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4)

勇敢、冲动、懦弱、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中上演。

当它在缤纷地演奏时,我们却懵懂无知,即使它近在我们的眼睛里。

正因为它太近了,近在我们的眼睛里,所以,我们无法看到。

唯有当它逐渐远离时,我们才能看清它。看清楚那一切也许精彩、也许不精彩故事背后的因果得失,可是,一切已经是定格后的胶片,无论我们是微笑、还是落泪,都只能遥遥站在时光这头,静看着时光那头荧幕上的聚与散、得与失。

这就是青春,唯有它离开后,我们才能看清楚。

回忆的开始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家庭条件不富也不穷,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也不低。在我五岁之前的记忆中,关于他们的画面很少,因为在小我一岁零五个月的妹妹罗瑗瑗出生后,父母将我送到了外公身边。

在外公那里,我很幸福快乐,集万千宠爱于一生,是一个典型地泡在“蜜罐子”里的孩子。

外公是当地最好的土木工程师,画圆圈可以不用圆规,写得一手非常漂亮的蝇头小楷,晚年时喜读金庸,至今家里仍有他手抄的《倚天屠龙记》,装订成册,如一本本精美的古书。他出身富足,家里是大橘园主。

因为他的出身,在那个年代,他没少经历风浪,可不管什么磨难,他都淡然对之,唯一让他不能淡然的就是他和外婆的离婚。离婚后,外婆带着母亲远走他乡,嫁给了另一个男子,这个男子对我的母亲很刻薄,母亲的童年和少年堪称不幸。等我母亲再见我外公时,已经是二十多年后,母亲初见他时,怎么都叫不出“爸爸”二字,早已不因物喜、不以己悲的外公老泪纵横。

提出离婚的是外婆,错不在外公,可外公对我的母亲依旧很愧疚,再加上我是他身边唯一的孙子辈,他对我的溺爱达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根据我二姨妈的回忆,我小时候又臭美又嚣张又贪小便宜,她给我买了一双小皮鞋,早上服侍我穿鞋,我坚决不肯穿,嫌弃皮鞋不够亮,无论她如何劝都没有用,她只能早饭都不吃地帮我擦皮鞋,她抱怨了两句,我立即去找外公告状,坚决要求打她屁股,外公真的就拿报纸拍了二姨妈两下。还有,家里无论任何人照相,都不能漏掉我,如果不把我纳入相机,那谁都别想照,连二姨妈的同事照合影,我都要掺和一脚,所以,虽然那个年代,照相还是一件挺严肃认真稀罕的事情,可我五岁前的相片多得看都看不过来,常常是一堆大人中间夹着个小不点,人家哭笑不得,我得意洋洋。

那些人神公愤的记忆都来自于二姨妈的讲述,我是一点都不记得。在我的记忆中,我只记得外公带我去钓鱼,我不喜欢他抱,要自己走,他就跟在我身旁,短短的路,我一会要采花,一会要捉蚂蚱,走一两个小时都很正常,外公就一直陪着我;外公给我买酒心巧克力,只因为我爱吃,他不介意人家说小孩不该吃醉;我把墨汁糊到他收藏的古书上,二姨妈看得都心疼,他只哈哈一笑;清晨时分,他教我诵“春眠不觉晓”;傍晚时分,他抱着我,坐在摇椅里,对着晚霞摇阿摇。

在外公的宠溺下,我嚣张恣意地快乐着。

五岁的时候,因为要上小学了,父母将我接回自己身边。记得母亲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肯叫她“妈妈”,我只是一边吮着棒棒糖,一边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这个远道而来、神情哀伤的女子。在我的大哭大叫、连踢带踹中,母亲将我强行带上火车,返回了我的“家”。

从此,我的幸福终结,苦难开始。

在外公身边,我是小公主,我拥有一切最好的东西,最丰厚的爱,整个世界都在围绕着我转,可是,在父母身边,另一个小姑娘,我的妹妹才是小公主。

父母本来上班就很忙,而他们仅有的闲余时间都给了我的妹妹。妹妹一直在父母身边长大,她能言善道,会撒娇,会哄父母开心,而我是一个在很长一段时间连“爸爸”、“妈妈”都不肯叫的人。

两个年龄相差不大的孩子,又都是唯我独尊地被养大的,在一起时免不了抢玩具、抢零食,我一再被父母嘱咐和警告,“你是姐姐,你要让着妹妹。”强调要姐妹和睦,姐姐让妹妹。

在父母的“姐妹和睦、姐姐让妹妹”的教育下,最好的玩具要给妹妹,最好的食物要给妹妹,最漂亮的裙子要给妹妹,总而言之,只要她想要的、她看上的,我就要一声不吭地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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