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39)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这场庭审能够做到这个程度。

苏白的表现已经很亮眼了。

目前来看至少证明他没有看错人,选择了白君律师事务所是对的。

防卫过当,齐丰最多判个有期徒刑,相比较死刑而言,已经是胜诉了。

不过……

对于能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程度。

罗大翔的心里,还是隐隐有所期待。

……

合议庭成员审议室内。

林友平,方梅,朱雄三位合议庭成员,对于齐丰一案进行商讨。

林友平整理着诉讼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和诉讼材料,微微抬头,看向对面坐着的方梅和朱雄两个人。

“这个案子你们都有什么看法没有?”

朱雄作为审判员之一,在北都高级法院待了那么多年,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资深法院人员,对于这个案子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根据诉讼方也就是齐丰一方的表述和上交的证据来看。

这个案子应该定性为防卫过当。

但是对于减轻处罚的程度,齐丰毕竟造成了人员的重大伤亡,这一点需要进行一定的考虑。”

方梅在一旁表示认同:“嗯!防卫过当的确是没有异议的。”

但接着又话锋一转:

“可是这个案子判定为正当防卫也不是不可以。”

“怎么说?齐丰这个案子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两个人的死亡,正当防卫有些不妥吧?”

朱雄微微皱眉。

方梅继续补充道:“是有些不妥,可是按照正当防卫的条例,对方两个人正在进行行凶,主观因素来说,的确是在防卫过程中,只不过限度这一点的确很难进行判定。”

“再说,咱们不是讨论着来嘛,我只是提出来了我的观点,做出思考。”

朱雄微微点头,看向林友平。

审判长是林友平,又是北都法院的副院长。

他们的讨论只是提供一个建议,判处权实际上在林友平手中。

具体的判处,还需要看林友平的意向。

林友平听完方梅和朱雄的讨论,微微点头:

“你们两个对于齐丰不是故意伤害达成一致了对吧?”

“主要的争论点还是在于量刑,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这几点当中。”

“但究其深层次,其实还是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这两点当中。”

“这两点……”

林友平双手拍在自己的腿上,站起身:“关于这两点,听听诉讼方律师怎么说吧。”

林友平的心里,有了一个大致的评断以后。

朱雄和方梅两个人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对于争执不下的观点,先听听其辩护律师怎么说,也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式。

第47章 最后的辩护

距离宣布休庭三十分钟后。

休庭结束。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下,林友平和两名审判员再次走上了审判台。

咚咚!

“休庭结束,现在再次开庭。”

林友平看着自己手里面的庭审材料,微微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接下又看向手中的材料:

“根据诉讼方和检方的诉讼申请和辩护,本庭对于二审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

“一:针对齐丰是否主观存在故意犯罪。”

“针对第一点,本庭根据诉讼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以下判定:”

“根据故意犯罪的定义,故意犯罪指的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危害的社会的结果,仍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诉讼方提交的证据和刚才的辩护已经表明,齐丰不存在主观因素的放任和希望行为,故不构成故意伤害。”

“判定:齐丰不构成故意伤害!”

咚!

判定的结果出来,不构成故意伤害,死刑罪不可能继续成立了。

齐丰显然明白这一点的意义,整个人身体颤抖,激动的眼圈通红,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眼中布满了一圈的迷雾。

不用死了,不用挨枪子了!

这一刻他的内心是无比震荡的,类似于绝地的黑暗中出现了一团曙光。

这是什么?

这是希望啊!

激动,复杂,感谢的情绪涌现在齐丰的心头。

齐丰的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苏白微微点头。

示意齐丰暂时先别激动,继续听审判长怎么说。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微微抬头,看向被诉方席位,继续开口:

“检方对于此判定,是否有异议或者补充?可以当庭提出。”

吕伟深吸了一口气,辩护已经输了,再进行补充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我方没有异议。”

“嗯!”

林友平微微点头,拿起手中的材料,继续开口:

“现对本庭争议的第二个焦点进行辩护:齐丰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诉讼方,对于你方提出来齐丰属于正当防卫,请你方做出辩护。”

林友平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

苏白心里很清楚,目前齐丰已经判定不是故意犯罪,那么接下来就是对正当防卫辩护的争取了。

针对审判长的提问,他的回答极为关键。

苏白整理了一下面前的诉讼材料:

“审判长,我方对于齐丰的正当防卫的辩护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适用:”

“当时齐丰是处在被攻击的状态中,并且对方是两个人,两个经常有违法行为的惯犯,谁也不能够保证他们会对我方当事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对于齐丰来说,危险性很大。”

“根据对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

一:有不法侵害正在发生。

二,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

四,齐丰的正当防卫行为是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齐丰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以上,根据我方当时所处的环境来看,对于我方都适用。

对于第三适用范围,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我想进行着重的解释,审判长。”

林友平望着苏白,敲响了法槌:

“申请通过,诉讼方陈述你的辩解。”

苏白研究过一审判决,吕伟着重描述的就是正当防卫里面的第三条: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齐丰杀了两个人,可以说是已经远超限度了。

想要从这方面进行辩解……

有些难度。

他要做的,不是从这方面取得胜利,而是让对方取不得胜利,那么这就算是他的胜利了!

面对审判长的申请通过,苏白将材料规整齐全,缓缓开口:

“刑法规定:防卫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指的是实施防卫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的继续侵害。

即,实行防卫以后,以制止住不法侵害的行为为限度,不法行为被制止后,不能继续实施防卫行为。”

“按照对于正当防卫的描述,齐丰在挥刀的时候,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行为的侵害。

同时齐丰在挥刀防卫以后,之所以继续挥刀的目的,是对方两人在继续进行着不法行为,所以进行了数次的挥刀动作。”

“对于对方两人死亡的结果,齐丰并没有预见,他当时的行为和意识,都处在一种防卫的过程当中。”

“直到对方两个人倒地,齐丰才制止住了自己的行为,没有选择继续侵害,所以齐丰当时的情景符合正方防卫的条例。”

“审判长,我方辩护结束。”

苏白话音落下。

庭审台上,听完苏白的描述,林友平依照检方提供的证据对照了一遍,确认无误以后,点了点头看向检方席位:

“检方,对于齐丰是否为正当防卫,请开始你方的辩诉。”

对于苏白的司法解释,吕伟显得很冷静。

翻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材料:“好的审判长。”

“我方的辩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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