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徒(29)

作者:久陆 阅读记录

以前有人惯着,不用他动手,后来,他打心里就不想做,总觉得,给他做饭的人,还会回来。

“我他妈的就是在自虐...”周寻把嘴里齁得要死的面条吐出来,拿起外套下了楼。

小区虽老,但因为周边学校多,但交通跟生活都很方便,小店也特别多,光是早点铺子就开了一条街,以前他们选在这里租房,就是为了方便林知乐上学。

周寻走进一家门头不大的小店,牌子上只有两个字“早点”,以前早饭都是林知乐给他做,后来周寻就出来在这里吃,几年如一日,就认准了一家早点铺子。

“小周,好几天没看着你了?最近忙啥了?”早点铺子的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叔,姓张,跟他媳妇在这已经开了二十几年,熟悉的人一开始都叫他小张,再后来叫他老张。

“最近懒,猫家里不想动弹。”周寻胳膊撑在柜台上,一边看着从来都不变的菜单,他都能倒背了。

“你那还叫懒,你懒的话就没有勤快人了,认识你的都知道你是拼命三郎,咋?拼了命赚钱娶媳妇儿?”老张说。

周寻笑笑,“娶个屁的媳妇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老张笑了笑,没接话,“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开心最重要,还是老三样呗?”

“老三样,来俩牛肉粉丝包子,来碗胡辣汤,再来个鸡蛋。”周寻每次连坐得座位都不变,一直都是坐在角落靠窗的位置上,因为他每次来得都是早的,所以那个位子也一直是空的。

这样的习惯这么多年也都没换过。

真他妈的轴,周寻心想。

他点的早餐很快就端上来了,还冒着热气儿,包子皮薄陷大,胡辣汤也是香辣稠滑。

兴许是被那碗放了太多盐的面条给闹的,他吃着包子,喝着胡辣汤,明明味道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周寻就是觉得咸,吃完了之后又喝了两瓶矿泉水。

再回到家的时候,他在楼下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林知乐的妈妈,方华,上次周寻见她,还是五年前。

五十几岁的女人,保养得极好,脸上连条皱纹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美容过度,自然状态下的方华跟林知乐至少有七八分相像。

现在她戴着一个墨镜,周寻只能从宽大的镜片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找不到方华脸皮上跟林知乐的分毫相像之处。

过度折腾的五官,皮肤用力拉扯平整,保持着这个年纪不会有的紧致跟平滑,看起来又十分僵硬。

虽然看起来就很贵,但平白多了几分尖酸跟刻薄。

“周寻,我想跟你谈谈,关于我的儿子,林知乐的事。”方华说话都给人一个很“高”的感觉,好似站在别人的头顶上,高高在上。

“我的儿子”四个字又咬字极重,自报家门,先把立场说明,林知乐是她的,她的儿子。

五年前,林知乐并不愿意跟着方华进方氏集团,那时候的方华用尽手段,甚至纡尊降贵,低声下气过,但林知乐始终不愿意进她的公司。

如今,林知乐已经接了她的班儿,自然是不同了。

但周寻并不觉得他跟方华有什么好谈的,“我跟您没什么好谈的,而且,我跟林知乐,早就分开了。”

“是吗?”方华讥讽一笑,“我可是听说,你没皮没脸的找了他五年。”

这是事实,周寻无从反驳,但这并不是别人可以拿来取笑他的话柄,“我是找了他五年,这没错,所以,您今天来,是想说什么呢?”

方华摘下墨镜,终是露出了眼里的不屑,“我儿子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方氏继承人未来的另一半,不会是对他毫无帮助的人,他也不会再跟你牵扯不清,我劝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别再纠缠他。”

周寻觉得可笑,五年前方华来找他的时候,说了差不多一样的话,他实在不想再跟方华多言半句,仿若听不见看不见,越过她就准备上楼。

但方华是铁了心想要他表个态,踩着细高跟,一路小跑,跟在了他身后。

周寻无奈,站定,“方华女士,您到底想干什么?”

“我要你离我儿子远一点,你会毁了他。”

“据我所知,你离开村子后第二年,就在深圳发际,创办了方氏,有钱,又有能力,我想问,你那时候在哪里,那时候林知乐3岁,每天在一个疯子父亲的手下,生活得水深火热,林知乐大冬天穿着破衣烂衫,浑身上下生着冻疮的时候你在哪里?林知乐吃不饱,在村子里捡垃圾,去山上摘野果子裹腹的时候你在哪里?之后的二十几年,你原本是有那么次的机会来把林知乐带走,那些时候,请问方华女士,您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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