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555)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如果不是得到了王文远的暗示,还真的可能不会发生这么严重的惨案。

在这个案子中,判定王文远是主犯,是基于一开始的犯罪行为来考虑的。

这一点没有任何的问题。

从犯+自首,是有可能会被判成死缓的。

所以对于吴振提出来的这个更换主犯,主犯是张大力的要求。

这一点肯定不能同意!

而另一边,听证席位上,作为受害人的家属,王河紧盯着审判长席位和他儿子的辩护席位。

希望吴振提出来的这个要求能够被审判长采纳。

“只要采纳了,就有希望了……”

王河在心里默念着,顺便还把打量的目光放在了受害人席位上的杨铁军身上。

不过仅一瞬间,就又收回了目光。

……

第381章 从犯?什么从犯?那是两个主犯!

事实上。

王河为了自己儿子这件事情,跑了不少关系。

先不说在他得知了自己儿子王文远犯了这么大的罪。

第一时间询问自己的老朋友应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办法……

再有就是。

找到了其他三名被告人的家属,希望他们的亲属能够顶个罪。

串个供让自己儿子减轻一下刑罚什么的。

这些一般人能想到的,能做的,王河都做了。

只不过这个案子太大了……

在王河找到其他三名被告人家属的时候,其他三人已经被执法部门逮捕。

并且市里面检方,执法方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找家属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因为人现在已经被羁押着,让内部进行传话?

也基本不可能!

毕竟已经掌握了初步的口供,这个案子谁都不敢碰。

和他那个老朋友说的一样,谁碰谁完蛋。

对于这一点,只能怪他儿子,在知道了其他犯罪小伙伴被抓以后,才向他坦白事实经过。

如果说早点坦白,说不定还有机会。

可是直到这个案子闹大了才坦白,已经晚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王河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法庭上。

“希望能判定成功吧。”

王河在心中默念。

而与此同时,不少正在观看本次直播的观众有一个疑惑点。

这个疑惑点也在弹幕中提了出来:

“这个案子涉及到那么重的刑事责任,被告全都推荐死刑。”

“主犯和从犯的判刑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吧?”

“难道这个王文远的委托律师还想要在庭审上提出来改变王文远的主犯责任,从而达到减少判罚的目的?”

其他人回答:“既然是这么提出来了,那么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了!”

“不过我觉得吧,不管是什么原因,按照这个案件的相关描述,被告人都必须要判死刑,影响力太大了,太恶劣了!”

“支持!”

法评直播间内,同样有人看出来了吴振的想法。

讨论的结果就是,无论从犯还是主犯,像这个案子这么恶劣的影响,肯定是都要判死刑!

另一边……

庭审仍然在继续。

庭审场上,对于吴振的陈述,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相关的意见。

扭头看向检方。

此时李雄作为公诉人开口反驳:

“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认为主犯的相关认定不对是吗?”

吴振点了点头:“是的。”

“在本案当中,我不认为我的委托人王文远应当承担主犯的责任。”

“而是应当由提出杀人灭口的张大力承担主犯的责任。”

听到这话,李雄接着问了一句:

“依据呢?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依据点在哪里?”

“根据对于主犯从犯的认定,共同犯罪中承担策划者的责任,认定为主犯,其他教唆者和随从者认定为从犯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当中,王文远显然是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领导者。”

“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表明了其犯罪意图。”

“可以说,之所以发生这起重大的,恶劣的刑事命案。”

“在于王文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

“基于这一点,完全可以判定王文远的主犯责任。”

“我不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所谓的张大力是这场案件的主犯,这种说法是从哪里来的。”

“被告方委托律师,能对其进行解释吗?”

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吴振做出来了合理的解释。

“审判长,公诉人。”

“我方认为,主犯和从犯之间的判定不应该是从这一方面进行判定。”

“如果从公诉人的角度来讲的话,这个案件的确应当判定王文远是主犯。”

“可是实际上,王文远驱车带着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里面。”

“王文远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找点刺激。”

“他并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去想要谋害杨帆和胡云云。”

“他有没有想过去杨帆家里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有没有想过杀害杨帆?”

“这些在他组织的时候,都没有去想过这些问题。”

“也并没有和张良等人说过这个问题,那么这就可以认为,王文远并没有去想过这件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认为判定主犯不应当从王文远组织去杨帆家开始认定。”

“而是应当从犯罪的实施开始进行认定。”

“所控告罪行中的犯罪实施,是从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开始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张大力开始的实施和规划。”

“也就是说犯罪是张大力进行组织和谋划的。”

“那么从这一点开始判定,犯罪的主犯就应当是张大力。”

“这一点也能够和所控告的罪行相呼应。”

“所以我方认为不应该判定于文远是主犯,应当判定,张大力为本次案件的主犯。”

“以上就是我方对应当认定本次案件中主犯应当是张大力做出的解释。”

“……”

吴振刚才的陈述只表明了一个观点,就是让检方和合议庭别从谁组织了这件事情开始判定。

而是从谁先有这种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杀人的主观意图开始判定。

从而认定谁为主犯。

这种陈述方式有没有道理?

有!

但是适不适合这场庭审?

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吴振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能不能判定成功,要看审判长的倾向性了。

审判台席位上,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吴振的陈述后,微微点头,紧接着开口:

“被告人王文远的委托律师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在针对委托律师的陈述,对被告人王文远进行询问。”

“被告人王文远,你能陈述一下你在整个案发时候的主观想法,以及当时为什么要选择去杨帆家里吗?”

“可以的。”

王文远急忙开口,他知道这对于他是一次机会。

先前,吴律师已经和他说过了,想要不被判死刑,只能从主犯变成从犯。

想到这里,王文远赶紧表态:

“我去杨帆家里,就是想找点刺激,我就是听别人说的,杨帆家住在偏远的地方。”

“他刚结婚,然后新娘挺漂亮的,可能就是出于脑子一热就决定去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做出什么特别违法乱纪的事情。”

“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和想要杀人都是张大力提出来的,我在一开始也真的没有想到要发生关系,或者是杀人的想法。”

“虽然说我组织了,他们一起去杨帆家里,可是我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犯罪想法。”

“最多只是想调戏一下胡云云,调戏完,然后我们就走了,这一点他们都是可以作证的。”

“审判长。”

“这就是我在案发前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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