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627)

作者:爱喝茶的大猫 阅读记录

至于说是严肃的校园圣地是否适合开办摇滚乐的演唱会,在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并不存在太多的纠结,更别提校长的小儿子也是一名粉龙乐团的忠实歌迷这件小事了。

“嘿,本,你之前有过在学校的操场进行乐队巡演的经历吗?”

丹尼尔一边调教着手中的中提琴的琴弦,一边和旁边的队友聊着天。

“大学的篮球馆,有过,大概五百名左右的观众。但是小学的操场?没有,小学生并不是摇滚乐的主力欣赏人群。”

本一边埋头整理着演奏会用到的音箱的连接线,一边头也不抬地回答道。

“的确,小学,给人的感觉就是唱着童话里的儿歌,穿着厚厚的公仔服,闹哄哄地乱作一团的样子……”

旁边的吉他手韦恩似乎是回忆起了自己的同年,手中的给吉他上弦的动作慢了些下来,满是回味地插了一嘴。

“只是这个校长要的费用也太高了,演唱会赚的钱一半都得搭上去……”

本不服气地抱怨了一句,听得旁边几人也都是连连点头。

“呵呵,咱们这是运气加实力,观众越来越多是好事,之前不是就说好了的吗,这一趟演唱会咱们图的就是把名气打响,钱不钱的都是另一回事,有名气了以后还会缺钱吗?”

队长丹将一只鼓槌在手中转着花,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对队友们的低觉悟报以了不屑的哂笑。

“名气重要,钱也重要啊,咱们转这么大一圈,开销也可是不少……嘿,小女孩,你也喜欢摇滚?”

本正想给队长普及一下马内的重要性,突然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裙,长得像一个洋娃娃一般精致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小女孩,正站在自己旁边歪着头好奇地看着自己手中的贝斯。

“摇滚是什么?也是音乐的一种吗?”

小姑娘大概一二年级的样子,说话还带着一点点的奶气,但是眼神非常的清澈,充满了小孩子的纯粹的好奇。

“当然,摇滚是音乐的一种,而且是最棒的一种!”

听到对方问出这个问题,本开心地露出了一嘴的白牙,顺手就在贝斯上拨动了几下,一连串低沉而浑厚的音符便从旁边的音箱中跳了出来,把小姑娘吓得往后连退几步。

“嘿,你个粗人,别吓着人家小姑娘了,嘿小孩,你别看这个人长得这么粗野,但他说的话可是一点都没错,摇滚是音乐中最棒的一种,所有人都爱摇滚!”

韦恩摇晃了一下手中电吉他的把柄,摆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出来,但当他看到小姑娘的眼神被赤裸着的上半身,有着一身精壮的肌肉,正在挥舞着鼓槌打击着架子鼓的队长所牢牢的吸引住的时候,却感到了满脸的无奈与苦涩。

“丹,人家还是小姑娘,收起你那该死的霍尔蒙!”

他大喊一声,抓起旁边放在一张塑料椅上的T恤,朝着丹丢了过去。

“哇,好酷啊!”

小姑娘双手捧在胸前,眼睛里冒着星星眼地看着在鼓架上肆意地挥舞着鼓槌,让其发出富有韵律与节奏的响声的丹,眼神中充满了无比的向往与好奇!

“嘿,你注意点!”

丹正非常得意地跟小姑娘卖弄自己的鼓技,就被丢过来的T恤盖住了头,惹得他不满地大喊道!

“叔叔,这个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架子鼓了吧?它发出的声音真的好好听啊!”

看着对方手忙脚乱地穿着上衣,小姑娘的眼神却依然没有脱离它与架子鼓的这个吸引人的组合。

“当然,鼓可是现代……不,是整个音乐世界的灵魂,小姑娘你知道吗,在这个世界诞生的初期,在有人类刚刚出现的时候,咱们的祖先最初就是用动物的皮所制作的鼓声来表达‘音乐’这个概念的!”

