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笑嫣然短篇小说集(6)(28)

向晚深褐色的瞳孔里透出一丝光亮,这么说起来,你们是有这本书了?

妍姝起身,抱歉,店里面没有。向晚轻叹,转身准备离开,妍姝却叫住他,你为什么非得要买这本书?向晚回头看她,欲言又止,妍姝觉得自己也许冲撞了他的难言之处,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她说,店里没有,我家里却有,但我最多只能借你,看完了你得完璧归赵。向晚赶忙点头,像干涸的麦苗遇见露水。

妍姝于是比往常早一个小时打了烊,带着向晚去到自己的家。把书拿出来的时候,向晚仍旧满脸的感激。妍姝送他到门口,交换了彼此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正要关门,又听得向晚在楼道里大声说谢谢,妍姝嘴角弯弯,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

向晚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翻阅起这本得之不易的书来:

颜菡认识文旭,是在村里泥泞的路上。一场大雨,让乡间满是泥土的小路变得破败不堪。颜菡习惯性地弯下腰卷起裤腿,忽然就有一个硕大的苹果掉在面前,啪的一声,溅起的泥点在她白净的脸上印出大大的两颗黑痣来,她抬头,就看见文旭像犯错的孩子一样尴尬地笑。

对不起。

没关系。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出口,话一说完都忍俊不禁。

知青和农村姑娘的相识,便是这样戏剧而又简单。

三天之后向晚请妍姝吃饭,选了一家颇具情调的西餐厅。两个人天南海北地聊,一直到向晚把妍姝送回家门口,才不得不互道再见。

就像作者颜菡在书里描写的:他们在那个明朗的夜里,于告别的一刻,彼此都忽然滋生出些眷恋的情绪,殊不知,这已是爱情的先兆。

妍姝看着向晚的背影,忽然想,我们之间,会滋生爱情吗?想得自己原本红热的脸,又开始升温。

她果真是有些眷恋了。

二十七岁的妍姝,对爱情有过浅尝辄止的经历,但如此牵念一个人,尚属破天荒。向晚有一个星期没有给过她任何音讯,犹豫之后她终是拨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妍姝?对方的表情显然极度意外。

妍姝有些口吃,问,你最近在忙什么呢?

向晚呵呵地笑,怎么,你怕我携书私逃?

出来吧,我想见你。妍姝没有继续和他玩太极,拿几乎委屈的表情,说出这句话,向晚听得有些发愣。但他终于还是同意,半小时之后,他们便在滨江路和煦的晚风里碰了面。

有衣衫破烂的小孩拿着玫瑰花过来,先生,给你女朋友买枝花吧。妍姝禁不住有些恼,这些小孩,总爱乱扯关系。一边就拉着向晚急急地往前走。

倒是向晚停了下来,转身放了十块钱到小孩的手里,抽出冒得最高的那朵玫瑰花,递到妍姝面前。妍姝的目光顺着玫瑰花落到了向晚清浅的笑容上,她有些迟疑,受也不是推也不是。

收下吧,当是我对你的答谢。话一出,妍姝才红着脸接过了玫瑰花。掩饰不住的笑意让她明白,自己原是早产生了期待。

我买那本书,是因为敬老院的谭老伯。向晚望着一江的灯火阑珊,缓缓讲述。我家隔壁是一间敬老院,有一次在楼下,一个痴痴呆呆的老伯,看见我就说告诉颜菡,我对不起她。我问他颜菡是谁,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管理员匆匆拉了回去。出于好奇,我再次去了敬老院,找到这个谭老伯。他的思维已经有些迟钝了,但仍是清楚地告诉我,二十年前有一本畅销的小说,写的,就是他和颜菡的故事。我将信将疑,去城西那间最大的图书馆查过,确是有这样一本书,但年生日久,已经不知去向。

所以你想试试在书店里还能否买到?妍姝听他一口气说完,终是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向晚点头,试试看总不是坏事。

妍姝扬起手里的玫瑰花,馥郁的香气在两人之间传递。但她分明觉得,自己那些长久以来储存的怨愤和不平,如万马嘶鸣,蠢蠢欲动。她终是压制下去,不动声色地与向晚走到路的尽头又折回。

颜菡和文旭,似乎是经历了几番周折,才敢正视彼此心里那些小小的爱的种子。

那个时候文旭总爱骑着那辆脱了漆的自行车,载着颜菡,去村西的一座小石桥下捉萤火虫。两个人看着夜一点一点降下来,星星点点的光由一簇发展成一片,颜菡手舞足蹈的样子,令文旭恨不能拿笔画下来。

再冷一些时候,文旭就在山头上挖了红薯,就地火烤,然后偷偷拿布包起来,递到颜菡的窗台下面。他扮一声鸟叫,颜菡就能满心欢喜地伸了头出来,接过红薯,吃得自己心上心下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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