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567)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剩下的其他事情,我就不多说了。”

“你家属那边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带话的?”

“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传达给他们。”

余成望着自己眼前的委托人,开口询问。

对面的犯罪嫌疑人董白浩,在看到自己律师递给自己的问题材料,表情显然有一丝的惊喜。

多次开口:“谢谢余律师……”

“我知道我一时兴起犯错了,我对不起我家人。”

“不过现在我做了这种事,我也对不起老婆孩子,还有让爸妈蒙羞了。”

“我现在没有什么对我家人说的。”

听到这话,余成点了点头:

“好!”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不会再来看守所了,到时候咱们法庭上直接见。”

“你这边记住这几个问题,你需要怎么回答就可以了。”

“在法庭上应该可以用得到。”

面对余成的格外提醒,董白浩重重点了点头。

“好的,谢谢余律师,我一定会好好思考这几个问题,我应该怎么回答的。”

“嗯。”

听到董白浩听出来了,自己的言外之意,余成微微点头。

走出看守所。

余成深吸口气。

这个案子,对他来说很重要啊!

只要能够胜诉,那就是一战成名了!

……

第389章 现实版“素媛”,网友的愤怒!

对于一名律师或者是律所来讲,名气是很重要的。

别的不清楚,就从白君律所事务所来讲。

在原先……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寻找案源,以及律师费用。

苏白都是希望越高越好。

为什么?

因为一家小律所想要生存下去,必须要拿这些当做重点内容。

没有案源,没有律师费用,律所活都活不下去,还谈什么其他的?

可是现在呢?

苏白可以免费的去接取冯云霞这个案件是为什么?

是因为现在白君律师事务所发展起来了,基本上不需要再去主动的求案源。

而是挑选案源。

还有律师费用,在一开始的时候。

律所没钱没经济,所以就要找一些律师费用比较高的案件。

再和一些公司或者是工作室达成合作模式来收取委托费用。

现在律所的规模已经达到了一流律所的程度。

最主要的是抓住那些有质量的案源。

有质量的案源,为什么要选择你这家律所?

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名气!

余成是北都的一名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

同样是担任合伙人职务。

从事了十多年的刑事委托,这一次,他之所以接受代理董白浩这个案件。

是因为董白浩这个案子是他一个校友介绍的。

案件相对比较典型,如果有话题度,可以给他,还有律所带来一波热度。

当然,他不介意带来舆论的谩骂,因为为这种作案人员辩护是肯定在形象上有一定的影响。

但是那些对他形象进行攻击的,完全不是其受众群体。

他要的受众群体是什么?

他要的受众群体是能给他带来丰富的律师费用的人。

这些才是他关注的受众群体。

至于其他的都不重要。

……对他而言,在一开始这案子胜诉不了,也没什么关系,因为董白浩给的刑事律师委托费不少。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临近开庭,他得知了对方的委托律所竟然是白君律师事务所。

而且委托律师还是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苏白……

白君律师事务所在北都的分所,目前可以说蒸蒸日上。

挤压了不少其他其他律所的案源。

如果可以在本案当中胜诉,让对方委托律师的辩述观点遭到质疑。

或者说,在这个案件当中大众所认为都会判决死刑。

他将其辩诉成,无期或者是死缓。

那么他就可以借助白君律师事务所,还有苏白的名气来为自身和自身的律所打下基础名气。

至少完全可以在自己的介绍上加上这些。

律所和他的未来事业直接蒸蒸日上。

这也是为什么在临近开庭前夕。

余成在去找董白浩这名委托人,并且再三嘱咐他在庭审上要注意回答问题的原因。

这场庭审,他必须要胜诉!

要借助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气,来提高自身的名气!

“所有庭审前的工作都已经准备完成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看开庭了!”

余成在心里默念。

……

这场庭审也没有让余成等太久,没过几天的时间就已经到了开庭的日期。

这一次案件的一审,余成也为了能够达到出名的效果,强烈的建议,法院能够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最后得到了法院的同意。

开庭当日。

西广省,北山市中级法院,庭审场上,对于该案件进行审理。

一般的刑事案件是由基础法院对其进行审理,可是涉及到命案都归纳于重大案件,由中院进行审理。

这一次的庭审,来了不少人,其中,不仅仅是检方,受害方,被告方这三方。

还有冯云霞的亲属和被告人董白浩的亲属。

只是冯云霞的亲属相比于董白浩的亲属要少上很多。

因为冯云霞的丈夫几年前去世,导致了在女儿父辈这边的亲戚疏远了很多。

而冯云霞和董白浩双方是有关系的,他们都同住在一个村内。

具体的关系,也相对比较复杂。

属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情况。

村里有些人甚至还劝冯云霞找董白浩家里拿点钱,谅解一下董白浩。

不过……

对于冯云霞来说,她女儿是她现有的全部,根本不可能谅解。

村里人也都知道冯云霞的性格和处境,也只是有人提了一嘴,并没有过多的去说这种话。

毕竟这种出力不讨好,并且惹人厌的事情,做一次就够了。

……

庭审开庭。

审判台席位上,本次庭审由北山市中级法院负责刑事副院长主持审理。

敲响法锤,核实完身份信息。

作为本次审判长的徐如风,开始让董白浩陈述相关的犯罪经过,并且开始询问案件的相关信息。

虽然说这些事项执法方和检方都已经提交到了法庭。

但是法庭还是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确认。

毕竟判决是需要站在法庭的角度来进行考量。

徐如风抬头看向被告人席位的董白浩开口:

“被告人董白浩。”

“本次庭审你被指控强迫幼儿发生关系,并将其残忍杀害。”

“对于这一点,你是否认罪?”

“或者说你对这个罪名是否有什么异议?”

在先前和委托律师余成的了解过程中。

董白浩清楚自己需要坦白各种事实,以及将各种详细的细节都说清楚。

所以,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时,董白浩毫不犹豫的坦诚交代:

“我认罪,没有什么异议。”

“那现在请你重新阐述一下整个案发的经过和相应的主观以及具体的过程。”

“好的。”

董白浩深吸口气,开始如实交代整个过程。

“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

“我当时在看到被害人这时候,脑海里突然就有了这种想法。”

“就是犯罪的想法。”

“我是上午碰到她的,然后等到下午又碰到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是命运安排的一样,当时我心里就是这个想法。”

“就突然产生了犯罪的心理。”

“实施了犯罪行为。”

这个时候,徐如风作为审判长,打断了董白浩的陈述:

“被告人先暂停一下陈述。”

“后续的陈述基本上是大致的案发经过,有没有更详细的经过?”

“比如说你知不知道受害人董果果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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