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里来了个精分/罪渊(170)

作者:疯流川 阅读记录

果然,刑罪给出了答案。

“孩子是金飞的。”

谢浔瞠目道:“什么?金飞的?这个乔默还真有本事,游走在三个男人之前。因旧情人而出轨了丈夫,结果竟然怀了前任的孩子...我的天,这是什么狗血剧情。”

清明道:“恐怕乔默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她怀的是金飞的孩子。”

木森接着刚才的话题:“第三点:死者的具体死因之前就有结论,为溺亡。我先前从死者肺部采集到的积水化验结果出来了。里面有微量的水解蛋白,维生素和羊毛脂衍生物,这些成分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途经是添加到高级沐浴液中,有清洁以及促进血液循坏,润湿保护皮肤的效果。也因此能推测出,死者很可能是在浴缸中淹死了。”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其实,本案死者属于自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下除了刑罪,所有人的目光全数齐刷刷的集聚到了木森脸上。而此时此刻,这眼神很好的诠释了一个词:

卧槽!

谢浔再次瞠目道:“开玩笑吧,自杀?乔默是自杀?怎么可能,如果是自杀,请问她是怎么做到把自己尸体剁成一块一块的?”

“我只说她是自杀,并没说她是自己把自己分尸的。我只是根据尸检结果说出我的推测,查案侧写找出凶手这些工作都是你们的。”

说着,木森打开投影仪,屏幕上出现几组照片,都是对尸体颈部的特写。

木森挑出两张放大。

“你们仔细观察这两张照片中死者颈部的勒痕。左边这张照片颈部勒痕是发现死者头颅当天,我首次进行尸检时观察到的状态,可以隐约看出勒痕有重叠痕迹,呈现规则竖条状。但几小时后,我重新又观察了一遍,也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右边的那张照片。我不经意发现死者颈处的淤痕有了微妙变化,这才意识到我忽略了一点。”

木森正色道:“如果凶手为了防止头颅腐败,在颈处淤痕未完全显现出来之前,就将死者头颅砍下后立刻放入冷冻的环境中。这样会导致血管中一些未凝结的血液很快被冻结。这样一来,当我们发现头颅时,它又是被放在密封性很好的泡沫箱里,被继续低温保护,淤痕也不会很快显现出来。这就解释了起初发现死者颈部的勒痕为何是比较浅的状态,几小时后痕印明显又加深了。而后来完全显现出来的痕迹,是自杀的马蹄状,这种勒痕磨损方向很明显力道同时向下最后汇聚到喉结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死者喉结处淤痕以及磨损最为严重。再结合我之前提到过的,死者掌心以及手指内侧发现一些磨损式伤口,这些伤口磨损的方向也能证明死者生前一定是交叉式的用力扯住软管。”

说着,木森将方来电脑上的充电线拔下,套在自己脖子上。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就现身演示一下。假设死者生前让自己躺在一个装满水的浴缸中,然后像我这样,将淋浴头的软管绕在脖子上,在用力勒紧...直至自己缺氧晕厥,失去知觉后,死者身子顺势滑入浴缸中,导致自己溺亡。死者尸体上并没有挣扎性的伤口,也没从她体内检查到任何的麻药或者安眠药成分,再根据死亡特征,我推测她自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时,刑罪开口:“瞎子,到你了。”

谢浔反应过来,立刻开口:“我和清明今天去了谭凛宇家,但家里好像没人,于是我们又去了谭凛宇所居住的小区保安室,调取了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根据方来提供的车牌号,我们在视频中找到了谭凛宇车进入小区的画面。案发当日他频繁出入小区,最为可疑的是,他的车型号和方来找到的那个行车记录仪拍到的,接走乔默的那辆车本一样,也是白色轿车。只是视频模糊,看不清驾驶座上的人。但是,谭凛宇在下午三点左右回到小区。清明查过,从刘海涛所在的小区到谭凛宇所在的小区之间的车程大概是四十分钟。乔默是下午一点四十左右被人接走,而谭凛宇是下午三点左右回的小区,这段时间刚好衔接上了。”

方来道:“这么说,当天接走乔默的人就是谭凛宇了。”

谢浔接着道:“还有,谭凛宇在案发当日晚上八点十五分驾车出了小区,十分钟后又回来了。”

清明道:“这十分钟,他应该是去买作案工具的。还记得之前峯子他们找到的那家五金店吗?在华安街道,谭凛宇小区就靠近华安街道。”

谢浔就这清明的话,继续刚才没说完的:“他买完作案工具回去后,又在凌晨两点左右出了小区,两个小时后又再次回到小区。这样来来回回的,行踪实在是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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