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失忆后竟叫我老婆+番外(49)

作者:林檎大小姐 阅读记录

“垃圾”。

他是怎么觉得自己有文学天赋的呢?是因为在学校获得了几个征文大赛的奖项吗?可那都是校级的啊。还是因为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总把他的作文当成范文来朗读吗?可那是因为别的同学都没有认真写啊。

他凭什么觉得自己能够靠写作拥有一些建树的呢?

果然他是在做梦吧。

他负气的关掉电脑,连那唯一的一个读者评论都没有看。反正点击不过十几个,就算有人评论,也是读者们对他的怜悯,不用看他也知道,读者应该留的是两个字——

“加油”。

加油,说起来倒是很容易,可有时候,事情似乎并不会因为加了油就变得好起来。

手机铃声响起,他的心里一惊,害怕是自己老妈杀了个回马枪,直到看见屏幕上是自己狐朋狗友的名字,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朋友叫他喝酒,那就去吧,正好他现在烦得很。

叶思南常年熬夜,又是辛勤的打工人,白天上班赶剧本,晚上还要写自己的小说,所以总是眼圈乌青,一脸的疲惫之色,看着像是那种谁也不diao的狠人,事实上他也不怎么喜欢说话,毕竟又是写剧本又是写小说,言语输出已经够多的了,他实在是没有什么表达的欲望了。

如果把他那一脸疲惫删去,他倒姑且也算是个帅哥,盘亮条顺而且,屁股很翘。季漓他们公司没有丑的,估计是好看的人都会互相吸引,毕竟他们的老板是个百年难遇的大美人。

叶思南去了酒吧,跟朋友一边聊天一边喝酒,偶尔点根烟,但绝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这是他身为一个创作者的习惯,他总是喜欢去发现那些别人喜欢忽略的细节。

吧台里面,一个柔美的年轻人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皮肤白皙,头发染成了夸张的墨绿色,那是时下非主流青年最喜欢的颜色(仅代表叶思南观点)。他一双眼睛笑得弯弯,颇具有女性的柔美气质,但柔美中又带了几分阳刚,总之是一个漂亮的人。漂亮归漂亮,但又很浮夸,他的头发稍稍有些长,一看就不是干事业人的长度,淡淡的自来卷,毛绒绒一直蜷缩在脖子处,他的眼珠是浅灰色,估计是戴了美瞳,耳朵上扎了好几个耳洞,亮晶晶的耳钉闪的人睁不开眼来。

他穿着深V领丝绸质地的薄衫,恨不得把胸脯都露给别人看似的,那薄衫质地清透,隐隐约约能够看到他衣服下优美的线条来。

就是这样打扮浮夸的人,在酒吧里似乎格外的受欢迎,身边围绕着不少的女孩子,说说笑笑,画面很是和谐。

大概因为那人和自己不是同类,或者说他在人群中无论是长相还是打扮都比较亮眼,叶思南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叶思南的目光,那人也看了过来,朝着他眼睛一弯,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脑袋也往旁边轻轻的斜了一下。

那样子俏皮极了,好像周遭都泛起了小萌花。

叶思南被人抓包,便害羞的撇过头去,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放在嘴里,想要点燃缓解尴尬。

结果,怎么点也点不着,直到他的好兄弟骂了他一句傻逼,他才知道,自己烟拿反了。

反向抽烟,最为致命。

那人似乎也看到了他的窘态,笑得更开心了。

之后,两个人便不再有交集。叶思南依旧过着自己很不满意的人生,快要三十岁,毫无建树,并且不能够坚定信念,偶尔会动摇,想要辞掉工作回老家考公务员,但公务员又考不上。在听从父母之命和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之间反复横跳,精神上遭受着巨大的折磨。

但在这巨大折磨之下,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写作事业,当然,依旧凉的吓人。

他所知道的自己是有一个读者的,这个读者不怎么冒泡,但每次却像是和他心有灵犀一般,在他凉的想要放弃的时候,就会给他的文章评论。评论很简单,往往只是寥寥几个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加油。

每次他想要放弃的时候,想要干脆坑掉不写的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天赋不适合吃这碗饭的时候,这两个字,都成为他从床上爬起来,继续敲打键盘的原动力。

写下去吧,再烂都要写下去,就当是为了这个人。

这个读者的ID是一串数字,连名字都没有取,他有时甚至会怀疑这个人是哪里的盗文号,可他的文章冷到连盗文网站都懒得盗,网上一篇他的盗文都没有,他便放弃了这个猜测。

他无数次点开这个人的收藏专栏,想要寻求一些蛛丝马迹。结果一点线索都没有,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这样做,或者,他只是想离这位忠实的读者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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