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鱼和橄榄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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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鱼和橄榄树》

作者:控而已

文案:

此文描写的是作为曾经的摇滚少年的医学生的故事。

呃,虽然有点一厢情愿,还是把这篇文章献给所有在路上的朋友们。

聚散离合是没有办法的,关于梦想也不是说说而已的,迷茫也不是没有的,但是起码,不要因为现实而太忧伤了。

然后关于我最近的一个的梦想,就是在退休以后组建一个摇滚乐队。

哈哈哈哈!被所有人嘲笑了。

那至少,在小说中先实现梦想吧。

另,因为我确实是对音乐及摇滚完全不了解,所以此文必定有许多想当然之处和硬伤,恳请诸位海涵,并多加指正。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鉴于文案时时会更改,我还是专程写一个序吧。在选分类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因为严格地说,这篇小说更多是讲主人公生活状态以及生活经历的,写作耽美"爱情",有些牵强,所以很是犹豫了一番。读者们要是把这篇文当作一般的有着爱情起承转合的耽美文来读,恐怕会雷得不轻。

另一点就是,设定中主角一般是直或者双,这种设定之下,不可避免的会有女性角色出现(配角)。这种设定呃,因为觉得写的是耽美,而不是同志文学。其实我还挺喜欢看后者,心里是很憧憬可以写后者,但是可能是不够了解,不敢随便写。

于是,就是这个解释鸟···

,此文和其他文一样,写主人公的状态为主;

, 此文和其他文一样,有女性配角;

,此文有医学内容,篇幅较大;

,此文有摇滚内容,但我本身对摇滚几乎是一窍不通,所以写得不精,可能有硬伤。

最后,强调一点,本文纯属虚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是虚构的···好吧,这么解释之后,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主要目的是给误入的读者提个醒,没别地意思。祝看文愉快!

楔子

他一直有这么一个想法。从本性上来说,人是不可能兼爱的。爱天下所有的人如同爱自己,那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圣人。人会对其他的人或者生物产生名为爱的情感,只是因为对自己的爱太多了。证据就是,当你捏死一只蚂蚁时,罪恶感一定没有杀死一只猴子来得大。蚂蚁远没有猴子那么与人类相似。蚂蚁产生的疼痛和恐惧--假如有的话,与猴子的相比,和人类是那么的不同。

亲人死亡时,人会哭泣、会伤心,而听闻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死讯时,顶多有些感慨。那是为什么?因为亲人去世了的话,世界上认识你、深知你的人又少了一个。还因为,他的人生中多少有你人生的映射。

战争和饥荒,在远离它们的人们耳中不过听听就过了。由此产生的哀怜,无法长久占据人心。到最后,依旧是每日柴米油盐、麻将扑克、请客吃饭。

人不能总是活在哀怜当中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求从事医生这个职业的人要为素不相识的人产生同情和怜爱呢?尽管疯子的数目是不少,但千百年来,圣人不过那么两三个,还是后人擅自地、出于某些目的而认定的。而如今要把以百万千万计的某种职业的人类忽然全部变成圣人,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小概率事件吧?

所以他一直不明白,人们的这种想法是从哪里来的。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种想法会变成一种道德。以致于能够产生一种谴责。

以致于连他都认为很有道理的一种谴责。

哪怕有时他会觉得,只要不是亲手杀死了人,这种谴责实在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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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试的那天下午,邓伟拿了两张票给宋元,说当天晚上在江边的Live house有他们的演出,让他带妞一块儿过去。宋元说你让我带哪个妞过去。邓伟说你现在没妞啊?那个天天吵着要看演出的妞呢?

宋元说上个礼拜踹了。

邓伟说那新的呢?

宋元说还在追爷,爷还没考虑清楚要不要她呢。

邓伟的上排和下排牙齿明显磨了一下,宋元甩了甩手中的票,说:“好吧,我带二虎子去捧您老的场。”

老实说,邓伟同学加入那个乐队已经两年多了,作为老铁的宋元愣是没去听过一次演出。一开头邓同学还会激动地来回嚷着说在哪哪哪要演出了,问他要不要去看呢,他反应冷淡了数次之后邓某也就不再提及此事。宋元偶尔会嘲笑他:您的青春真长啊。那个时候邓某人就会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口气说:总比某些没有的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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