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里来了个精分/罪渊(100)

作者:疯流川 阅读记录

这时,清明突然开口。“等等…”

崔景峯停下,看向他。

“刚才方来说,根据袁菲儿出境记录,半个月前她因为工作出过国,上个星期才回来。而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死者一个星期前做过移植皮肤的大手术,这个袁菲儿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作案。”

崔景峯不以为然道:“袁菲儿出国是自己主动向公司申请的,刚好上星期回来,这是不是有点巧合呢?而且,刚才我做过假设,假如凶手不止一个人,如果是两个人。袁菲儿只需要绑架宋心晟,剩下的事情不需要她,由另一个凶手完成,那么她表面上的时间证据就不攻自破了。而且,死者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我查过袁菲儿前天向公司请了两天假,这一切都太过巧合了。”

方来不理解崔景峯的这种假设:“你说…凶手不止一个人。现阶段,没有充分证据来证实这个假设,而且以上两个人的犯罪动机实在是很牵强。”

其实崔景峯也明白这点,方来说的没错,他还没找到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猜想。

如果一个人长久重复一个动作,身体机能便会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条件反射。就像拿惯筷子的人,吃饭时,手会不由自主的拿起一旁的筷子。穿惯鞋的人,下床时,会不由自主的找鞋……而崔景峯,之所以会对这起案子有这样的猜想,可能是因为做了几年刑警,大大小小也破了很多案子,长期的经验让他大脑里形成了一种固定思维推理模式。当有命案发生,分析案情时,他会不由自主的作出一些假设,而直觉是这么告诉他的。可破案讲究的是证据,总不能告诉大家:“凭我的直觉”

直觉有时候也不一定准确。

这时,邢罪蓦然开口:“先听峯子说下去。目前为止,无论是对受害人还是凶手,我们手头上掌握的信息都不充分,所以大家不能放过任何线索。”

邢罪示意崔景峯继续方才的话题,他再白板上写下第三个人的名字

“第三:曹莹莹,二十三岁,实习大学生,兼职酒吧女服务员。外表清纯漂亮。我让方来查过宋心晟的手机通讯录,通讯录里,宋心晟给曹莹莹的备注是 ‘莹莹宝贝’正常情况下,老板给员工的备注不可能这么亲昵,但两人并未交往,曹莹莹应该是宋心晟暧昧对象之一。酒吧里对他们二人的事情也有传言,甚至还有服务员见过,宋心晟打过曹莹莹。好像是曹莹莹让宋心晟公布两人关系,遭到宋心晟拒绝。不过重点是,这个曹莹莹有个男友,叫李航,是一名外科医生,就职于宕城市局第一人民医院。”

谢洵忍不住吐槽道::“这个宋心晟还真是浪荡,和那么多女人有关系,兄弟的女人都特么敢泡,真不是个好东西,被人杀了还真不稀奇。”

清明道:“如果按峯子所说的来推测,那还有第四个嫌疑人…”

一语未及,清明突然连续打了几个喷嚏。众人停下,清明忙道歉:“哦,不好意思”

说完,立刻回到正题。“...据我调查,宋心晟将三家酒吧的管理权全部交给一个名叫陈京的人负责,陈京是宋心晟大学同学,有酒吧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酒吧的生意在前年步入正轨后,宋心晟基本不过问酒吧,一直都是陈京负责酒吧运营工作。私底下有传言,陈京想要更多股份,但是宋心晟不同意。平时这两人表面上是风平浪静,客客气气。其实私下关系早已是暗流涌动…所以,宋心晟如果死了,对陈京其实是有利的。”

谢逊摸着下巴道:“我看,以上四个人中,曹莹莹嫌疑最大,她男朋友李航就是个外科医生,宋心晟不是被做了什么…皮肤移植手术,所以凶手肯定是懂医的。现在,唯一和医生挂点关系的,就是这个李航了。曹莹莹要求宋心晟公布关系,很显然这个“宋浪荡”就是想玩玩,于是曹莹莹因爱生恨,联合他那个医生男友,一起想合谋杀害了宋心晟…而那个李航,说不定有什么特殊变态癖好,喜欢移植人类皮肤什么的。”

见他越说越离谱,刑罪打趣道:“咱们现在是在分析案情,不是在比谁脑坑大。”

清明道:“我现在有一个疑问。如果凶手想要杀宋心晟,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再抛尸。而是先大费周章的给他做了一个皮肤移植手术?实在不能理解…”

刑罪俯下身子,双手放在会议桌上支撑身体,沉声道:“又或许凶手的目的并不是想要杀宋心晟,宋心晟做完手术后,还活了一段时间。这点可以看出,其实凶手并不想让宋心晟死。或者说,不想他这么快死。所以我猜测,凶手的目的是那场皮肤移植手术,而宋心晟更像是被实验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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