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逃之夭夭(147)

那两枪,一枪打在南宫狗剩胸口上,原本是心脏的位置,若是子弹嵌进去,纵然南宫狗剩是神仙附身也再没命可活。然而不幸中的万幸,那子弹打中了玉晗,仅仅嵌进皮肉便停了;另一枪打在南宫狗剩的腹部,若非射击的距离极近,如果造成空腔效应,只怕他也没命可活。便是以上这些巧合,使得南宫狗剩最终用鲜血淋淋的双手从墓里挖出去,捡回一条命来。

纵是如此,这事也并没在南宫狗剩的心理上造成什么阴影,反是促使他成了倒斗高手,也令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本来三分信,七分骗。若不是我骗你,便是你骗我。

南宫狗剩哄过许多不同的女人开心,和许多不同的女人谈过恋爱,和许多不同的女人上过床,也骗过许多女人。在他认识李桃之之前,他并不知道,原来男人和男人之间也会有那样的感情。

那个男人温润儒雅,相貌俊秀,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是典型的九十年代的书生。南宫狗剩第一次看到他,只觉得他当是一个很好骗的肥羊,于是操着一口安徽口音的方言上前搭讪,诉说自己来到此地打工被人骗了钱财,不知该如何回家。

比南宫狗剩料想的还要好的是,李桃之因身上并未带够钱,索性将南宫狗剩带回了家。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面积只有十几平米,简陋的没有装修过的毛坯房,但是打扫的十分整洁。房间里有一个书柜,几乎占掉了房间面积的一半,上面有各种各样的书,鲁迅的,丰子恺的,郁达夫的……

彼时南宫狗剩已自行读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虽都并不精通,却也知晓个大概,然而他是带着一些偏见的有色眼镜的。趁着那个男人去取钱的空隙,他随手抽了本郁达夫的书,心道:看来这人是个注定不得志的腐烂的书虫了。

李桃之转过身的时候,见南宫狗剩随手掂着本书,眼睛即刻亮了起来,拉着他讲起文学来。他滔滔不绝地说了几个小时,南宫狗剩差点丢下一句“几个臭铜板老子不稀罕了”就甩手走人,可每次看到这书生白皙的脸上微微带点兴奋的红晕时,不知怎么又忍下了。

后来李桃之给了南宫狗剩三十块钱——那几乎相当于他一整个月的工资。并且,李桃之热情地问了许多关于他家乡的事情,甚至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旦有闲暇便会去安徽找南宫狗剩,请他务必带自己游览黄山。

南宫狗剩临走前,李桃之上了个厕所,南宫狗剩趁机顺走他家里唯一值钱的一方端砚。就在狗剩终于行将从魔爪脱离之际,他看见客厅里立着一块门板,嘴贱问了一句,李桃之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推了推眼镜,平静地解释道:“家里的床太小,晚上的时候儿子挤不下,门板上铺一床被子,他就睡在门板上。”

南宫狗剩嘴贱又多问了几句,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地套到了李桃之的家事——李桃之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名叫李夭夭。他的妻子在生完儿子的第二个月就抛下他们父子和一个香港的商人离开了。

南宫狗剩为此对他生出些同病相怜的感慨来——即使他们二人的遭遇着实没什么可比性——最后鬼使神差地把骗来顺来的东西都放在他家门口离开了。

然而世界上有些事情本就是缘分,这种缘分十分玄妙,它未必是一见钟情,但它却注定了两个人从第一次相遇后就再也躲不开。

很久之后,南宫狗剩和李桃之挤在那张狭窄的连李夭夭都挤不下的床上挥汗如雨的时候,南宫狗剩才知道,李夭夭并不是李桃之的亲生儿子——李桃之这个男人,对着女人,他是硬不起来的。然而李夭夭的生父,那个香港大老板,并不知道这一点,也不想承认这个私生子。李桃之的前妻也不想承认婚姻数年前夫没有碰过自己的事实,于是李桃之便当了这个便宜爸爸。

不过他对于李夭夭,的的确确是当做亲生儿子来对待的。他这一辈子或许是没什么机会拥有自己的骨肉,而他诚然又是热爱新生命的,故而对于前妻留下的这个孩子,他是万分感激的。

南宫狗剩躺在狭窄的小床上,承受着那个文弱书生一次次的撞击,左手拿着根牙签剔牙,右手拿着一本丰子恺的书在看,指着某一处李桃之自己做的注释问道:“这句话哪里引用的?”

李桃之哭笑不得地弯下腰吻了吻他的胸膛:“你就不能专心点么?”

南宫狗剩嬉皮笑脸地用牙签刮了刮牙缝,然后将牙签一丢,搂住李桃之说:“来,宝贝儿,咱认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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