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沐爱如初见(113)

就为这一句话,他会感激你一辈子,他可以给你跪下!

其实对于陈言这个男人,他当时什么其他的也不需要,他就需要有一个人在这时候给他说这样一句话。那个时代是他人生的最低谷,已经到了最低,也就没有更低的了。

那一晚在海边,程溪溪把自己的手再次交到陈言的手里。男人紧紧地攥住了她的两只小手,从此再也没有放开。

1.酒局

那一年秋天,程溪溪和陈言正式在一起了。

刚开始的那段日子,俩人每天都粘着,只要下了课散了学,就迅速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一起。

别说一天不见面就受不了,有时候中午都要约着一起去吃午餐,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去上课,上完课迅速杀回家又粘成一坨,一起做饭吃饭,吃完了又粘到一起,粘到深更半夜不得不养精蓄锐以利明日再战的时候,小姑娘再一步三回头地送走男人。

程溪溪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初期狂躁综合症”吧!

没跟某人在一起的时候,朝思暮想耿耿于怀;跟了某人在一起,神魂颠倒百爪挠心。程小姑娘觉得自己就像那个磁石对上了烙铁,蚂蚁闻到了蜜糖,看见某人就自动扑上去,很无耻地就想贴着他。

小陈先生是那种很内敛很克制的男人,他似乎就永远也不会表现出来看见某个姑娘就张牙舞爪流着口水扑上去的发情状态。

他看见她的时候总是眼里闪出笑意,嘴巴划一道温柔的弧线,眨眨眼睛,勾勾手指,然后攥住姑娘递过来的小手,脸上还一副顾左右而言它的淡然模样。

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他从来不会跟她搂在一起,不会有任何亲密的言行举止;即使是在家中独处,也只是抱抱她,用手掌轻轻抚过她的后肩。

程溪溪很喜欢照顾她的男人,一旦心安了觉得这个男人是我的了,那种抑制不住的圣母情怀就咕咚咕咚地从自己头顶上往外冒,整天琢磨对方吃得不够好,穿的不够帅,实验室像牢房,家里像贫民窟。

恋爱中的女人就怕这样儿的,简直就是把男人当儿子养,整天那个婆妈絮叨的模样,一朵小姑娘立刻变成了小婆婆(囧~~~)。

陈言几乎每天都来程溪溪家吃晚饭。程姑娘非常热衷于尝试各种菜式汤水,精心地喂养她的男人;而陈言是个很不挑食又很能吃的圈养动物,给什么吃什么,每天到点就来,端着饭盆儿眼巴巴地等着,觉得姑娘做出来的什么都是绝顶美味。

养男人呢,就是比较费粮食,姑娘家的米缸迅速见底,陈言干脆把自家米袋子搬来放程溪溪家了,反正他基本不用开伙做饭了。

程溪溪还很享受打扮她男人的乐趣。虽然当初没在一起时,这男人并不算很帅的外表就足够把她迷得七荤八素,现在在一起了,她很快就认为这男人的衣着打扮完全不能帅到她程小美眉的品味和需求,简直是太***土了!

于是乎,她几乎给陈言换掉了整套装备,从上衣到裤子到鞋子到帽子买了半柜子新衣服。

陈言每次出门“被烧瓶”,让程溪溪给揪着从这家试衣间试到那家试衣间的时候,总是苦笑着皱眉说,别买了,我衣服够多了,留着钱给你买吧。程溪溪不同意,说不够多,你都没的穿。

陈言说,要花很多钱的。

程溪溪说没事啊,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不用花你的钱。

陈言无奈地说,你的钱也是钱啊,留着给你自己买漂亮衣服就行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程小姑娘看得出来,男人非常喜欢她给他买的衣服。有了新衣服就不爱穿旧的,只要是她买的他都喜欢穿。

陈言虽然消瘦,但是男人嘛,其实就是高度最重要。有了高度,基本就是个衣服架子,再加上小陈先生皮肤极白,各种颜色都能衬托他的肤色。程溪溪觉得她家男人真是穿什么都好看,怎么打扮都是粉帅粉标志的。

时不时弄个“香蕉共和国”的毛线衣,A&f牛仔裤,timberland的雪地靴,再戴上“贼酷”的棒球帽。在大街上行走于一群体态臃肿,蠢笨如猪的美国佬中间,那个鹤立猪群,白皙恬静优雅挺拔的感觉,看起来就特别的。。。。。。“可口”,太勾人了!

周末的时候俩人时常去市区逛街,烧瓶,吃饭,看电影。小城里的那条商业街上留下了二人频繁的足迹。

程溪溪把她以前跟各个不同男生约会过的看得上眼的饭馆都带陈言吃了一个遍。她留心观察着小陈先生的举止,发现这男人用钱很是大方。虽然其实也没什么钱,但是固执地保持着大多数北方男人的豪爽作风,出门买菜吃饭看电影绝对不让女孩子掏钱付账,也不瞎搞什么AA制,不来那些虚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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