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禁止法则(132)

作者:范黏子 阅读记录

丁敏敏坐在那里,耷拉着脑袋,听到这里突然被惊醒,记忆忽然被拉扯到酒店的那晚,林嘉致被宋凌抓住细瘦的手臂往房间里拖,她不死心地抓着门框对她喊:“敏敏,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丁敏敏下意识地抬起手,想抓住林嘉致的手,但抬到半空中又顿住了,她嘴边漾起一个阴恻恻的笑,看着林嘉致眼中的哀求变成惊恐、失望、甚至恨意……

真好笑,我可是害你的人,怎么会救你?

“还待着干嘛!滚出去!”宋凌对着丁敏敏骂道,猛然拍上了门。

丁敏敏的脚就像灌了铅一样,她呆愣地站在房间门口,好像一只僵直着身子的提线木偶。那一刻她心里是惊慌的,怎么办?林嘉致以后都不会跟她说话了吧?林嘉致以后都不会再照顾她了吧?有人骂她是公交车的时候林嘉致应该也不会再站出来维护她了吧……

眼泪大颗大颗地从眼眶中滚落,丁敏敏开始笑,越笑越凄厉。

“谁稀罕……”丁敏敏抬起手臂抹掉满脸的泪水,捂着肚子扶着墙壁踉踉跄跄往外走,她想吐,她为自己感到恶心,但嘴里还是念念叨叨地说着,“谁稀罕……”

“天底下没人稀罕一个真心待你的朋友,都喜欢对自己有利的人。”丁敏敏这样想着,觉得有一丝安慰,“林嘉致救不了我、帮不了我,所以她应该替我受苦受。这一点都不可惜……”

同时丁敏敏又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可悲,她只有林嘉致这么一个朋友,她不去害她,又能去害谁呢?

【作者有话说:林嘉致实惨。】

第78章

“……被告人丁敏敏在明知被告人宋凌企图侵犯林嘉致的情况下,不但没有阻止犯罪的发生,反而积极为宋凌提供帮助,诱骗林嘉致抵达克里斯蒂大酒店,构成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综上所述,依法以故意杀人罪、侵犯罪(1)数罪并罚起诉被告人宋凌,以侵犯罪帮助犯起诉被告人丁敏敏。”

商恺宣读完起诉状,接着法庭迎来一阵冗长的寂静。

谁都没有说话,台上的人低头看卷宗,台下的人眼巴巴地看着他们,熬红了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这个空档给商恺留足时间去扫一眼旁听席上的顾霞和林耿山夫妇俩。

对于台上的审判人员和检察官、律师来说,这场庭审仅仅只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于宋凌而言,是生死攸关;于丁敏敏而言,是可否逃过牢狱之灾;于台下那对夫妻而言,是能不能帮女儿挽回尊严。

片刻之后,法官出声提示辩护人发言。

左心慈不疾不徐地翻了翻面前的卷宗,调整好了话筒的位置,只是一个抬眸的动作便已风情万种。她有轻度近视,法庭上习惯戴眼镜,眼神透过薄薄的镜片直视着商恺,鼻梁秀气,上翘的鼻尖带着妩媚。她眼里那笑虽然淡,却神采飞扬,不可一世。

“我对公诉人所有证据的真实性都没有异议,只是,或许我们应该换一种方式来思考这个问题。”左心慈看向宋凌,“假如被害人是自愿跟我的当事人发生关系的,这又该怎么说呢?”

话音一落,法庭上的气氛降到冰点,公诉席上,商恺皱了皱眉,陈述放在身前的手渐渐握紧成拳。他们尚且可以忍耐,但旁听席的顾霞忍不了,她愤怒地喊出来:“你胡说!不可能的!我女儿那么乖……杀人偿命,他该死!你为什么还要给那个恶魔脱罪!”

顾霞边说边哭,情绪失控,她满面的泪水,嘶吼着,已经在台下站了起来。林耿山还有一丝理智,扶着顾霞的肩膀,却早也泪流满面。

法警闻声而动,起身去维持法庭纪律,庭审暂时陷入停滞,左心慈丝毫不以为意,大概是被被害人家属骂多了,习惯了吧。

“据我当事人所说,他与林嘉致发生关系前,已经取得了对方的同意。而事后,林嘉致注射违禁品的行为也是她自愿的。”左心慈说着,看向被告人宋凌。宋凌带着手铐,穿着看守所橙黄色的马甲,听到左心慈的话,转过来颇为满意地笑着看了她一眼。

“那辩护人怎么解释被害人身上的多处伤痕?”商恺抬眼,直直地对上左心慈的目光。他们的眼神在空中交锋,为了各自的当事人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厮杀,“两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为何死者身上会留下那么多伤痕?且不说挫擦伤,还有鞭痕和手腕上的勒痕,种种迹象都表明,林嘉致不情愿与被告人发生关系,所以宋凌才会限制林嘉致的肢体动作,并施加***进行威胁。”

左心慈被商恺质问,不慌不忙地放下卷宗,挺直的腰背放松了一点,状态看起来甚至比之前还要松弛:“我想请问公诉人,在发生关系时,在对方身上留下痕迹,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对您来说兴许是,但对于我的当事人和被害人林嘉致而言,这可能只是一种助兴的手段,您不信?可以问问我的当事人,看他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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