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竹马成行妖孽成双(70)

陶锐身手敏捷,思路清晰,而更重要的是他有漂亮的身材和英俊的脸,那个穿上衣服的时候看起来干净挺拔得完全不像一个拳手的少年,有足够的话题可以炒,而且足可以让女人们尖叫,让那些喜欢通过拳赛的视觉刺激来满足自己的男人们有更深的代入感。

刀锋少年,终极武器,新人王,这些词语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可以套在他在身上。

陶锐本以为他们马上就能成行,可是谈峻清淡的笑容意味深长,指使着公司的律师,又和K-1拖下来慢慢谈。

“你是奢侈品,得值限量版的价。”

谈峻晃着手里琥珀色的液体,贴到陶锐唇边让他喝下去,谈峻一直在逼他喝酒,并声称这是未来生活里必不可少的技能。陶锐不知道这句话里有几分是真,还是某人其实单纯的想看到他喝醉了酒的狼狈样子,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不去反抗这些细枝末节,至少,谈峻给的酒都还不错,他已经渐渐的能分出威士忌和伏特加的分别。

一个辣,一个更辣。

人在喝醉了之后神志就会变得迷离,有时候脑子里的弦会莫名绷紧,有时候也会松一松,短暂的眩晕,像是极度疲惫之后脑子里瞬间的空白,心跳得很快,人却很安静,其实,也不是不舒服的。

他现在已经能喝下半杯威士忌。

时间在半梦半醒中继续,在清醒与沉醉中往前走。

谈峻偶尔会说,我其实一直都对你挺好的。

陶锐已经会笑着回应他:是啊,我也觉得。

当一个灵魂被打碎,废墟之上总会站起一个新的人,而,当一种生活方式被终结,强大的人类也总会很快的找到新的道路。仿佛不经意之中,陶锐已经学会在声色中燃烧疯狂,他跳舞的姿势像他进攻时一样的优美而灵巧,细窄而劲瘦的腰在扭动时有异样的迷离诱惑。

谈峻有时候会在电音最喧嚣的时刻贴在他的耳边吼:这个周末,要不要放你回台湾?

陶锐却总是摇头,他转过脸来笑,问:你在说什么?我听不见。

酒精,灯光,狂热,迷情。

在五色的灯光之下,陶锐的眼眸漆黑如墨,谈峻于是心想,我果然对他还是有些心软的,同样的问题,对他就不想再问上一遍,不会步步紧逼,把这孩子最后的幻想都粉碎,毕竟也已经没这必要了。

维多利亚港的夜晚仍然美到虚幻的不真实,而兰桂坊的街头永远有光鲜的绿女红男。

于是尘埃落地。

侯宇辰坐上了总裁的位子,陶锐在日夜训练,邢少松结清了他最后一笔帐,准备飘流天涯,而谈峻,则继续漫不经心的醉生梦死。

段明轩说他会等待,然而陶锐终于深切的体会到一年前苏怡楠对他吼出的那句话。

像咒语,一语成谶。

不,人们不是因为不想回去,只是已经回不去。

我们不是因为不爱了,只因为太爱你。

他们不是因为喜欢黑暗,而是习惯了夜行的动物,会畏光。

陶锐有时会想,可不可以就这样了结,终于有一天,段明轩离开他,结婚生子,过平凡而高贵的生活,于是属于岁月流光中的那个人永远不会再变。

那个,属于他的,纯白的,完美无缺的人。

永远不会离开他,永远也不会抛弃他。

陶锐发现自己隐隐有这样的期待,他想辜负他,以成就段明轩的完美。

为什么?

陶锐百思不解!

谈家祖宅,是个大到空旷的大房子,等到年终要开酒会的时候,谈峻已经重新融入了这个他离开了十年的城市,私家车道上,宝马香车开了一排,社交动物们都很给面子,毕竟跟红顶白是这个殖民城市永恒的劣根性。

谈峻是酒会的主人,但似乎侯宇辰才是众人的焦点,尤其是女孩子。

自然是个人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一个是花天酒地黑色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是身家清白自强不息的打工皇帝,谁更适合拿来做老公?不过,做了总裁就要有总裁的样子,如今的侯宇辰已经学会气势十足的用眼神去拒绝别人的接近,当然,这样只会让他的行情更看涨,一个神秘的偶像总是更诱人。

邢少松号称要多结识美女,其实不过是分别在即,一点微妙的离情别意在心头,让他忍不住想缠着侯宇辰久一些,侯宇辰穿订制的白色西服,修身长款,更显得肩宽腿细。至于邢少松,基于他一贯的坏品味,领带与衬衫,衬衫与外套全部撞色,他把领带打一个结挂着,自以为这就是朋克,这就是雅皮。

侯宇辰一看到他就笑到无力,招招手拉他到小阳台上靠着,重新帮他打领带。

“其实,被你这么一搞,就没有味道了。”邢少松擦擦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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