好不容易将T恤胡乱地穿好,丹正要转过头数落韦恩几句,听见小姑娘的话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忙不迭地介绍起了鼓这个乐器。

“嗯嗯,是的,它的声音也太好听了,我能试试看敲一下它吗?我保证会轻轻地敲,不会给你们弄坏的!”

小姑娘的眼神里透露着对这个乐器的渴望,她太喜欢刚才丹敲击它们所发出来的那种“咚咚咚”的声音了,这让她觉得自己的小小的身体整个都充满了力量和干劲!

“哈哈哈哈,当然,当然可以,哈哈哈哈!”

一听见有小孩子喜欢音乐,喜欢自己的乐器,丹比自己获得了什么音乐奖项还要高兴地大笑了几声,将两只鼓槌递了出去。

“不用那么小心,也不用太轻,太轻了敲不响的,你先试试看,随便敲几下找找感觉!”

看着小姑娘接过了鼓槌小心翼翼地站到了比她的身高还要高的鼓组面前。

“咚咚咚!”

她学着丹的样子,握着鼓槌小心翼翼地敲了三下。

“不错不错,声音很稳!”

丹开心得就跟什么一样,矫正了一下她握鼓槌的姿势,然后用热情的眼神示意她再试着多敲几下。

而他的那些队友们此时也围了上来,好奇心爆棚地想要看看这个小姑娘能够把鼓敲出什么花来。

“咚咚咚,嚓!”

小女孩备受鼓励,也不扭捏了,握着鼓槌快速地敲击了几下鼓面,这一次还多加了一次对镲的敲打。

“不错不错,你很有天分呢,这个节奏的感觉把握得很不错呢!”

丹开心地伸出手,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他本来就是一个狂热地爱着音乐的人,现在看见有小孩子对乐器有如此的兴趣,自然是开心非常!

“哈哈,我也有音乐天分啊?”

小姑娘也开心地笑了起来,好奇地问道。

“是的,小孩,你有很强的天赋!”

为了鼓励女孩的音乐兴趣,几个队友都开心地笑着鼓励着她。

“哈哈,我可是我爸爸的女儿,我爸爸也是很有天分的音乐家呢,他有天分,那我也有天分也是很自然的!”

和几个“叔叔”混熟了之后,小姑娘便渐渐地褪去了一开始的羞涩,开始更加自然而有力地敲击起了鼓面来。

“哦?你爸爸也是音乐家?”

几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好奇,这难道还是一个什么明星的女儿不成?也不像啊,哪有明星的女儿对乐器还这么陌生的?

“小姑娘,你说你爸爸也是音乐家,他有唱什么歌吗?”

丹尼尔自然地就把小姑娘所说的音乐家理解成了“歌手”的另一种代称,没有往作曲家上面去想。

小孩子嘛,分不清这些也是很正常的。

“我爸爸不仅唱歌,他还写歌呢!”

听到对方说起自己的爸爸,小姑娘的嘴角自然地就浮现出了一道骄傲的弧线。

“他写了什么歌?又唱了什么歌?”

韦恩双手撑在膝盖上,让自己的头刚好和小姑娘差不多高,尽量用自己最温柔的语气向她问道。

“嗯,让我想想,嗯……”

小姑娘没有停下敲击鼓面,只是微微一顿,然后得意地炫耀道:

“他不是米国这边的歌手,他是夏国人,唱的歌有《青花瓷》和《大鱼》这些,你们肯定都没听过,但有一首歌你们应该听过了,《冰雪魔缘》里面的歌,《let it go》,你们有听过吗?那就是他写的!”

小姑娘一脸自豪地报上了自己父亲的成就,虽然已经有快一年没有见到过他的面容了,但这段时间以来她可是没有少通过表姐的手机搜索过自己爸爸的那些惊人的成就!

虽然年龄还小,但并不是说她对这些事情就没有一个粗略的认知。

尤其是在表姐的帮助下,她可是很是清楚地了解和明白了自己的父亲江侃,在夏国的国内现在拥有着多么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他的每一首歌,她都用表姐的手机下载来听过了!

为此,她花掉了自己几乎全部的零花钱,毕竟在米国这边下载一首歌的费用可同样是5元,而且还是米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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