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半(16)

这问题还真把宁恩给难住了,难道要让他回答,是,因为我儿子悔婚这么大件事所以记得的?

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因为雾浓浓好容易看到自己的偶像,便一股脑儿地向他问这问那,虚心学习,好在宁恩也特别的给面子,每个问题都仔细回答还附带举一反三的讲解。

雾浓浓觉得受益匪浅。

直到用完饭,时间不早要告辞的时候,她还没想起此行的目的来,直到杜若用手肘碰了碰她,给她递了个眼色,雾浓浓才想起来。

“伯父,不知道你能不能到我们学校给我们建筑系的学生做一个讲座啊,如果他们知道你是保罗?所罗门一定会激动得跳起来的。”雾浓浓觉得杜若实在是大大的好人,她自己都忘记的事情,杜若还帮她记住了。

只是不知道杜若怎么会这般热心肠。

宁恩脸上闪过一丝为难,他的眼神扫过宁墨,再扫过杜若,才缓缓地道:“可以。”

雾浓浓一颗要跳出胸膛的心这下才归位,她本来以为宁恩要拒绝的,因为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他要拒绝,可也不知道怎么就改变了主意。

“不过不能告诉他们我是保罗?所罗门,我就以恒远前任总裁的身份讲吧。”宁恩显然是已经金盆洗手了。

即使这样,雾浓浓也已经高兴得厉害了,“那,请问A大建筑系的学生今年可不可以到恒远旗下的建筑公司做认识实习啊?”雾浓浓是典型的得寸进尺的人。

“呵呵,这个我可做不了主啰,得问现任总裁。”宁恩将问题抛给了宁墨。

这正是雾浓浓求之不得的,她缺的就是一个正式的理由去接近宁墨。

雾浓浓仰头凝视宁墨,后者道:“今天太晚了,你改日和我的秘书约时间吧,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

这显然就是逐客令了。

“浓浓啊,你开车来的吗?”杜若出声问。

雾浓浓摇摇头。

“这么晚了,宁墨你送送浓浓吧?”这下雾浓浓可听出来了,杜若明显就有点儿拉红线的意思,可是她难道忘记了他儿子可是在婚礼上亲口说过不愿意三个字的。这一家子怎么都这么健忘。

“让老周送她吧,我累了。”宁墨转身上楼。

留下杜若尴尬地笑笑,“那浓浓,我让老周送你,宁墨就是这样的人,你可别介意。其实他心里……”杜若说了一半便收住。

雾浓浓眨眨眼睛,“那我就先走了,伯母。”

“有空一定常来玩啊。”杜若亲自将雾浓浓送到大门口。

热情万分。

Chapter 11

在中国人的语言习惯里,改日其实就是没日的意思。

比如甲对乙说:“你最近升官发财了得请客。”

乙说:“改日吧,今日有点儿事儿。”其实就是不想请客的意思。

如果甲是个明白人,就知道这顿饭是没戏唱了。

这要遇上个脑袋缺根弦的去追问,改日究竟是哪日啊?乙就有些尴尬了。

雾浓浓自然不是缺根弦,她反而是多了根弦,就是冲着那根弦去的,所以第二日一大早就同宁墨的秘书联系上了。

第二日下午,雾浓浓就登堂入室地到了恒远。雾浓浓狠狠地膜拜了一下宁恩的手笔,心想着怎么也得跟宁墨赖上,而且雾浓浓心里还存了份心思,那就是要是能跟着宁恩学习,那一定将会收获巨大。

不过此事不宜急,须缓缓图之。

“雾小姐。”

雾浓浓才踏出总裁秘书所在的九十四楼的电梯,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香奈儿套装的三十一、二岁左右的女人迎面向自己走来。

略微有些眼熟。

雾浓浓打量这位资深总裁秘书曲悦依的时候,曲悦依又何尝不在打量她。

当了宁墨快十年的秘书,可以说曲悦依对宁墨身边的女人甚至比宁墨还来得熟悉。她们的生日、喜好、住址甚至三围都无一不详细地记录在曲悦依的秘籍上,时刻供上司参详。这叫里里外外全部管完,否则她曲悦依凭什么能在这总裁秘书一职上一待就是十年。

不过虽然“阅女”无数,但曲悦依不得不承认,她所见到的宁墨的第一任女友兼抛弃的准前妻雾浓浓的确是最漂亮的。

八年前的雾浓浓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一般,惹人疼惜。曲悦依本来也自恃美貌又智慧,也曾幻想过要将年少貌美,位高多金的上司征服于石榴裙下,可惜第一眼看到雾浓浓的时候她就死了那条心了。

八年后的雾浓浓依然漂亮得惊人,岁月仿佛特别优待她,白瓷一般精致的脸庞上少了婴儿肥,平添了些许清丽和成熟女人的妩媚,漂亮到了极致。曲悦依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实在是太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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