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385)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蔡万强在心里默念一句,开口道:“审判长。”

“关于周立的行为分析,刚才被告人周立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

“在当时的情况,何平等人的确是有着先动手的行为。”

“但是动手的行为只限于推搡,和互相斗殴的行为。”

“根据后续的检查,能够明显的看出,当时何平等人动手是有限度的。”

“对于周立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也就是说,对周立不构成生命方面的威胁。”

“周立完全没有必要,去动刀。”

“而且周立在整个拿到的行为过程当中,没有遭受到强烈的阻拦。”

“试想一下,当时的情况。”

“如果说何平等人,想要对周立造成一定的伤害,在一定的表现情况下,周立的伤害不会那么轻。”

“也没有任何的机会去取刀,进行攻击的行为。”

“综合以上来看,我方认为周立去取刀的这个过程就是他主观故意的一个表现。”

“刚才听到被告方委托律师询问周立,为什么会动刀伤害何平。”

“主要的原因是何平在周立在持刀的期间,对其出拳,然后周立持刀捅向了何平。”

“在这个过程当中,何平明显做的不对,但是周立做的呢?”

“何平挥出一拳,所造成的伤害是具有限制的,不足以对周立构成重大伤害,可是周立在明知道这件事情的情况下,依旧选择对于何平的心脏处位置,进行攻击行为。”

“我相信周立,在当时并没有遭受到围攻的情景之下,肯定很清楚对于心脏位置进行攻击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这是每个人的常识。”

“这里我想请问周立一句,你知不知道心脏的重要性?被捅上一刀会产生绝对性的死亡?”

被告当事人席位上,周立有些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

蔡万强点头示意询问完成,紧接着又继续开口:

“根据刚才周立的表述,已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

“周立在没有遭受到严重的危害时,在明显知道,捅伤心脏很有可能会对何平造成死亡的结果。”

“依旧选择,用刀具对何平心脏处,进行攻击,已经具备了相关的主观性。”

“并且还有一件事情……”

“在周立进行攻击前,对于自己的摊位进行了打砸行为,并且有着极具强烈的攻击意愿行为,从这一方面可以从侧面进行印证。”

“印证周立的主观性行为。”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

蔡万强陈述完毕后,轻呼了口气。

本案的重点就在这里,虽然说经过先前的判定,周立很有可能不会维持一审原判判定死刑。

但是这种由于自己的行为和主观造成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至少也要判个无期徒刑。

在蔡万强陈述完毕后,苏白微微皱了皱眉,举手示意:“审判长,我对于检方的一些陈述不同意。”

审判台席位上,林友平开口询问:“请被告方委托律师发表意见。”

“好的。”

“我并不认同检方陈述的观点。”

“尤其是在故意性方面。”

“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和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故意性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主观上存在预见和希望被害人死亡的结局。”

“按照公诉人的陈述,询问周立是不是知道是穿心脏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由此印证了周立的故意性。”

“可是公诉人刚才也已经陈述了,这是常识。”

“常识代表着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情,所以我方当事人知道这件事情也没有什么意外。”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方是冲着捅穿对方心脏去的,是预见并且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的死亡,还是依旧希望对方死亡的。”

“朝着重要的部位刺穿,的确存在着可以预见,并且知道自己行为会对对方造成死亡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是为了进行防卫行为呢?”

“何平虽然说没有,出太重的拳,对于周立进行攻击,可是他的行为属不属于攻击?”

“根据法律的解释,何平的做法这就是对于周立进行攻击。”

“在这种情况下,周立进行反击,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

“再者,我不理解公诉人说的,周立砸自己摊位进行侧面验证是什么意思?”

蔡万强开口回复:“砸自己摊位,代表着的是周立,具有很强烈的攻击倾向和意愿。”

“这说明其本身是一个性格不稳定的情况,基于这一点有很大程度是进行着故意攻击。”

苏白:“对于这个观点我并不认同。”

蔡万强:“那么我想请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一下,为什么不认同?”

苏白继续开口:

“砸摊位这件事情,不能单纯的从某一项情况来看。”

“要从整体的情况来看。”

“在这个案件中的整体情况是什么?”

“周立家本就很是贫困,有年迈的父母和残疾的孩子,全家指望着这一个摊位来挣生活费和医疗费。”

“现在又遭遇到了执法人员的不公平对待,只是抱怨了一句,对方就对他推搡,甚至有殴打的行为。”

“人都是有尊严的,周立砸的是摊位吗?”

“他砸了摊位,就代表着他有故意伤害的倾向了吗?”

“不是!”

“他砸的并不是摊位,而是心里面对于生活的无奈,生活对他的压迫。”

“他想到了家里面年迈的父母和残疾的孩子,失去了这个摊位,再加上罚款,他没有能力去支撑起一个家庭。”

“现在遭遇到了这种事情,他愤恨自己的无力,所以砸了自己的摊位。”

“同时也是发泄自己对于未来生活的绝望。”

“基于这一点,才砸了自己的摊位,而不是说存在着什么犯罪的主观性和犯罪的意愿。”

“同时。”

“关于主观故意的表现,首先,周立并没有率先动手的行为,他一开始持刀的心理,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再遭受殴打。”

“试想一下,一个男人,在有极大的压力下,自己的生存来源还被断了,而且做这件事情的主要人员还对自己进行了推搡,辱骂和殴打。”

“这种情况下,周立完全丧失了自己的尊严,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有说在持刀的第一时间进行攻击行为。”

“而是在何平对他进行攻击时,才进行反击。”

“检方的陈述很有道理,何平对于周立的身体攻击没有达到紧急避险的情况,但是何平是不是对于周立的精神进行了巨大的侮辱和攻击?”

“压垮周立的是精神的支撑。”

“根据以上的种种情况和相关性的法律规定。”

“我方并不认为,周立是属于故意性杀人。”

“审判长,我方的陈述完毕。”

这个案子,无论从哪个角度进行陈述。

都是具有选择性的。

公诉人的观点也好,他的观点也。

都是在争取相关人员的法律权益。

苏白为周立进行辩护,是为了争取周立的法律权益。

公诉人进行指控是为了争取何平的法律权益。

从事实的角度上来讲。

周立对于何平,的确是造成了,死亡的结果。

可是何平等人的行为,在当时也是对于周立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周立需要养家,结果自己的摊位被针对自己被侮辱被打,自己反抗了,要判死刑。

这不妥妥的老实人模板?

换作其他人来讲,肯定受不了这个气,也可能会产生巨大的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在庭审上,一切以法律为依据,以判定和判决结果为依据。

现在,最主要的是,审判长和合议庭的其他两名成员对于本案件该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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