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长(13)

作者:冉亦安 阅读记录

“我还他妈就打了!”陈易铭夹着烟的手指着吴也,“他也知道大家是兄弟?说好的一起玩摇滚追理想拼前途,他先斩后奏卖民谣卖流行歌就算了,还他妈居然说走就走?看不上我们赚这仨瓜俩枣了是吧,找到大金主了是吧,进了高等音乐学府着急摆脱我们这些不入流的兄弟了吧他!”

吴也侧脸,眼皮遮住大半眼球,看向对方又像没看,无所谓地扯着嘴角,“随便吧,我走了小金。”

“操|你大爷吴也!”陈易铭捏弯了烟,烟头掐灭在手心,他一脚踢翻了门边的一辆破自行车,作势要上前揍人。

“铭哥你干嘛啊,有话好好说……铭哥!”小金死活没把人拽住,反被他推了个屁股蹲儿,他回头看看杆儿似的杵着看热闹的女孩,气得想骂街。

陈易铭炮仗一样炸到吴也跟前,抡拳就朝对方脸上招呼,吴也没躲,这一拳裹着十二分的怒气,砸脸上活像挨了一锤,牙床都要歪了。

吴也舌尖抵着腮帮子,捡起飘到墙边的小粉伞,比划了一根手指,“最后一次。”

“呵,”陈易铭胸腔激烈起伏着,他撸掉身上湿透的T恤砸在地上,“清账了是吧,以后再见是路人了是吧!老子拿你当兄弟,你他妈耍我呢你!”

吴也挂念着脑子里的旋律,不想跟个炮仗纠缠,他捡起地上的T恤递给陈易铭,“你冷静了再找我说话。”

陈易铭没接,迎面又是一拳招呼到吴也脸上,吴也屈肘挡开,一脚踹在对方膝盖上,捡起地上的T恤扔给他,“我没功夫耍你,再说一次,冷静了再跟我说话。”

雨水浇透的T恤盖在陈易铭身上,他半跪在地无声笑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盯着雨雾中的背影,半晌,他抬起胳膊,狠狠抹掉脸上混杂着眼泪的雨水。

粉巷16号是栋三层小楼,顶层另外有道直达楼梯,不需要走前后门,吴也上楼拧开乐器室的门,收了伞立在门边。

“哎哎哎,别放那,我见不得这颜色。”朗朔手指着门口的小粉伞,一脸牙疼样,“赶紧给我扔了,折寿。”

吴也随手把门关上,才不管他折不折寿,“这颜色有助你找对象,得多看。”

“我去!”

朗朔江湖人称狼叔,16号躲在幕后的老板,不过虽然叫叔,年纪却不大,才三十五,全靠嘴上那一圈四四方方的胡子充辈。狼叔不常去酒吧,因为明星是非多,他十年前出道,红极一时,现在虽然是有那么点过气,但毕竟还有点气,贸然出现在公共场所很容易扰乱社会治安,于是只能猫在三楼乐器室里搞创作。

狼叔在摇滚圈里是可以封神的存在,带出了不少玩摇滚的后辈。吴也认识他算是机缘巧合,三年前他在一琴行打工,偶遇朗朔来挑吉他,一番接触下来朗朔觉得吴也挺对他脾气,于是就把他带去了潮汐村。

潮汐村在市郊离群索居,聚集了一帮玩音乐的热血青年,吴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陈易铭跟小金,三人组了个乐队,靠接一些小型演出糊口。

这行当听着挺惬意,其实不然,首先并不是是个乐队就能赚钱,在潮汐村,三五成群“自封为国”的乐队一抓一大把,不说人人有才,但也绝没有滥竽充数的,想混出头本身就非常难。

再者大行业不景气,演出机会僧多肉少,且多数的演出酬劳并不高,许多乐队一日三餐难继,全靠热血支撑梦想。

16号算是这些摇滚青年梦寐以求的演出胜地,只是有资格进来的凤毛麟角,吴也他们的麦望乐队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获得入驻资格,从新人混到小有名气,走到今天已经是16号的王牌之一。

麦望的成功绝非偶然,有陈易铭这个唱功颜值俱佳的主唱,更有吴也这个创作灵魂,从风格到唱功再到观众缘,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可惜现在灵魂离队,麦望一下就散了。

“易铭这小子脾气够疯的。”朗朔见吴也的狼狈样,就知道是陈易铭干的,心道他没个轻重。

在潮汐村玩摇滚的人大多一根筋,一头扎进自己的理想中“与世隔绝”,孤高倨傲地标榜着自己的个性,他们身上流着摇滚的血,认为摇滚才是音乐艺术,瞧不上大众商业流行,讨厌音乐物质化,哪怕生活拮据也要追求音乐的纯粹。

吴也却与他们不一样,他对音乐的追求并不极端,他在麦望之外还涉猎民谣流行,写艺术歌曲,甚至考上C音走上了与地下摇滚不相及的“正统”音乐路,这是他跟陈易铭的根本矛盾点。

“还能说得开么?”朗朔递给他一条毛巾,“要不要我帮你调和调和,毕竟都是朋友。”

“没事。”过去了的事吴也不想多说,接了毛巾去洗手间用凉水冲了个头,湿漉漉地出来,坐在一台电钢前撸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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