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七日谈(14)
后来呀,我和他一起租了间房,同居一块儿,难免容易日久生情。
我和他,便是谈了场长达六年的恋爱。
六年时光,我们之间不咸不淡,改变或多或少,比方,我一开始不爱吃茄子,因为夏至生很喜欢才开始接受这种蔬菜。
可惜,我们还是分手了,在我二十九岁这一年。
分手的原因,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酿出了无法挽回的重大过错,只是他家里边不同意而已,准确说,是这个世俗不同意而已。
夏至生工作的地方位于鹿城的郊区,他忙起来,常常几天不回我们的住所。
因此,是我到郊区找的他,提了分手。
他跟我说,“昌文,谢谢你。”
我很镇定地回他,“不用谢,祝你和王小姐幸福美满。”
这一天的傍晚,鹿城下着瓢泼大雨,雨势很猛,足矣沟平壑满。
为了避开下班晚高峰,我随意找了家便利店避雨,心血来潮,便买了几瓶小酒饮料,即兴调酒。
始料未及的是,在这里,我竟偶遇了一位多年未见的故人,我的第一个学生——奚择。
他的右眼眼皮上缀着一颗小小的黑痣,五官过于清秀漂亮,即便岁月将他拉扯成熟,我还是能第一眼认出他来。
而他,望着我的眼神却充满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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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有趣的让本该不再有交集的我们重逢,接下来,又借着阅卷的由头,给了奚择七天时间想起我到底是谁。
——「那个人是你。」
阅卷结束以后,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出租车里,收到了这个小怂包的短信。
我一手支着脑袋,最终决定不回复他的讯息。
是我?
我是他曾经错过的人?
开什么玩笑,他错过了什么呀,错过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我援手么?
然而我并不需要他的道歉。
我早已靠着自己的实力,在鹿城完成了我想要的华丽转身。
无需谁的雪中送炭,无需可有可无的安慰,亦无需闻者落泪的同情。
☆、告白
十三、告白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杜拉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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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去秋来,由热转凉。
三个多月过去,我没有回奚择的短信,他便也没再主动联系过我。
至此,我们之间,风流云散,一别如雨。
可就如同我们的重聚是因一场阅卷,又见面时同样是这般造化弄人。
国庆假期前,鹿城中学毫无预兆地组织了一场与越州学校的学习交流会,我被安排在了与会人员的名单之中。
去的老师不多,只分两辆商务车前往。
日头不晒,秋高气爽。
车子行驶在柏油路铺成的高速路上,坐在副驾驶的我和后座的老师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忽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们皆是一惊。
开车的老师沉吟一声,“坏了,是不是爆胎了?我停到紧急车道看一下。”
我指了指车载导航:“这里说,前方一百米到达目的地。”
“哈?前方到达目的地,这不是高速路上吗,”后座的老师向前探头,手肘撑着副驾驶的座椅,“没看见有出口的标志啊?”
他刚说完,车载导航的提示音跟着响起:“您已到达目的地附近,本次导航结束。”
我:“……”
向前探头的老师:“……”
负责开车的老师:“……”
我们皆是一头雾水。
因为向前望去,笔直高架桥蔓延到底,连个出站口的影子都未瞧见。
车子停到了紧急停车道上,我下车后随意地往桥下张望一眼,这一瞅,竟有了意外发现。
呦,是真到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只见高架桥下,距离不远的一栋楼顶,赫然立着“越州中学”的大字灯箱。
老师们先后从车上下来,站到路缘上,自然也发见了这一幕。
“哈哈哈导航也不算错。”
“太逗了吧。”
“哦,难怪说到达了目的地。”
开车的老师检查完四个车轮,站起身,用鞋尖踢了踢左前侧的车轮:“果然,这个车胎爆了,叫个拖车吧。”
我走到一旁,将我们的情况告知另一车的老师以后,举着手机的手迟疑约半分钟左右,接着,拨通了奚择的电话。
是他自己说的,我来越州,可以找他。
“嘟,嘟,嘟——”
通话第三声,那头直接挂断了我的来电。
我听着一连串忙音,恍惚地怔在原地。
等我反应过来,正准备放下手机,一条来自奚择的短信发了过来:“我在开会,稍后回复。”
我点进回信的界面,输入了一个“好”字,还没等我点击发送,屏幕又显示了“阿择”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