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徐(26)

在容晴的印象中,除非是长期昏迷不醒或者筋断骨折否则都无需看医生。而且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好,几天没有挨打,每天都吃那么好的午饭,还不用干什么重活,只是稍稍有些发烧。那可能是伤口有炎症引起的,不过烧几日伤口长上了就会好。

“我身体很好,不用麻烦医生。”容晴说完这句,又补充道,“是大少爷让我免修体育课。”

夏明思半开玩笑地说道:“让我猜猜,轩辕不会是舍不得给你买运动服吧?他可真是吝啬。你看看,居然只给你这么一根破烂铅笔,我看别人画素描都是摆满了各种文具。”

包括运动服在内的各种衣物的价格对容晴而言的确很贵,大少爷因为这样的理由不让他上体育课也无可厚非。不过容晴想,大少爷可能还是怕在体育课中发生什么意外,让他暴露了身份。

而夏老师说到铅笔的事情,容晴下意识地将捏着那段削的都快没法再削的铅笔头的左手垂下来,轻声解释道:“夏老师,大少爷赏赐了文具给我,但是能省一些是一些,这段铅笔是我在教室的垃圾桶捡的。”

夏明思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没有纠结于刚才的问题,她凝神仔细欣赏起了容晴的画作。

学院收了高昂的学费,除了聘请名师,改善教学环境也是资金花销的重点。比如绘画课的各种基本用品,画架和纸张都是由校方限额提供,除非学生自己不满意愿意自掏腰包更换。若非如此,容晴也没有机会站在这里施展他的才华。

对,用“才华”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夏明思直到亲眼看见容晴的画,才明白轩辕逸不是在开玩笑。

那是一个月之前。

“小思思,你终于接听我的电话了。”轩辕逸油嘴滑舌的强调让夏明思恨不得立刻挂断电话,但是如果一直不接听的话,轩辕逸总有办法骚扰到她无法静下心来做事。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夏明思态度很恶劣,完全失去淑女风范。

“我求你帮忙。你还记得咱们上小学的时候,绘画兴趣组的事情么?当时咱们虽然不是同一个年纪,可是分在同一个兴趣组……”

“我没空陪殿下回忆那些惨痛的历史。”夏明思咬牙切齿。

轩辕逸锲而不舍:“那好吧,我长话短说。那时夏小姐其实对我还是很好的,我想了半天原因呢,居然是你可能喜欢我绘画课上交的作业。对不对?那画漂亮极了,比你画的好,你于是就崇拜我了。”

夏明思其实没有忘,她从小就喜欢绘画,虽然各种事实证明她没有绘画天赋,却不能阻挡她对绘画艺术的疯狂迷恋。也许真的像轩辕逸所说,她是小学的时候被他的画作迷惑了?她自己偷偷努力,怎么也达不到他随意画的那种意境水平,她就因此嫉妒了,怀恨在心了。以至于他如何讨好软磨硬泡,她也不肯接受他的追求。

不,不是这样的。轩辕逸是全国公认的花花公子,他换女人的速度比换衣服还快。她还想清清白白嫁人,她不是胸大无脑的花瓶,所以才不会坠入他的恋爱陷阱。

就在夏明思剖析自己心态的时候,轩辕逸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自我标榜的话:“……我知道,也许你因此有心结了。不过现在我要坦白一个问题,那时候的画不是我自己画的。”

夏明思发出冷哼。

“你听着是不是开心了?虽然我在许多方面都有惊人的天赋,不过绘画这个是我从小最讨厌的。”轩辕逸继续说道,“小学的时候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可以做,我怎么能有耐心去画画呢。于是我就让容晴替我画,应付老师的作业。”

“容晴?你的仆人?”

“是我父王的……奴隶。”轩辕逸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他比我大一岁,我借来陪我玩的。他那时候根本不识字,我也是一时兴起教他拿笔,告诉他画什么,他不敢不去画。画的居然比我好多了。我立刻就意识到,容晴是老师们说的那种有绘画天赋的人。”

夏明思知道自己的好奇心已经被勾起来了,当然她仍是比较厌恶轩辕逸的花花公子做派,答话的语气有明显的奚落成分:“你讲这样的故事有什么目的?你不会是想要告诉我,你们后来真的送那个奴隶去学画画了吧?”

轩辕逸笑道:“我的小思思,虽然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可你还是很了解我。有句话怎么说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

“你再不说正经的,我就挂断了。”

“好吧,难道我刚才说的不正经么?多么温馨美好的回忆,我多么坦诚地向你表白……”轩辕逸听着电话那边的响动拿捏着火号,不敢再闲扯,“真的如你猜测的,我计划送容晴去XX艺术学院就读,主修绘画专业。办手续的时候发现你在那所学院任职。你居然硕士都毕业了?我记得你就比我大两岁,我还在为大学毕业的论文发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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