不知不觉那些人就散了,想捡也捡不起了。

只不过姜鉴他们与那些人的区别是,那些人都曾有过一个体面的告别仪式,但姜鉴和骆书新却在毫无防备的前提下失去了对方的消息。

第88章

骆书新休学了三年才重新回到江水一中,彼时这所学校里除了老师,其他认识他的人都已经离开了。

在姜鉴消失之后,骆书新的账户收到了一笔钱,同时医院里多了两个照顾骆月的护工。

同时出现的是一个骆书新不认识的男人,自称是虞家的律师,声称虞家将会承担骆月后续所有的医疗费用和看护照顾。

骆书新当时反问,代价是他再也不与姜鉴联系?

那位律师笑了一下,说不清是单纯觉得有趣还是在嘲讽,

“同学真会说笑,听着跟偶像剧一样——我的雇主没有给这种说法,这些都是虞家自愿承担的,没有任何附加要求。”

话虽如此,可骆书新已经失去了所有联系姜鉴的可能。

提不提出这个要求,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骆书新拒绝了虞家的帮助,自己办理了休学,甚至在骆月情况稳定之后,为了躲开虞家的骚扰短暂的离开了这个城市。

这三年里他做过很多工作,当过平面模特、送过外卖、打过零工,最辛苦的时候,一天打四份工,早上不到五点才出门,凌晨三点才会回到家。

但说实话,并不觉得太苦。

恰恰相反,骆书新急需一些东西将他的生活填满。

这样努力的工作不仅仅是物质上的需要,更是为了让自己获得逃避过后的平静。

他尽量不让自己去想,姜鉴在自己忽视他那段时间到底承受了多少。

只要稍稍想想,他就觉得喘不过气。

忙一点反而会比较好。

骆书新忙得晕头转向,因为睡眠不足和疲惫曾在上班的时候晕倒被送去医院,还落下了胃病的毛病。

他自以为忙起来就会忘记一些事情,可事实上,等他疲惫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洗好澡躺在床上,想起的仍旧是姜鉴。

这样行尸走肉的日子他过了两年,两年后骆月醒了。

复健花了很长时间,但有个人陪着,分散注意力以及开导,比一个人扛着要好不少。

虽然骆书新从未主动和骆月提起过姜鉴的消失,但骆月能隐约觉察到,自己儿子心头的那道痕从未痊愈过,可能直到今日尤在淌血。

三年过去,随着骆月的逐渐康复,生活回到正轨,骆书新回到校园,捡起了自己的学业。

当他站在江水一中北门外的香樟树下,听着微风拂过树叶,他突然无比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可能已经结束了,不会再有前进的可能。

剩下的每一天都只会是今天的重复,自己只是日复一日的等待,等待那个少年在未来的某一天,像初见那样,再次闯进自己的眼里。

等待之外的所有事情都无关紧要,只是陪衬。

骆书新用三年前的那把钥匙去了姜鉴的家,将姜鉴的家收拾干净,重新打理了姜鉴家里的花园。

剩下的高中一年半,他几乎每周都要去姜鉴的家里一次,打扫打扫卫生,在那里坐一坐。

当他坐在姜鉴院子的小桌旁的时候,曾无数次幻想过会不会在下一秒,姜鉴就推开院门走进来。

但这一幕从未发生。

倒是在高三后的那个暑假,有天傍晚,他帮姜鉴的小花园浇水,突然听得身后的门“吱呀”一声。

骆书新浑身僵硬,不敢回头。

可门口传来的并不是“骆书新~”,而是细细软软的喵喵叫。

一只流浪猫叼着小猫崽将门推开了一道缝,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骆书新经常喂周围的流浪猫,约摸是人美心好的名声在周围猫界传开了,这便迎来了碰瓷的。

流浪猫将一只浑身漆黑的小猫崽放在骆书新脚边,然后凑近蹭了蹭骆书新的裤管,撒娇的声音又细又软。

骆书新摸了摸它的头,又将旁边的小猫仔托起来。

猫咪见他拾起小猫仔,单方面宣布这场碰瓷成功,自顾自溜走了。

夕阳西下,暮色四合,有些古旧的小巷子里铺着一点残余的红霞余晖。

大猫走到院门口的时候,依依惜别的回头看了小猫仔一眼,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时的骆书新还没曾觉得有什么,直到这只黑色的小猫崽子越养越像当年的一哥,不仅长得像,脾气也像。

兜兜转转,离开的猫好像又回来了。

……可人呢?

这猫一开始就随意取了个名字叫小黑,还是骆月取的。

惊觉猫咪和一哥相似的那个晚上,骆书新把猫咪的名字改成了“当归”。

.

虽然休学了三年,但并没影响到骆书新的成绩,骆书新拿到了保送,大学在北京。

但他依旧维持着每月回这小院子一趟的频率,侍弄侍弄花草,顺带期盼一下奇迹。

——虽然他已经对“奇迹”两个字没有太多期待。

高中时代老师总爱说“你们现在吃苦,等上了大学就轻松了”,可骆书新上了大学也并未轻松多少,依旧各种忙碌。

忙学业,忙兼职,忙社会实践。

四年时间倏然而过。

大学毕业后骆书新拒绝了一线城市大律所的offer,重新回到了江水市。

这次他连人带猫,一起碰瓷住进了姜鉴的家。

至于骆月,在骆书新读大学期间遇到了第二春,和新老公定居北京了。

又是一年新雪,骆书新抱着猫站在姜鉴卧室的窗边看雪,恍然想起他和姜鉴分开已经快有十年了。

即使重逢,也很有可能续不上了。

十年时间够发生很多事,他的少年应该在稳步前行,只有他还留在原地。

可即使如此,他还是觉得如果能重逢也是好的。

哪怕就是远远的见一面,说一句“你好”。

.

同一个晚上的另一个城市,邵星在机场接到了姜鉴。

邵星傻了吧唧的抱着花举着牌子。

机场人来人往,姜鉴扶着行李箱在邵星面前站了半天,邵星愣是没认出来。

反应过来眼前这位比自己高半个头,穿的人模狗样,还在室内戴墨镜的酷哥是自己发小之后,邵星张口就骂,

“操.你妈的,大晚上室内戴墨镜,你看得清吗?”

姜鉴一脸无奈。

他也不是非装这个逼不可,这不是前段时间眼睛做了个小手术畏光么?

高二的时候姜鉴和邵星差不多高,这么多年过去,姜鉴居然在国外又拔了个子,两人身高差明显。

邵星气结,只恨自己今天没有多在皮鞋里塞几双增高鞋垫,

“你在国外吃猪饲料啊,长这么猛?”

姜鉴直接把行李箱推给邵星,顺带自己去夺花,

“会不会说话?多年重逢,你就想说这个?”

“那你想听我说哪个?惯的你毛病。”

一道清丽的女声突然插进来,

“你也觉得他在国外养了些坏毛病是不是?——我就说当初我没认出你不是我的问题,你看他也没认出来。”

邵星后知后觉,这才发现姜鉴旁边还站着位女性。

看着约莫二十六七,戴着墨镜,淡妆伪素颜,渣女大波浪。大冬天的她那衣服领口居然缺一块,围巾都挡不住,围巾下露出的那块雪白肌肤上坠着一枚情侣吊坠——吊坠形状是半颗心形,肯定还有另一半。

这谁?

邵星反应慢了半拍,

“你女朋友?”

美女和姜鉴同时做了个嫌恶的表情:

美女:“你什么眼神儿?”

姜鉴:“我只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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