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那个饭桶(51)

坛子很不明白,“这个……不是好事吧?”

宋子诚解释道,“想和我划清界限说明她觉得我对他有意思。之前公司调查那件事,我已经把自己摘清楚了。从那之后我没有主动接触他,如果到现在她依然觉得我看上她了——坛子,你觉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女人会总觉得某个男人对她有意思,还为此辛苦营造假象?”

“她是个自恋狂?”

“她的性格并不自恋。”

“她……对你也有意思?”

“至少往心里放了,说明有突破口。”宋子诚说到这里,脸色更难看了。

坛子见状,难得聪明了一回,问道,“诚哥,你觉得她不是故意的?”

“对。蓝衫其实挺聪明,我是她老板,避免尴尬或拒绝追求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弄这种人憎鬼嫌的,太小家子气。”宋子诚说着,突然想到那句“卖车不卖身”,他笑了一下,心想,这才是蓝衫。

坛子在他的引导下慢慢地开窍了,“如果蓝衫不是故意的,说明她和那个小白脸关系不一般?至少亲密到了可以弄混手机的地步?”

宋子诚无奈地点了一下头。

“没准只是偶然呢?”

宋子诚也希望是这样,不过为了长自己士气,他没有认真分析这个情况,只是说道,“我看上的人,没人能抢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宋子诚突然冷笑,“我等着她给我赔礼道歉。”

☆、第27章非礼

蓝衫拿到自己的手机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迎接领导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鸡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满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鸡腿肉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鸡腿肉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入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乱,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色心不死?

外面日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日夜交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身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的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想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入口处有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晚上喷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水花,五光十色,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俩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悠来,吹散喧嚣,只余满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内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痒痒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湿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毛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勾身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身一跳,双腿借势攀到他的腰上,勾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

这个女人突然窜到他身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此刻侧搂着他,两手交叉扣着他的肩头,双腿不依不饶地缠在他腰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胸膛紧紧挤压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触感很清晰地透过衣料传到他的肌肉上,被他皮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皮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猛烈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激得太阳穴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身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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