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545)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依旧选择针对徐兴旺进行逼供的行为。”

“无论是指证现场,还是描述案发经过,这些都可以依靠徐兴旺自己的认罪认罚进行交代。”

“徐兴旺交不交代的出来,难道王芳不清楚吗?”

“在这个过程中,王芳非常清楚徐兴旺交代不出来具体的详细犯罪经过。”

“为什么交代不出来?是因为徐兴旺根本就不是犯罪人员!”

“这一点王芳非常清楚!”

“那么对于徐兴旺的控告和判罪,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情理上都不符合控告条件。”

“那么王芳为什么要在明知道不符合控告条件的情况下,继续选择控告?”

“她的主观故意表现是什么?”

“她的主观表现,就是为了破案进行的明知道是冤枉了徐兴旺而继续控告下去的做法。”

“也就是说!”

“她心里清楚,徐兴旺是被冤枉,可是依旧选择让徐兴旺坐牢承担这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的后果。”

“这涉及到的情节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而不是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那种,情节较轻。”

“所以我方认为,对于王芳的行为应当予以重判!”

苏白陈述的非常清楚,说白了。

王芳的做法是什么?

做法就是在找不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干脆随机挑选一名具有犯罪嫌疑的人员承担后果。

满足其升职加薪和达到破案率。

这才是王芳100%破案率的真相!

这种情况不应该重判吗?

必须应该!

面对苏白的陈述,张亮还想反驳些什么。

但是苏凡没有给其反驳的机会。

客观的事实和证据摆在面前,还有什么好反驳的,只需要看当时的情况不就好了?

苏白直接向何议庭请求王芳的同事,作为证人来证实当时的情况,是不是和他刚才陈述的一样。

是否在当初告知了王芳,徐兴旺摆脱了犯罪嫌疑的情况。

在得到了王芳同事的准确回答,告知了王芳,徐兴旺当时已经摆脱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王芳依旧选择对于徐兴旺进行提审时。

听完证人的口供,张亮没有再继续反驳。

这种情况已经属于什么……已经属于铁证如山。

就算是他在庭审上再怎么进行反驳,也不可能驳回这种铁定的事实。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这一观点的争论。

李清远敲响法槌:“关于控告人委托律师和被告人委托律师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判定情节是否严重,有关于刑期问题,何议庭还需要再进行进一步的商讨。”

“现在休庭。”

“休庭结束进入法庭陈述陈述完毕,当庭宣布判决结果。”

“请各方做好法庭陈述准备。”

咚咚,法槌落下,进入休庭。

听到法槌落下的声音,苏白轻呼口气,微微抬头看向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此时的王芳,心里总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说实话……

刚才苏白了,陈述完全还原了她当时的心理。

她当时是就想着结案,提高自己的破案率,早点完成任务。

在知道徐兴旺可能不是犯罪人的时候,使用了点手段让徐兴旺进去了。

可是……

怎么说呢,她当时也是脑袋一糊涂。

现在苏白直接在庭审上提起了这件事情。

这让王芳心里有一种隐隐不安的感觉。

说不好是什么感觉,但就是感觉到不安。

……

第375章 最终判罚!质问的陈述,你拿生命当什么?!

休庭期间。

法警看守着王芳,王芳坐在板凳上,不断的思考着自己的未来。

说是未来,实际上没有未来。

她的未来,就是坐几年监禁以后,出来养老退休金没了。

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

说实话……

今天的这个场景,是王芳从来没有预料过的。

现在在休庭期间,王芳只能坐在板凳上,暗暗的希望着法院能给出一个她期待的判决。

另一边。

观看着公开庭审的观众,也在等待着休庭结束后的开庭审理。

同时也在不断的讨论着这个案件,最后会判决的刑罚。

讨论着王芳的具体刑期可能会是多少。

“现在休庭,等一下进行完法庭陈述,就会宣布判决结果。”

“有没有大佬能够猜一猜,最后会给予什么样的判罚结果?”

“不太清楚,根据国内的刑法规定,渎职罪要看情节,这一次的渎职,最主要的核心内容是滥用职权,对公共财物或国家个人造成了损失。”

“情节较轻三年以下,情节较重三年以上。”

“会出现什么样的判罚,主要看认定情节较轻还是情节较重。”

“按照这个案子来看,很有可能会判定一个情节较重,毕竟这个案子的影响力太大了,而且行为非常的恶质。

王芳这么多年来破案率100%。

说实话,除了徐兴旺这个案子,不知道还有多少案子是因为这种而被判定的。

必须判定一个情节严重!”

有观众开口,还有不少的观众附和。

“对对对……”

观看本次庭审的观众对于这个案子的讨论非常的热烈,热度很高。

合议庭商讨室内。

李清远坐在沙发上,面对着另外两名审判员,正商讨着关于这个案件是否判定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我认为应该是判一个情节相对较轻,为啥?”

“毕竟这个案子已经过去20多年了,当年判死缓,估计当年的审判人员也考虑到了这个案件的定性问题。”

“要不然凭借着入室抢劫,兼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这种情况肯定判死。”

“不过这个案子,王芳的确做的不对,涉及到了严重渎职,我个人认为判两年6个月有期徒刑,在情节较轻的方面往上提一提刑期。”

“这是我的看法。”

王水作为本次合议庭的审判员之一,开口发表了自己对这个案子和对王芳的看法。

不过,在王水陈述完自己的看法后,李清远微微皱了皱眉。

不等李清远开口回复。

另外一名审判员同样对这个看法表示了否认的态度。

“情节是否严重是需要看造成的结果是什么样的。”

“这个案子判决死缓,是法院进行的判决,但是按照一般的情况下,已经构成判定死刑了。”

“入室抢劫杀人作为审判员的咱们应该知道这种定性有多严重吧?”

“不说100%,大多数都会定为死刑!”

“那在这种情况下,王芳肯定知道入室抢劫杀人会被判死刑,她还冤枉徐兴旺是犯罪嫌疑人。”

“判徐兴旺死缓是法院判定的问题没错。”

“但是从王芳的角度来讲,她知不知道徐兴旺可能判死刑?肯定知道,就光看这一点,她已经涉嫌构成了情节严重。”

说白了。

就是王芳知道入室抢劫杀人致人死亡,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要会被判死刑的。

在王芳知道徐兴旺可能会被判死刑的情况下,仍然决定由徐兴旺去进行抗罪。

这种性质恶劣吗?

非常恶劣!

从李清远的角度而言,李清远实际上是支持后者的。

因为从王芳的主观角度来讲,明知而为之。

这是用别人的生命权利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已经完全是在践踏别人的生命了!

这种情节肯定构成情节恶劣了!

面对两人的互相陈述,李清远微微点头:“依照老冯的角度讨论一下吧。”

“我的意见是情节很严重。”

“毕竟这个案子从王芳的主观角度来讲,她的想法非常的严重。”

“但具体的刑期可以再商讨一下。”

老冯听到李清远开口后,都微微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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